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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華佛教百科全書(十一) 續 四千六百一十
2019/06/21 04:20:37瀏覽182|回應0|推薦4
◎勝義(梵parama^rtha,巴paramattha,藏don-dam-pa)
最勝之義。又名第一義或真實。乃「世俗
」之對稱。即最勝真實而非施設安立之義。《
大智度論》卷三十一云(大正25‧288b)︰「
第一義名諸法實相,不破不壞,(中略)復次
,諸法中,第一法名為涅槃。」《俱舍論》卷
十三云(大正29‧71a)︰「勝義善者,謂真
解脫。以涅槃中最極安隱,眾苦永寂,猶如無
病。」《順正理論》卷三十六亦云(大正29‧546a)︰
「勝謂最尊無與等者,義謂別有真實體性。
此顯涅槃無等實有,故名勝義。如是勝義安隱
名善。如是涅槃是善常故,於一切法其體最
尊。是故獨標為勝義善。」
此謂涅槃是最勝真實之法,故稱之為勝義。
《顯揚聖教論》卷十六亦以七種真如為勝
義諦。文云(大正31‧559a)︰「勝義諦者,
謂七種真如。(中略)問︰何因緣故,七種真
如名勝義諦﹖答︰由是二最勝智所行故。謂出
世間智及此後得世間智。由此勝義無戲論故,
非餘智境。」
同論卷十九云(大正31‧574b)︰「若清
淨所緣,若清淨性,若彼方便,皆名勝義諦。
清淨所緣者,謂四聖諦及真如。清淨性者,謂
滅諦。清淨方便者,謂道諦。」
又,《辯中邊論》卷中云,勝義諦有義勝
義、得勝義、正行勝義三種,文云(大正31‧469c)︰
「(一)義勝義,謂真如,勝智之境名勝義故。
(二)得勝義,謂涅槃,此是勝果亦義利故。(三)正
行勝義,謂聖道,以勝法為義故。」
此依勝智之所緣,名真如為勝義。涅槃之
體最勝,故稱涅槃為勝義。聖道為得涅槃之方
便,故聖道也稱為勝義。
◎附一︰[木+尾]山雄一著‧吳汝鈞譯〈勝義的意義
〉(摘錄自《空之哲學》第二章)
說一切有部把這本體的世界稱為勝義──
最高的真實,把現象的世界稱為世俗──一般
理解的世界。倘若龍樹區別這兩種真理,這不
成了走上自己也要批判的區別哲學的道路麼﹖
龍樹的兩種世界與說一切有部的兩種世界的明
顯相異處,在最高的真實之為空性一點中。現
在我所見到的壺,是各瞬間中都在生滅的東西
,有時被見到,有時不被見到。有部說在這樣
的壺的背後,有壺的本體,永遠地存在著。龍
樹則說這樣的壺的本體,是被實體化了的語言
,是虛構的。「沒有本體」即是最高的真實。
譬如天空被灰色的雲遮蓋,人見了便判斷
說,天空是灰色的;把灰色這一性質視為天空
的本體。這灰色的本體,翌日天亮後,對於青
的天空,便不恰當了。不過,說天空是青的,
亦不正確。青亦不是天空的本體,它只是偶然
的性質。實際上,所謂空的本性,是離開人的
青與灰的錯誤判斷與語言之外成立的。在這個
場合,被視為空的本體的青色與灰色,只是蓋
隱著空的本質的虛構而已。
又譬如徹底明亮的鏡。由於它極其明亮,
人們也見不到它自體。當有些東西,譬如是壺
吧,在它裏面映現時,人們會把這壺的影像想
為是鏡的本體。當人們的顏面的影像映出時,
他們也會把這顏面的影像想為是鏡的本體。但
這些都不過是誤解而已,都見不到鏡的自身。
龍樹把說一切有部對本體與現象的兩個世
界的價值評價,逆轉過來。被認為是永遠實在
的本體,在龍樹看來,只是語言的虛構而已。
他以為現象不是本體的影子,只有它才是實在
的世界。除去本體這一虛構的障蔽,現象才能
如如地作為真實的世界呈現。因此,並沒有本
體與現象這兩種存在的世界,而只有一個離語
言的虛構的真實世界──空的世界。
◎附二︰立川武藏著‧李世傑譯〈世俗真理與
最高真理〉(摘錄自《中觀思想》第三章第三節)
■〔月稱的立場──約境之二諦說〕 在《中論
》裏,龍樹奠定了「兩個真理」的概念。這個
概念,在《阿含》、《涅槃經》、《大毗婆沙
論》等經論裏,已被論過;但最初把此事提高
到教理上的中心概念的人,可能是龍樹。據龍
樹看,世間的世俗真理(loka-sam%vr!ti-satya
