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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07/21 03:56:37瀏覽134|回應0|推薦3 | |
◎結界 (一)(梵si^ma^bandha,巴si^mam samman nati)僧尼為使其戒行無缺失而區劃一定的區 域以從事修持活動,稱為結界。可分為︰ (1)攝僧界︰為集聚僧侶以行布薩等行事,而 劃定的某一特定區域。有自然界與作法界之 別。前者為︰以自然界中的特定場所為界。具 體而言,即聚落界、蘭若界(村莊外的安靜場 所)、道行界(僧侶遊行時可依所住之處縱橫 一拘盧舍為界)、水界(水所流經處)。作法 界︰指僧尼用來作僧事的地方,依其作法可劃 分為大界、戒場、小界。 (2)攝衣界︰僧尼為使其離三衣而宿時,不犯 離宿之過,所劃定的區域。 (3)攝食界︰僧尼為使其貯存食物或烹煮食物 時,不犯宿煮之過,所劃定的區域。 (二)指伽藍的區域,或劃定堂塔、伽藍的區域。 (三)指密教於修法時,為使魔障不入,所劃 定的區域。該劃定區域稱為結界地。如日本之高野山、比叡山。 (四)指禪宗所區劃的,作為修行道場的一定區域。 (五)特指禁止女性、魚、肉等進入之處。該 記號之石塊稱為結界石。如日本三鈷寺門外有 石碑,刻有「不許女人、魚肉、五辛等,妄入山門。」 ◎附︰《傳戒正範》卷一〈淨堂集眾〉(摘錄) 凡欲作法,須先結界。若三重界相如法, 無諸妨礙,乃能成辦一切。所謂律制僧居,必 依結界,僧弘律制,豈越於斯。初發心者,來 入伽藍從僧乞戒,應先集僧唱方結界畢。次預 請和尚允示日期,即白引禮師,便於淨堂集 眾。次則通啟二阿闍黎師,方可入室禮請。結 界時,新求戒者,須驅出至眼見耳不聞處。若 久行律處所,戒場久定,不須逐期唱方。 ■〔參考資料〕 (一)《四分律刪繁補闕行事鈔》卷上 之二;《四分律行事鈔資持記》卷上之二;《四分律刪 補隨機羯磨》卷上;《僧羯磨》卷上;《尼羯磨》卷 上。(二)《金剛頂一字頂輪王瑜伽一切時處念誦成佛儀軌 》;《蘇悉地羯羅供養法》卷中;《不空[羅-維+絹]索神變真言 經》卷二;《守護國界主陀羅尼經》卷九;《准提大明陀羅尼經》。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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