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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華佛教百科全書(十一) 續 四千八百七十三
2019/07/21 03:34:12瀏覽133|回應0|推薦3
◎粥(梵peya^、peja^,藏thug-pa)
即稀飯。於佛教中並非正食,係在齋食以
外所食用者。粥之種類甚多,《十誦律》卷二
十六列有酥粥、油粥、胡麻粥、乳粥、小豆粥
、麻沙豆粥、麻子粥、清粥八種。《摩訶僧祇
律》卷二十九列酥粥、乳粥、油粥、酪粥、肉
粥、魚粥之名。又,禪林中有五味粥、纓絡粥
、紅調粥等。此中,十二月八日佛成道之日以
雜穀眾味煮成者,稱為五味粥,又稱臘八粥、
紅糟;摻蔬菜和米所煮成者,稱纓絡粥;正月
十五日雜紅豆煮成而食者,稱紅調粥。
關於吃粥的緣由,《摩訶僧祇律》卷二十
九云(大正22‧462c)︰
「粥法者,佛住舍衛城時,城內難陀母、憂
婆斯荼羅母半月中三受布薩,八日、十四日、
十五日。布薩日作食,先飯比丘,後自食。至
明日復作布薩,食作釜飯,逼上飯汁自飲,即
覺身中內風除、宿食消,覺飢須食。作是念,
阿闍梨是一食人,應當須粥。取多水著少米,
合煎去兩分,然後內胡椒、蓽撥。粥熟已,盛
滿甕,持詣祇洹精舍,至已,稽首佛足,卻住
一面,白佛言︰唯願世尊聽諸比丘食粥。佛言
︰從今日後聽食粥。」
又,《四分律》卷十三謂粥有五利,即除
飢、除渴、除風、消宿食、大小便調適。《摩
訶僧祇律》卷二十九謂有十利,即增長色、力
、壽、樂、辭、清辯,除宿食、風,消飢、渴。
另據《釋氏要覽》卷上所述,早晨始得食
粥。其文云(大正54‧274b)︰「四分律云
︰明相出始得食粥,餘皆非食。」至後世,亦
吃晚粥,且併稱朝粥晚粥為兩粥。此外,叢林
中,於街坊勸化粥者稱為粥街坊,掌理朝粥者稱為粥頭。
■〔參考資料〕 《四分律》卷十四;《摩訶僧祇律
》卷三十四;《五分律》卷二十七;《十誦律》卷十四
;《法苑珠林》卷四十二、卷九十一;《敕修百丈清規
》卷六〈大眾章〉;《釋氏稽古略》卷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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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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