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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華佛教百科全書(十一) 續 四千零六
2019/03/26 04:55:18瀏覽145|回應0|推薦4
◎倒離(梵vipari^ta-vyatireka,藏klog-pa phyin-
ci-log-tu sbyar-ba-bshin)
因明學用語。因明三十三過中之似異喻五
過之一。指因明論式中,所立的異喻體顛倒先
宗後因的順序而招致的過失。
按新因明的規定,異喻用離作法,即先宗
異後因異,而以宗異為正、因異為助。倒離則
是與此相反,先因異後宗異。如《因明入正理
論》云(大正32‧12b)︰「倒離者,謂如說
言,諸質礙者皆是無常。」《因明入正理論疏
》卷下釋云(大正44‧137b)︰
「宗、因、同喻,皆悉同前。異喻應言︰諸
無常者見彼質礙,即顯宗無因定非有,(中略
)返顯有因宗必隨逐。(中略)今既倒云諸有
質礙皆是無常,自以礙因成非常宗,不簡因濫
,返顯於常。」
這就是說,如果立「聲常」宗,以「無質
礙故」為因,以「瓶」為異喻,異喻體應說成
「諸無常者見彼質礙」,這樣就能顯出「宗無
因定非有」的規律,從而也可反證「有因宗必
隨逐」的規律。但是現在既然把宗異因也必異
的關係倒過來說,說成「諸有礙者皆是無常
」,這就是以因異為正、宗異為助,以「有質
礙」(因異品)為因來成立「無常」(宗異品
)之宗了,結果是異喻非但不能制止因的濫用
,反倒可以用來成立宗法「常住」了。因為「
諸有礙者皆是無常」這個命題可以成立的話,
那麼「諸有礙者皆是常住」的命題也可以成立
,如「極微」,它是有質礙的,但卻又是常住
的,這樣,就有「不定」之失,因此異喻倒離
,是一種失誤,為因明學所不許。
倒離的錯誤不只是一個詞序上的顛倒而已
,還是一種因果關係的倒置,屬種關係的倒
置。以「聲是無常;所作性故;若是所作見彼
無常,如瓶;若是其常見非所作,如空」為例
,「所作」是「無常」的充分條件,「無常
」則是「所作」的必要條件,因此只能從否定
「無常」(即「常」)到否定「所作」(即「
非所作」),而不能倒過來推論。而且從概念
間的關係來看,「非所作」的外延要比「常住
」為大,「常住」只是「非所作」的種概念,
由種概念「常住」的存在,可推知其屬概念「
非所作」的存在,如果倒過來說的話,就必然
會搞亂概念間的關係,使命題歸於荒謬。(沈劍英)
■〔參考資料〕 《因明論疏明燈抄》卷六(本);
《因明大疏私抄》卷八;《因明論疏瑞源記》卷七;《
因明三十三過本作法纂解》卷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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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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