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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華佛教百科全書(十一) 續 四千八百九十六
2019/07/23 04:29:11瀏覽182|回應0|推薦3
◎菩薩戒
修大乘菩薩道者所應受持之戒律。又稱大
乘戒、佛性戒、一心戒、心地戒。即《梵網經
》、《瑜伽師地論》等經論所說之三聚淨戒、
十重禁戒、四十八輕戒等。又,日本曹洞宗則
稱下列十六條戒為菩薩戒。此十六戒即︰三歸
依(歸依佛、歸依法、歸依僧)、三聚淨戒(
攝律儀戒、攝善法戒、攝眾生戒)、十重禁戒
(不殺生戒、不偷盜戒、不邪淫戒、不妄語戒
、不酤酒戒、不說過戒、不自讚毀他戒、不慳
法財戒、不瞋恚戒、不謗三寶戒)。該宗以為
此十六戒為「佛祖正傳菩薩戒」。
弘揚菩薩戒之宗派,在我國主要為天台
宗。日本比叡山天台宗則進而主張菩薩戒即圓
頓戒,不須另持小乘戒。日本南都律宗與我國
相同,既說小乘四分戒,又說菩薩戒,並等同
授與欲持受菩薩戒者,不問其出家與否。我國
禪宗及其他宗派都主張在受小乘戒後,應繼受
大乘菩薩戒。如《禪苑清規》卷一〈受戒〉條
(卍續111‧877上)︰「既受聲聞戒,應受菩
薩戒,此入法之漸也。」但是,日本曹洞宗所
說則與日本天台宗相同,都主張僅須受持菩薩
戒,不必另受小乘戒。
近世以來,我國佛教界所傳的三壇大戒中
,第三壇所授者即為菩薩戒。這是僧俗皆可受
的戒律,所用戒本為《梵網經菩薩戒本》。關
於戒本問題,有人反對用《梵網經菩薩戒本》
,而謂宜採用《瑜伽戒本》。然迄今為止,仍
未見有改變的跡象。
◎附一︰續明〈聲聞戒與菩薩戒〉(摘錄自《戒學述要》上)
兩種戒法之差別與融貫
聲聞戒通指七眾別解脫戒,七眾有道有
俗。菩薩戒有在家菩薩與出家菩薩之分;同樣
的,聲聞戒也有在家聲聞與出家聲聞之別。換
句話說,七眾佛弟子,可以受持菩薩戒而漸歷
大乘之聖位;同樣的,七眾弟子受持聲聞戒也
可以獲證小乘之聖果。故在發心、趣行、證果
上面說,在家與出家是並無差別的。經裡時常
記述到外道、婆羅門、國王、長者、居士、婦
女等,見佛及聲聞弟子後,聞法悟解,改邪歸
正,當其唱言︰「我今盡形壽歸依佛,歸依法
,歸依僧,唯願世尊聽我於正法中為優婆塞(
夷);自今已去,盡形壽不殺生乃至不飲酒」
時,即已獲得諸塵垢盡,得法眼淨,見法得法
,成辦諸法,自審得果,不由他信;也即是證
入初果。如是證二果、三果,乃至厭離心發,
求佛出家,獲證阿羅漢果的,也比比皆是。而
七歲沙彌均頭等,亦證阿羅漢果,神通自在。
由此觀之,修行證果,不論是大乘或小乘,是
並不簡別在家與出家的。因為證悟全在無漏淨
慧的有無,而在家與出家,不過因各人根習、
境遇的不同,故所採取的學佛方式有異而已。
但這裡所說的修行證果,無論是大乘或小
乘都不是指極果而講的。約小乘說,在家人只
能證聲聞的前三果,大乘也只限於菩薩的因
位。一旦功行圓滿,要證聲聞第四果或大乘佛
果時,自然即會現出家相。故不說以在家身證
聲聞第四果和佛果。所以說︰「三世諸佛,不
說在家成道;歷代祖師,阿誰行染度人﹖」釋
尊之先出家而後成道,也即是顯示此義。故學
佛進道,須由在家而出家,因出家而修行證果
,是更易於成辦的。故七眾弟子各別所持之別
解脫戒,是由粗至細,由簡入繁的,這正合於
聲聞乘法︰「呵欲不淨」、「出要為樂」之原
則。也即由此別解脫戒才有七眾弟子的差別。
一般說來,聲聞乘律儀有三種︰(1)別解脫
律儀,(2)靜慮律儀,(3)無漏律儀(《成實論》
不說無漏律儀,而以「禪律儀」即色界四禪,
「定律儀」即無色界四定,說為三種)。也有
加「斷律儀」而說為四種律儀的。因為斷律儀
,不過是靜慮、無漏二律儀的一分,就其能夠
永斷欲界所纏的惡戒及能起破戒的煩惱而得名
的。《成實論》不說無漏律儀,也是以無漏律
儀,是依禪、定分位而別說的,所以只說三種
律儀。七眾別解脫戒,是欲界尸羅。靜慮律儀
(也名定共戒),是色無色界尸羅。上二尸羅
,是三界業,同屬有漏。無漏律儀(也名道共
戒),是無漏尸羅,非三界業。靜慮(定)、