,世間世俗諦)與最高真理(parama-artha
-satya,勝義諦),這兩個真理,是佛陀說法
的依據。在這個情形下,世俗真理雖是採取著
「名言」(言詞)的形態,但那是開悟了的佛
陀,為要教導眾生所說的言詞,並不是眾生從
眾生的立場所想的。關於龍樹這種「兩個真理
」的想法,從來都把它叫做「約教的二諦說」。
可是,月稱對此「兩個真理」的想法,與
龍樹的想法有相當的不同。對月稱來說,這「
兩個真理」與其說是表示佛陀說教的方法,毌
寧說指的是世界裏的事物之兩種本質(本性
)。月稱的這種想法,被稱為「約境之二諦說
」。「境」是表示「認識的對象」。當然,月
稱也認為佛陀的說法是採取世俗真理之姿態的
,但那並不是第一義性的。月稱於其《入中論
》中,尤其在第六章二十三偈到二十九偈,七
十九偈到八十二偈中,提到其二諦說。(中略)
■〔世俗與勝義之斷絕與溝通〕 在月稱的
體系上,世俗是作為人間生存之基礎而被重視
,同時,另一方面,世俗是遠離最高真理的。
但此兩者決不是無關。因為,月稱為要確立世
俗,同時,又怕最高真理之存在有被世俗染污
之危險,乃將「俗的東西」與「聖的東西」之
間,作了很大的隔離。這樣的態度,可能是月
稱在批判清辯中學到的。清辯認為︰「俗的東
西」由於自己之力量──即言詞之力量──而
能論證「聖的東西」。可是,本來日常言語的
表現就有矛盾,這在中觀派開祖以來即作為宣
言而成立的見解來看,儘管已建立了多麼完備
的論理形式,然而,愈完備的論理形式,愈可
能由自己所立的論式暴露自己的過失。月稱認
為清辯是會有這種挫折的。月稱所採取的方法
,是超論理的方法。月稱只為論破一切反面意
見,才使用論理,欲以止滅一切之言語活動。
他認為︰生之基礎的現實世界,是由緣起的理法而成立的。
那麼,言語與超越了言語之最高真理之斷
絕,到底要如何填平處理呢﹖月稱於其《入中
論》中,欲由宗教的實踐來答覆這個問題。捨
棄論理主義,而訴諸實踐之方法,有時會成為
開啟非合理主義、神祕主義之道。事實上,月
稱以後,月稱的繼承者們,與密教持有密切之
關係。歸屬於月稱自身的密教論書相當多,在
後世的西藏廣受誦讀。本來,密教決不即是非
合理主義、神祕主義。只能說非合理主義、神
祕主義的印度及西藏密教之理論基礎之一的典
型,是由月稱所提示的。月稱把「空性」叫做
「自性」,亦可從與後世密教思想之關連上來了解它。
被推測為月稱所生存的第七世紀,是印度
教快速增加其勢力的時期。印度教徒,並不將
這世界認為是空無。即使這個世界是由幻而出
現,但這個世界,還是存在的。支持他們自己
生存之場所的世界,在他們看來,還是有的。
因之,印度教徒,由其認識能力而知此世界之
結構,而欲建立其世界觀。數論、正理、勝論
等正統諸學派,在月稱時代,已形成了精緻的
有關「世界之結構」之理論。那是將要來臨的
印度教全盛時代之序曲。當然,有關現象世界
之考察,在阿毗達磨佛教、唯識派、論理學派
等佛教內部,也由各自立場──那雖是一種印
度教化的現象──而形成其理論。有關世俗之
知的體系的建立,當時的印度教徒頗有併吞佛
教徒的歷史動向。月稱也可能看到了這種動
向。本來,中觀派對於世界的結構或認識的成
立等問題是冷淡的,而且其思想方式本身也不
合適於答覆這些問題。月稱作為中觀論者所採
取的方法是︰將最高真理即空性之獨自性,與
世俗遠離。同時,守著這個原則,對於世俗的
次元,乃由「緣起」的理法使其成立,並且將
生之基體的世俗,於世俗之中,儘量發現其意
義。月稱雖處在中觀思想圈內,但卻守著佛教
徒之立場,而企圖對應當時的思想狀況。
◎附三︰〈四種勝義諦〉(摘譯自《佛教大辭彙》)
勝義諦(梵paramartha-satya,藏don
dam pah!i bden pa),又稱第一義諦、真諦。
指最高真理、究極真理。為「世俗諦」之對
稱。法相宗將勝義諦分成世間勝義、道理勝義
、證得勝義、勝義勝義等四種,稱為四種勝義
諦。與世間世俗、道理世俗、證得世俗、勝義
世俗等四種世俗諦,合稱四真四俗。又因此係
真俗二諦之細分為四種,故亦稱四重二諦。
「世俗」,指有相顯現而空理隱覆;「勝
