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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華佛教百科全書(十一) 續 四千五百六十八
2019/06/16 03:56:08瀏覽107|回應0|推薦2
◎貪(梵ra^ga,藏h!dod-chags)
又稱為貪欲、貪愛、貪著等。單稱欲或
愛。六煩惱(根本煩惱)之一,三毒、五蓋、
十惡之一。《法界次第》卷上之上云(大正46
‧667c)︰「引取之心名之為貪。若以迷心對
一切順情之境,引取無厭,即是貪毒。」《俱
舍論》卷十六云(大正29‧88b)︰「於他財
物惡欲名貪。」
《成唯識論演祕》卷五(本)引《瑜伽師
地論》謂,貪由十事生。即︰(1)取蘊,(2)諸見
,(3)未得境界,(4)已得境界,(5)已所受用過去
境界,(6)惡行,(7)男女,(8)親友,(9)資具,(10)
後有及無有。就貪之所緣,唯識家與俱舍論者
持有不同的看法。《俱舍論》卷二十二將貪分
為顯色貪、形色貪、妙觸貪與供奉貪四種。以
人身為例,貪著青、黃、赤、白等微妙色為顯
色貪;貪著端正相貌為形色貪;貪著美妙觸感
為妙觸貪;貪著供奉之事為供奉貪。若論對治
之法,則緣青瘀等修不淨觀,治顯色貪;緣為
豺狼等所食修不淨觀,治形色貪;緣蟲蛆等修
不淨觀,治妙觸貪;緣屍不動修不淨觀,治供
奉貪。鈍根之人先以外人為緣,作如是觀後,
方觀己身。利根之人直就自身作如上不淨觀。
又,貪有十二名稱。《俱舍論》卷二十引
契經云(大正29‧108a)︰「欲軛云何﹖謂諸
欲中,欲貪、欲欲、欲親、欲愛、欲樂、欲悶
、欲耽、欲嗜、欲喜、欲藏、欲隨、欲著,纏
壓於心,是名欲軛。」此十二者皆冠上欲字,
以表五欲之境。即貪緣五欲之境而起,纏壓於
心,故名為欲軛。此十二欲皆為貪之異名。其
中,欲貪、欲欲二者,是緣五欲之境而起貪著
;欲親,親為親戀之意,即於五欲之境不能斷
思;欲樂、愛樂,是愛樂五欲之境;欲悶、欲
耽,指耽溺、醉悶於五欲之境;欲嗜、欲喜,
指對五欲之境,有所嗜好;欲藏,指將五欲之
境當作吾所有,而加以執藏;欲隨,為隨逐五
欲之境;欲著,指貪著五欲之境而不離。又,
《俱舍論》卷十九將三界中欲界的貪稱為欲貪
,上二界的貪稱為有貪。
■〔參考資料〕 《大毗婆沙論》卷二十九;《大乘
阿毗達磨雜集論》卷一;《大般涅槃經》卷十三;《雜
阿毗曇心論》卷三;《入阿毗達磨論》卷上;《顯揚聖
教論》卷一;《成唯識論》卷六;《俱舍論光記》卷十
六;《成唯識論述記》卷六(末);《大乘法相宗名目》卷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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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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