無漏(道)二律儀,總名隨心轉戒,謂心在定
中或心與無漏聖慧相應時,此時身語二業,任
運即能發生防非止惡的作用。可是,一旦出了
定,或心更緣差別境相時,雖不同常人之騷動
起惑發業,然那種防非止惡的功能,也隨著而
不存在了。故靜慮、無漏的二律儀,並不像受
過別解脫律儀的戒體,可以畢生隨轉。也就因
此,稱那與定心同時生起的防護作用為定共戒
,稱那與無漏聖慧同時生起的防護作用為道共
戒。二者皆是從心為因而生起的,所以俱名為
隨心轉戒。別解脫戒須假緣受而有,得戒以後
,即隨轉不失,就是因無心悶絕等位,此戒也
還存在,所以又名不隨心轉戒。
若就聖凡的差別而論,則別解脫戒與定共
戒,容聖凡俱有;道共戒,則唯聖者有,凡夫
所無。若約功用而言,則別解脫戒但隨於身,
此身歿後,戒亦隨沒。迨以受戒得體時,僅以
盡形為要期而然。定共戒、道共戒則隨心而轉
,生前死後,可隨逐不絕。《薩婆多毗婆沙論
》卷一︰「問曰︰禪戒、無漏戒、波羅提木叉
,三戒中何戒為勝﹖答曰︰禪戒、無漏戒為勝
。有云︰波羅提木叉戒勝。所以爾者︰(一)若
佛出世,得有此(木叉)戒,禪戒無漏戒一切
時有。(二)於一切眾生非眾生類得波羅提木叉戒
,禪戒無漏戒但於眾生上得。(三)於一切眾生上
慈心得波羅提木叉戒,禪戒無漏戒不以慈心得
也。(四)夫能維持佛法,有七眾在世間,三乘道
果相續不斷,盡以波羅提木叉為根本,禪無漏
戒不爾。是故於三戒中,(波羅提木叉戒)最
為殊勝。」若以聲聞三律儀望菩薩乘三聚淨戒
,則波羅提木叉即攝律儀戒,靜慮、無漏即攝
善法戒,聲聞所缺者為饒益有情戒。然此僅就
大小二戒最粗著者而言,若據前引多論木叉戒
四義故勝為論,別解脫戒又何嘗不為饒益眾生而立。
唐‧智首律師,謂「菩薩攝律儀戒有三種
︰(1)禪律儀,謂定共戒;(2)無漏律儀,謂道共
戒;(3)別解脫戒,謂五、八、十、具。」此則
專就定、道可以稱為戒者而言,若小乘所修之
止觀忍進等行,則亦應為攝善法戒所收。觀佛
為慳吝財物不肯布施的長者說︰汝能受持不殺
生乃至不飲酒戒,即是行大布施。五戒尚且如
此,具足等戒,亦莫不皆然。當知隨舉一戒,
攝律、攝善、攝生三義無不具足。故知攝律儀
,即是攝善、攝生;攝善法,亦是攝律、攝生
;攝生亦是攝律、攝善。故小乘戒法,雖望受
者自身為消極的防止惑業,然就「以己度他情
」,而各得遂其生以言,也就是利他。不過亦
僅於消極的利他而已,較諸菩薩以橫溢的熱情
(大悲心所激發),表現為勇猛犧牲的度生大
行,自然就瞠乎其後了!所以說︰「小乘之戒
,僅收攝而自守;大乘之戒,兼開通而利生。」
聲聞乘以出離為志,故戒行尚於急護,無
所假借,心志冰清,潔行若雪,以不如此,即
不足以速出生死得解脫故。菩薩乘以利濟為懷
,將護多有情心,寧虧己行,不迕他意,故戒
行開遮尚寬,但論存心,不拘事境。《大寶積
經》〈優波離會〉云︰「為菩薩乘說不盡護戒
,為聲聞乘說盡護戒;為諸菩薩說開遮戒,為
諸聲聞說唯遮戒;為菩薩乘說深心戒,為聲聞
乘說次第戒。」由於大小二人,發心不同,趣
行各異,故互有其所緩,亦各有其所急。聲聞
乘既七眾有別,七眾進受菩薩戒,亦不能一概
而論。故菩薩戒中,為護聲聞淨戒律儀,於在
家菩薩與出家菩薩,何者應開,何者唯護不開
,亦均三致其意。由此可見,不但小戒不礙大
戒,大戒亦不礙小戒。以大戒故能成佛法之廣
大,由小戒故能成佛法之尊高。大小相須,高
廣相成,佛陀設教化世的能事,也即備見於此
了。茲將聲聞戒與菩薩戒相互通貫之關係,攝
列一表如下︰
                            ┌優婆夷┐┌但三歸
                  ┌在家菩薩┤      ├┤  五戒──在家聲聞┐
                  │        └優婆塞┘└  八戒            │
                  │        ┌沙彌尼┐                    ├別解脫律儀┐
  ┌攝律儀戒───┤        │沙彌─┴─  十戒            │          │聲