義」,指殊妙智慧的對境。二者之有、無及事
、理之法,皆如實而非虛謬,故名為諦。而有
關四種勝義諦,《成唯識論》卷九云(大正31‧48a)︰
「然勝義諦略有四種︰(一)世間勝義,謂蘊處
界等。(二)道理勝義,謂苦等四諦。(三)證得勝義
,謂二空真如。(四)勝義勝義,謂一真法界。」
《大乘法苑義林章》也曾對四種勝義諦加
以解說,內容如次︰
(1)世間勝義諦︰又作體用顯現諦。若出其體
,則與第二世俗相同,是蘊等三科之事相。其
事相麤顯,猶可破壞,名為世間。為聖者後得
智之所知,超越第一世俗,故名勝義。
(2)道理勝義諦︰又作因果差別諦。若出其體
,則與第三世俗相同,是四諦等因果之體事。
有知斷證修因果之差別,為聖妙的無漏智之境
,超越第二世俗,故名勝義。
(3)證得勝義諦︰又作依門顯實諦。若出其體
,則與第四世俗相同,是二空真如。依其聖智
之詮門而顯理,名為證得。非凡愚所能測知,
超越第三世俗,故名勝義。
(4)勝義勝義諦︰又作廢詮談旨諦。指非安立
之一真法界,其體微妙,邈離言詮,[迫-白+向]超眾法
,名為勝義。唯聖者之根本無分別智之所證,
超越四種世俗,故名勝義。
有關四種世俗諦,《瑜伽師地論》卷六十
四云(大正30‧653c)︰
「世間世俗者,所謂安立宅舍、瓶[上分下瓦]、軍林
數等。又復安立我有情等。道理世俗者,所謂
安立蘊界處等。證得世俗者,所謂安立預流果
等彼所依處。又復安立略有四種,謂如前說,
三種世俗,及與安立勝義世俗。即勝義諦,由
此諦義不可安立,內所證故,但為隨順發生此
智,是故假立。云何非安立真實﹖謂諸法真如。」
《大乘法苑義林章》卷二(末)亦對此四
種世俗諦加以解釋,內容如次︰
(1)世間世俗諦︰又作有名無實諦。指宅舍、
瓶[上分下瓦]等或我等有情之心外之境,無實體,為隱
覆真理之世俗法,最後墮於虛偽中,故名為世
間。凡夫皆認為實有,依情、名假說安立,故名為世俗。
(2)道理世俗諦︰又作隨事差別諦。五蘊、十
二處、十八界等種種差別之法門,一一法門順
於道理,故名為道理。事相顯現差別易知,故名為世俗。
(3)證得世俗諦︰又作方便安立諦。苦集滅道
四諦法,為心所變之理,施設染淨因果差別,
令行人趣入,故名為證得。其因果之相可知,故名為世俗。
(4)勝義世俗諦︰又作假名非安立諦。指二空
真如也是心所變之理,其妙超越一切有為法,
為聖智所知,故名為勝義。假依言詮而立二空
之名,故名為世俗。
又,《瑜伽師地論》所說之廢詮談旨之真
如實性,是在四種世俗諦外,別立非安立之一
真法界。此謂「四俗一真」。
◎附四︰〈真俗二諦〉(摘譯自《佛教語大辭典》)
真俗二諦,指真諦與俗諦。真諦又名勝義
諦、第一義諦,指真實平等之理;俗諦又名世
諦、世俗諦,指世俗差別之理。
(一)就道理而分二諦時,俗諦是世俗的、表
面的思想,真諦是深奧的思想。以真實之智慧
觀察,則俗諦是虛妄,真諦是確實,因而是俗
空真有。又,從俗諦觀察,一切現象世界為存
在,有種種差異;若從真諦觀察,一切是空、
平等,故云真空俗有。
(二)三論宗就佛之教法立二諦,而以說有(
肯定)之教為俗諦,說空(否定)之教為真
諦。為破執空之思想而說俗諦之有,為破除「
執一切為存在」之謬見而說真諦之空。此乃欲
令得無執著之真理之教法。該宗又說四重二諦
,以破除執著。第一重,為有(俗)空(真
)。第二重為空有(俗)非有非空(真)。第
三重為二不二(俗)非二非不二(真)。第四
重為前三重二諦(俗)非非不有(俗)非非不空(真)。
(三)出世間法為真諦,世間法為俗諦。亦即
佛法為真諦,王法為俗諦。依據此義,日本真
宗在闡明其宗義時,即使用二諦之名目,而以
他力之安心為真諦門,世間之行動為俗諦門。
■〔參考資料〕 《大毗婆沙論》卷七十七、卷一四
四;《大乘阿毗達磨雜集論》卷四;《二諦義》卷上;
《俱舍論光記》卷一、卷十三、卷二十二;《大乘法相
宗名目》卷四(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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