菩│(菩薩十重戒)└出家菩薩┤式叉摩那─六法戒──出家聲聞┘          │聞
薩│              │        │比丘尼┐                                │律
三│              │        └比丘─┴─具足戒                        │儀
聚│              │              ┌(定共戒)靜慮律儀────────┤
戒│攝善法戒───┴───────┤                                  │
  │                              └(道共戒)無漏律儀────────┘
  └攝有情戒……………………………………………………………………………┘
兩種戒法之偏重與難易
吾人從聲聞戒可為進趣菩薩戒之方便,及
菩薩戒中特為出家菩薩而論其開犯,本此以觀
大小兩乘戒法相互資成以建立佛法之教授,則
大乘戒法與小乘戒法,在佛法的樹立發揚中,
皆各有其重要性。聲聞戒法中最主要的是「具
足戒」,受持此戒者,有比丘、比丘尼的二部
眾,因為此戒關係建立佛教三寶之一的僧倫,
所以特別重要,就因為特別重要,所以戒法也
制得特別深細謹嚴。也許是因為中印的風俗習
慣不同,很久以來,比丘戒法在中國就很少有
人能如律奉行了。這我們只要一翻宋明以來諸
德著述,尤其是關於戒學方面的,都不勝其慨
嘆淪喪之感而流露於著述的字裏行間。降至今
日,戒學的廢墜掃地,就更加不堪聞問了!一
般多以學大乘佛法自視,並以為菩薩戒法位既
高大,又容易受持;比丘戒法既是小乘,復嚴
謹瑣細,難於奉行,於是捨小而取大,並以此
為口實,謂是大士不拘小節。而不學之人,更
將大小乘戒法,誤以為什麼都可以開許作的,
就是大乘戒法;什麼都有限制,且不許作的,
就是小乘戒法。這種毫無根據的錯誤見解,既
經深入人心,習以為然,對於佛教的前途,實
在是不堪設想!殊不知菩薩戒法,首須受持的
就是「攝律儀戒」,所謂攝律儀戒,就是七眾
各別所受的別解脫戒,這不但是「攝善法戒」
的根本,也是「饒益有情戒」的基礎。
換句話說︰沒有善護攝律儀戒,就不可能
生起攝善法戒和饒益有情戒。一般世俗人也有
好善樂施和廣辦饒益有情事業的,但那只是一
種普通善行,不能說是持菩薩戒,更談不上可
獲佛法中戒行的功德,當然也不能稱這是佛法
了。可是,這些若是佛教徒做來,其功德就大
得不可思議,絕不可以普通善行視之!因為佛
教徒受有佛戒,動機出發於殷重的菩提心,和
履行如來經律中的教誡,所以這一切善行,就
都名為持菩薩戒。而持戒的功德,不但己身獲
得「為善最樂」的世益,並得諸佛菩薩的護念
加被,和護法龍天的侍衛守護,對於自己所期
願的佛果之資糧,也就更加充備。所有這一切
殊勝功德,都是因受持佛戒而來的。如果佛教
徒沒有菩薩和聲聞七眾的攝律儀戒,施、忍、
定、慧等的攝善法戒尚無從出生,所謂饒益有
情事業,也就成了世間普通善行,根本就不成
其為佛法了!所以經律中校量功德,謂以種種
淨妙衣服、飲食、醫藥、七寶,施供無量三千
大千世界眾生,亦不如有人能一念受持如來正
法,或一日夜奉行如來淨戒!由此可見,佛法
之所以為佛法,是重在以如來法戒去自行化他
的,以此為中心,更附之以善行功德做莊嚴(
其中也有在家出家之分),則佛法之體用俱彰
,利世濟眾之能事才可以成辦。
當知菩薩三聚淨戒,以前二為佛法之正體
,也即是佛法所以為佛法的所在;以後一為菩
薩大乘之勝用,是大乘佛法所以名為大乘的所
以。三聚淨戒有主有從,有本有末,次第相生
,前後相成,如是始可稱為奉行中道大乘之菩
薩行人。菩薩乘雖心行廣大,而乘通道俗,方
便度生,志在利濟,然順世入俗的心向重。聲
聞乘志行雖小,而乘重出離之道,隨緣化利,
情希解脫,故脫俗出世的成份高。小乘戒約境
論犯,防在身口,事形於外,染淨條然,看似
難而持實易;大戒依心論犯,行者須防護於起
心動念之間,而心法迅捷,表裏實難期一致,
看似易持而實難!若非如此,身子、目連、迦
葉、阿難,豈彼等智力願行,尚不及我輩末世
凡夫﹖而必待法華會上始心相體信入出無難﹖
此誠堪吾人深思尋味之事!
◎附二︰呂澂〈羯磨〉(摘錄自《呂澂佛學論著選集》卷二)
茲先略說菩薩受戒羯磨之方式,再談菩薩
受戒之意義。羯磨方式有二類︰一者有授戒師
法,二者無授戒師法。有師者,謂師證,如受
比丘戒有三師十證。師謂軌範師,梵名阿闍
黎。分三種︰(1)親教師,梵名鄔波馱耶,西域
名和上,即依止受戒之師。(2)教授師,又分屏
教授(檢驗身根淨否等)與教讀教授(教習學
處讀誦酬答)二種。(3)羯磨師,即聚會時主席
,對眾報告表決者。十證者,謂十眾(依至少
之數而言,邊地五眾即得),為受戒之證明
者。一切羯磨報告表決,皆以此十眾聽許為
斷。聲聞羯磨,具此三師十證,然後得戒,是
知戒師之不可少也。至於菩薩受戒,祇說一師
,此非簡略,但由難得,且止限於緣證。故菩
薩發心以佛為師,即十方諸佛皆為作證,意樂
自誓,寧止一師;但須一人師以為受學增上耳。
復次,受戒有九門次第︰(1)發願︰菩薩若
欲受學三聚戒者,當以發願為先。(2)求師︰古
昔道路遠阻,不惜千里求師;今則交通便利,
應更不遠萬里相求矣。求得應啟請云︰大德念
我,某於大德前乞受一切學處,唯願聽授。如
是至再三請,復於十方諸佛及大智菩薩而為禮
敬。(3)徵信︰先於戒本學處明悉了知,自心樂
求,不由他勸,或為勝他(令人知己受戒),
乃成堅固堪受菩薩戒者。(4)請授︰具受戒堪能
已,於大德前,對佛禮請︰願大德授某菩薩淨
戒。(5)問障︰爾時大德即為徵問︰是菩薩否﹖
已發願未﹖(6)正受︰既徵問已,即為授三聚戒
法。(7)請證︰受已,普於十方諸佛及大智菩薩
禮供求證。(8)教誡︰於學處四似他勝法犯與非
犯,詳為開解。(9)供養迴向︰悉為一切有情普
得利益而為迴向。如是九門次第,可總判為受
前、正受、受後三類。
已說有戒師法九門次第,應知師弟亦應互
有簡擇。先擇師,謂當訪求同法菩薩,已發大
願,有智有力,於語表義能授能開之願行相應
者以為戒師。有智謂稟性聰慧,有力謂具意樂
力及加行力,於語表義謂於羯磨文句嫻習應用
,能授能開謂於受戒儀則善知其意。若但有聰
慧,而於戒學無諸淨信,即於律儀意樂不具,
或失意樂。若從受學,即於淨戒,初無信解,
或不能趣入,或不善思惟矣。又若不具六度加
行,或違六度行軌,即失菩薩律儀,亦不能為
師。是以擇師,當以有智有力,淨信意樂,具
足六度加行者為準也。次擇弟,亦以審其意樂
為準。若不信菩薩藏謗毀有情,終不於彼率爾
宣示,免其多生慧障,妄加誹謗,增益無知,
反為無量業障之所隨逐也。如是師弟相簡,意
樂增上,戒乃建立。復次,若無戒師者,即於
佛像前,自受菩薩淨戒律儀。方便次第,與前
相同;但自白自說羯磨耳。菩薩受戒羯磨,大要如是。
次就菩薩戒,略申三義︰
一者大戒獨立義︰無論在家出家,已受未
受律儀(在家或有先未受戒者,出家則必先受
也),欲受是戒,先應發起無上菩提弘願。或
者將來失戒,亦以退失此願為準。可知菩薩戒
行全在於發心也。慧沼所傳受戒羯磨次第亦有
九門,而於發願之後,有更勸三歸義;又可知
在家之受菩薩戒者,不必先受優婆塞戒(三歸
五戒)。以是菩薩戒學,自為結構,具獨立性
,雖攝取七眾律儀,而無次第先後之關聯也。
二者佛為戒師義︰菩薩受戒,於現前人師
外,必於十方諸佛及大智神力菩薩功德專念現
前而生淨信。慧沼所傳羯磨,此義益顯,直謂
以釋迦佛為和上,文殊為闍黎,彌勒為教授,
十方諸佛為同證,十方菩薩為法侶。於此可知
無師受戒,固以佛為師;即有師受戒,於人師
外仍以佛為師。蓋菩薩行以佛為究竟,自然直
師諸佛也。比丘戒白四羯磨畢,大眾默然,不
生異議,雖可視為得戒;然必生起法爾之相,
與佛相感,始為真得。法爾云者,道理推徵,
應當如是之意。諸佛菩薩於受戒者,若默然無
異說,即可於法爾相上見之。或起涼風,或聞
異香,或動座席,凡此皆受戒者之至誠有以感
動諸佛菩薩之憶念者,由此乃謂之得戒。亦以
佛為師之義也。
三者在家有師範義︰真正戒師為佛菩薩,
於中須有傳達其意者,即人師也。在家菩薩亦
可為之。如羯磨中求師,所謂同法菩薩具德具
智者,並不簡別在家出家,可知在家者同有師
範義也。自天臺智者大師提倡《梵網經》後,
通途不許在家菩薩有師範義,未免武斷,不足
為據。惟是菩薩戒法,若出家已受出家戒而欲
更受菩薩戒者,在家菩薩可為其師;出家未受
比丘戒而欲受菩薩戒者,在家菩薩即不能為其師也。
復次,懺罪羯磨,屬於出罪還淨之事,儀
式大同受戒,但以對他為主,分有對無對二種
(即有師無師也)︰凡菩薩得戒之後,安住三
聚戒法,意樂清淨,專勤無犯,皆為持戒。若
其有犯,知之即改過還淨,仍不失戒,所謂過
不憚改也。因是而知菩薩戒一切違犯,皆屬惡
作所攝,皆可以除遣,由懺悔即出罪故。是亦
大有異於聲聞之處也(聲聞有不可悔出之戒
)。至於懺罪之儀︰若犯戒者,應先於有智有
力善語表義能覺能受之大小乘人前,發露過失
;次示悔意而求還淨;後乃誓不再犯(此義初
為自訴,次二問答)。
若以上品纏犯失律儀者,即應重受。重受
次數,並無限制。若中品纏犯,應對大眾(至
少五人)發露除罪,行白四羯磨而為懺淨,如
比丘除惡作法行之。若下品纏犯,當一人前,
即可發露悔除;若無人可對悔,即如受戒,由
慚愧心故,起淨意樂而自誓言︰我當決定防護
,不令再犯也。云防護者,未失之前護戒不失
,即令律儀能見諸形式也。或疑受戒在心,何
須形式﹖應知律儀於思(思業,即思心所)之
種子勢力增上之分位安立,以此能去他惡,存
己善,而有防護之用。必具羯磨形式者,即所
以涵養其勢力增上者也。末後一段,補充受戒
二義︰(1)受已而失者可更受。此為小乘所不許
,乃大乘特殊之義也。(2)已受者可再受。或有
菩薩轉身他方,由不捨菩提願故,或不現上品
纏故,即為不捨淨戒。依此而有種姓相,現雖
未受菩薩律儀,而有勝心,且不現行上品纏。
以是相故,知於他方或已受戒;但由忘念或不
覺悟。為悟彼故,不妨重受,但不與新受或新得等觀也。
◎附三︰太虛〈瑜伽菩薩戒本之要旨〉(摘錄
自《太虛大師選集》下)
(一)應了知者三事
此菩薩戒法有先應了知之三義︰第一應了
知者,受菩薩戒、學菩薩法,以先發大悲菩提
心為體,若未發起大悲菩提心者,則非菩薩,
不應學受菩薩戒法。故受戒時,師應問曰︰已
發菩提心否﹖是菩薩否﹖其時之求戒者,當毅
然答曰︰已發,是菩薩,方能得戒。然小乘亦
有智果,故了生死之智可通大小,若無大悲心
為根本,則不能起取大菩提之意,故不得菩薩
戒也。且若不發慈悲心者,亦用不著來求學菩
薩戒。經云︰菩薩以菩提心為因,大悲為根本
,方便為究竟。故大乘菩薩心,為大悲菩提心
,求菩薩戒,必須先發此心。
第二應了知者,受學此菩薩戒法,須以智
慧為先導,故應先依菩薩藏之經論有深切研究
,得到圓滿透徹之正解時,方有正見正知。其
正知見既已成就,即以之為先導,方可行持菩
薩戒法。因此,菩薩戒為入俗利生之事,不易
行持。持此戒者,常於心地上觀照所作之業,
犯與不犯,須有確切之審度與標準;若無最高
智慧以為審度標準,則雖已犯而不自知,便亦
不能懺悔以求清淨,則即無由學持此菩薩戒。
若《梵網經》所說之戒,其作與不作,皆為刻
板之規定,故猶易持。而此戒法,則在同一事
上,有犯不犯,或染不染,在纖微間,甚難決
也。故須有智慧為先導,方能受學。
第三應了知者,在此菩薩戒法中,皆為攝
善法戒及饒益有情戒,故應以七眾戒為律儀戒
,而善法戒與饒益有情戒又以律儀戒為所依。
故欲學此菩薩戒者,應先受七眾戒以為菩薩戒
中之律儀戒,則於三聚淨戒方得圓滿。如優婆
塞受菩薩戒為菩薩優婆塞,乃至比丘受菩薩戒
為菩薩比丘等。依《瑜伽論》所明,若失於律
儀戒,則失餘一切戒,故若不從僧受三歸及七
眾戒,即不能受此菩薩戒。
(二)顯殊勝者三事
第一、此戒法與其餘之菩薩戒法不同者,
餘兼三乘共同之律儀戒,此戒專明應如何修六
度以修集諸善法,應如何行四攝饒益有情,故
此戒最明白而扼要者,正大乘菩薩之特殊精神
所存,不學此菩薩戒,無以見菩薩之殊勝。
第二、菩薩戒法在於契真入俗之中道行,
因俗人在俗而不能契合出世真理,二乘出世自
利而不能作涉俗行事,惟菩薩能上契真理,下
順凡情,修圓融二諦之中道行門。此戒法中,
處處皆能表現理事雙彰、真俗並到之大乘了義
行。如對聲聞家之斷煩惱法,既不捨離,復能
隨順有情成就勝出聲聞乘功德等,皆明此義。
第三、此菩薩戒乃深契現今七眾佛徒實際
上辦事之應用者,如出家僧辦佛學院及公益慈
善等,皆時勢上應辦之事。換言之,凡與眾人
相關而有益社會之事,今後皆應去辦,非復閉
門修行可盡其責。然出家僧辦事,須受學此菩
薩戒法,方有辦事行軌,否則,破壞佛法,違
背教規而不自知。若以前出家僧所採之修行法
,非自了之禪宗,即往生之淨土,皆不圓滿;
此戒方為正修之菩薩行。至於禮拜、念誦,亦
萬行中之一,若依此戒發菩提心去行六度、四
攝,則尚何行不備﹖惜中國向來修行者,大都
不知注意乎此,惟以空心靜坐為修行,對於現
身社會去作一切利他事業,極端反對,謂非本
分!其有能作事者,又多未得菩薩戒之真諦,
故其一舉一動皆貪、瞋、癡之煩惱為之主動,
將中國佛教弄成死氣沈沈,怪象重重,良可慨
也!夫菩薩之修行六度,以不離有情界之實際
,作一切利生事業為正修行,故非學此戒去修
菩薩行不可。此戒為現今在家出家之佛徒需要
,以在現今國家社會之環境中,尤非昌明此大
乘菩薩法不可,其各顧身家以各自了之思想,
已用不著!故佛教徒眾,對於社會人群互關互
益之事,精勤去作,方能顯出佛法精神,方能
為建立國民道德之基本。故今在家佛弟子之設
社立林,結群集會以宏化者,欲求得一寡過成
德之標準法,於此菩薩戒法,大不可不深注意焉!
◎附四︰續明〈受戒法式〉(摘錄自《戒學述要》下)
授菩薩戒儀規,歷代編訂而見行於今日者
,有十數種之多。大抵均宗本《瓔珞》、《梵
網》、《瑜伽》〈戒品〉及古高昌本糅會而成
,故儀次有無互見,詳簡不同。《傳戒正範》
所輯授儀,雖採擷諸書,秩然有序,然以隔於
戒堂之應用,故排班、撩衣、護缽等諸儀,不
適於一般應用。天臺《菩薩戒疏》出一十二門
,湛然大師有〈授菩薩戒儀〉,次第全同,文
句稍異。蕅益大師有〈重訂授菩薩戒法〉,載
於《律要後集》,堪稱「詳簡適中」,唯流行
不普,甚少見聞。而受菩薩戒,既不擇人及非
人,亦不計根具與不具,凡於無上菩提發宏願
者,均可受戒,若必無師,猶聽於佛像前自誓
受戒。故菩薩戒授法,應力求簡當,以便隨時
隨地,有發心受戒者,易於遵行。今不揣固陋
,更尋《瓔珞》、《梵網》、《瑜伽》〈戒品
〉,及諸家授儀,重輯訂之如下︰
(一)請師
若人已發無上正等菩提大願,欲受持菩薩
戒,應訪求有智有力之菩薩法師為授戒和尚。
若依《梵網經》,應請二師︰和尚、阿闍黎。
今依《瓔珞》、《瑜伽》〈戒品〉,但出請和
尚法。若用二師,請阿闍黎法,可準請和尚法行之。
受戒者應至有智有力菩薩法師所,禮足,
互跪,合掌恭敬,作是請言︰「大德憶念︰我
某甲,今於大德所乞受一切菩薩淨戒,唯願須
臾,不辭勞倦,哀愍聽授。」(三說三禮)和
尚答云︰「可爾。」(受者禮謝三拜)
(二)進壇禮三寶
既請師已,師資及僧眾,共入壇場,於佛
菩薩像前焚香致敬。若於僧眾前受,可舉香讚
,香讚既畢,和尚踞坐,受戒者一心恭敬頂禮三寶。
  一心頂禮過去世盡過去際一切諸佛
  一心頂禮未來世盡未來際一切諸佛
  一心頂禮現在世盡現在際一切諸佛
  一心頂禮過去世盡過去際一切尊法
  一心頂禮未來世盡未來際一切尊法
  一心頂禮現在世盡現在際一切尊法
  一心頂禮過去世盡過去際一切賢聖
  一心頂禮未來世盡未來際一切賢聖
  一心頂禮現在世盡現在際一切賢聖
(三)乞戒
頂禮十方三寶已,受者應互跪,合掌,作
是乞言︰「唯願大德哀愍,授我菩薩淨戒。」
(三乞三禮)戒師應問言︰「善男子聽(若是
女子應稱善女人聽。以下均同)︰汝是菩薩
否﹖」受戒者答云︰「是。」戒師復問︰「發
菩提心未﹖」受戒者答云︰「已發。」戒師繼
云︰「善男子聽︰汝等今者,欲於我所,求受
諸菩薩一切學處,應先受持四不壞信。」
(四)受四不壞信
受四不壞信文,應受戒者自說,如或未能
,師應教云︰「我某甲,從今時,盡未來際身
,歸依佛,歸依法,歸依僧,歸依正法戒。」
(三說三禮)「我某甲,從今時,盡未來際身
,歸依佛竟,歸依法竟,歸依僧竟,歸依正法
戒竟。」(三說三禮)
(五)懺悔三世罪
懺罪一門,《瑜伽》、《羯磨》文中所無
,《瓔珞》、《梵網》皆有。此為欲獲清淨戒
品之勝緣,今故依之。受戒者應心存精誠,懺
洗罪障,作是懺云︰「我某甲,若過去身口意
十惡罪,願畢竟不起,盡未來際。若現在身口
意十惡罪,願畢竟不起,盡未來際。若未來身
口意十惡罪,願畢竟不起,盡未來際。」(三說)
(六)發四弘誓願
懺罪已,應作是思惟︰無上菩提我所期之
果,然欲得此果,須學佛之大慈大悲,具佛之
宏誓悲願,以為進趣菩提之因。故次應發四弘
誓願云︰「眾生無邊誓願度,煩惱無盡誓願斷
,法門無量誓願學,佛道無上誓願成。」(三說)
(七)問遮
既發願已,堪為授戒。然《梵網經》云
︰「若現生有七遮罪者,不應與受戒。」故次
應問遮,無者與戒,有則不堪。如戒師問,受
戒者應如實答。「善男子聽︰汝既已發心,堪
能成就滿足四宏,此(但)現在身心發趣,若
有遮難,戒品不發。《梵網經》云︰『若有七
遮,不應為受。』我今問汝,當如實答,若不
實答,徒苦自他,無所剋獲,虛稱菩薩,則為
欺誑一切眾生,負心誑佛,枉受利養!」
「汝不曾出佛身血不﹖」答云︰「無。」
「汝不殺父不﹖」答云︰「無。」
「汝不殺母不﹖」答云︰「無。」
「汝不殺和尚不﹖」答云︰「無。」
「汝不殺阿闍黎不﹖」答云︰「無。」
「汝不破羯磨轉法輪僧不﹖」答云︰「無。」
「汝不殺聖人不﹖」答云︰「無。」
「汝既無七遮,堪得受戒,應起深重心,禮請
佛菩薩,為汝證明受戒。」
(八)請聖
戒師應從座起,請佛菩薩臨壇作證,禮請
之文,雖不見諸戒本,然準義可行,故採用之
,以增師資授受敬重戒法之心。待禮請訖,恭
敬合掌,更為作白︰
「弟子某甲等,一心奉請︰釋迦如來應正等
覺為我和尚,我依和尚故,得受菩薩戒,慈愍故。」(一禮)
「弟子某甲等,一心奉請︰文殊師利菩薩為
羯磨阿闍梨,我依羯磨阿闍梨故,得受菩薩戒,慈愍故。」(一禮)
「弟子某甲等,一心奉請︰彌勒菩薩為教授
阿闍梨,我依教授阿闍梨故,得受菩薩戒,慈愍故。」(一禮)
「弟子某甲等,一心奉請︰一切如來應正等
覺為尊證師,我依尊證師故,得受菩薩戒,慈愍故。」(一禮)
「弟子某甲等,一心奉請︰一切菩薩摩訶薩
為同學等侶,我依同學等侶故,得受菩薩戒,慈愍故。」(一禮)
請已,受戒者互跪、合掌,戒師為作白言
︰「仰啟十方,無邊無際,諸世界中,諸佛菩
薩︰今於此中,現有某甲菩薩,於我某甲菩薩
所,乃至三說乞受菩薩戒,我為作證。此某甲
菩薩,已發大願,已有深信,能捨一切,不惜
身命。惟願十方,無邊無際,諸世界中,諸佛
菩薩,第一真聖,於現不現,一切時處,一切
有情,皆現覺者,於此某甲菩薩,亦為作證。」
(九)正授戒體
白已,戒師復座。受戒者互跪,合掌,專
念一境,長養淨心,作是思維︰我今不久當得
無盡無量無上功德藏。戒師為授戒云︰「善男
子聽︰汝今欲於我所,受諸菩薩一切學處,受
諸菩薩一切淨戒︰謂律儀戒,攝善法戒,饒益
有情戒。如是學處,如是淨戒,過去一切菩薩
已具,未來一切菩薩當具,現在一切菩薩今
具。如是學處,如是淨戒,過去一切菩薩已學
,未來一切菩薩當學,現在一切菩薩今學。」
「汝能受否﹖」答云︰「能受。」
此段文應三說,初遍說已,繼云︰「佛
子!當知初番白竟,十方世界妙善戒法,悉皆
震動,猶如大雲,升起空中。」說已,次說第
二遍。二遍說已,繼云︰「佛子,當知二番白
竟,十方世界妙善戒法,如雲如蓋,覆汝頂
上。」說已,次說第三遍。三遍說已,繼云︰
「佛子,當知三番白竟,十方世界妙善戒法,
從汝頂門,流入身心,正在此時,納受戒體!
無漏色法,由汝增上善心之所感得!是故汝應
至誠頂受,勿餘思慮。」三遍已竟,為說戒相。
(十)宣說戒相
  「善男子聽︰菩薩有十無盡戒,若有犯者,
非菩薩行,失四十二賢聖法,汝應諦受。」
  「從今身至佛身,於其中間,不得故殺生,
能持否﹖」答云︰「能持。」
  「從今身至佛身,於其中間,不得故偷盜,
能持否﹖」答云︰「能持。」
  「從今身至佛身,於其中間,不得故淫欲,
能持否﹖」答云︰「能持。」
  「從今身至佛身,於其中間,不得故妄語,
能持否﹖」答云︰「能持。」
  「從今身至佛身,於其中間,不得故酤酒,
能持否﹖」答云︰「能持。」
  「從今身至佛身,於其中間,不得故說在家
出家菩薩罪過,能持否﹖」答云︰「能持。」
  「從今身至佛身,於其中間,不得故自讚毀
他,能持否﹖」答云︰「能持。」
  「從今身至佛身,於其中間,不得故慳,能
持否﹖」答云︰「能持。」
  「從今身至佛身,於其中間,不得故嗔,能
持否﹖」答云︰「能持。」
  「從今身至佛身,於其中間,不得故謗三寶
藏,能持否﹖」答云︰「能持。」
(十一)讚戒勸持
戒師說戒相已,次誡勸受持︰
《瑜伽經》云︰「佛子受十無盡戒已,其
受者過度四魔,越三界苦,從生至生,不失此
戒,當隨行人,乃至成佛。」《瑜伽》〈戒品
〉云︰「如是菩薩所受淨戒,於餘一切所受淨
戒,最勝無上,無量無邊大功德藏之所隨逐,
第一最上善心意樂之所發起,普能除滅於一切
有情一切種惡行,一切別解脫律儀,於此菩薩
律儀,百分不及一,千分不及一,數分、計分
、算分、喻分,乃至鄔波尼殺曇分亦不及一,
攝受一切大功德故。」又云︰「如是菩薩大尸
羅藏,能起當來大菩提果,謂依此故菩薩淨戒
波羅蜜多得圓滿已,現證無上正等菩提。乃至
未證無上菩提,依此無量菩薩戒藏正勤修習,
常能獲得五種勝利︰一者常為十方諸佛護念。
二者將捨命時住大歡喜。三者身壞已後,在在
所生,常與淨戒若等若增諸菩薩眾,為其同分
,為同法侶,為善知識。四者成就無量大功德
藏,能滿淨戒波羅蜜多。五者現法後法,常得
成就自性淨戒,戒成其性。」汝今已受菩薩戒
,即獲如上所說無邊勝利。故應善於護持,如
帶持浮囊,欲渡大海,勿令毀缺。
(十二)迴向
戒師結勸畢,僧眾同稱迴向偈︰「受戒功
德殊勝行,無邊勝福皆迴向,普願沉溺諸眾生
,速往無量光佛剎。十方三世一切佛,諸尊菩
薩摩訶薩,摩訶般若波羅蜜。」迴向已,頂禮
三寶,受戒者禮謝戒師及諸大眾。如儀而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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