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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華佛教百科全書(十一) 續 三千零二十四
2018/10/21 03:37:01瀏覽90|回應0|推薦2
◎邪命外道(梵A^ji^vika、A^ji^vaka)
古代印度的宗教團體,又譯生活派,音譯
為阿耆毗伽派。興起於佛陀時代。梵語「
a^ji^vika」意為「為謀生計而修行的人」。由於
所採取的方法,從佛教徒的立場看來是屬於邪
道的,因此漢譯佛經譯之為「邪命外道」或「
邪命派」。此教派中之祖師Nanda Vaccha與
Kisa Sam%kicca之名,曾出現於巴利聖典中。
不過,最有名的長老是六師外道中的末伽梨拘
舍梨(Makkhali Gosa^la)。此派在興盛時期
,教勢與佛教、耆那教鼎足而立。
■附:黃心川《印度哲學史》第六章(摘錄)
生活派是沙門思潮的一種,相傳為「六師
」中的拘舍羅所創建,自西元前六至五世紀迄
十五世紀的兩千年間在印度南北不少地區很流
行。它的哲學和社會思想對後世有相當的影響。
名義和史料
生活派的梵語為A^ji^vika或A^ji^vaka,原意
為「生活法」、「生計」、「職業」,引申而
為「嚴格遵奉生活法的規定者」或「以手段謀
得生活者」。我國古代意譯為邪命外道、無命
術,音譯為阿耆毗伽、阿夷維等。佛教視生活
派的學說為邪說,因之貶稱為邪命外道。《大
智度論》卷三釋︰
「不以乞食如法自活,作不如法之事而生活
,謂為邪命。此有四種︰(一)下口食,謂種植田
園和合湯藥,以求衣食而自活命也;(二)仰口食
,謂以仰觀星宿日月風雨雷電霹靂之術數學求
衣食而自活命也;(三)方口食,謂曲媚豪勢,通
使四方,巧言多求以自活命也;(四)維口食,維
為四維,謂學種種之咒術卜算吉凶,以求衣食
而自活命也。」
《大智度論》雖然從佛教的立場出發,對
生活派教徒的行事寓有貶意,但對照印度各種
史料很多是符合實際情況的。
生活派在其創立過程中曾經編纂過它們自
己的經藏,但這些經藏沒有被保存下來。據耆
那教《福經》載,拘舍羅的思想體系來自大雄
所說的「初經」(Pu^rva)的《摩訶尼密多》
(Ma^han!imitta)。《摩訶尼密多》有八支,
這八支據阿婆耶提婆(Abhayadeva,約十一
世紀)的註釋是︰《聖支》(Divyam)、《
災異支》(Autpa^tam)、《天支》(A^ntar
iks!am)、《地支》(Bhaumam)、《身支》
(A^n%gam)、《聲支》(Sva^ram)、《相支
》(La^ks!an!am)、《徵兆支》(Vya^n~janam
),另外,還有用於祭祀讚歌和舞蹈的《道書
》(Maggas)兩支。《摩訶尼密多》八支和《
道書》二支,被稱為生活派的十大聖典。關於
生活派的經藏為什麼沒有被保存下來,各說不
一。可能是生活派的「邪說」觸犯了婆羅門教
和其它教派的精神統治,因此,與順世論一樣
遭到了焚毀。憍底利耶的《利論》規定,生活
派若參與宗教的祭祀要罰金百兩,他們的經典
自然也要受到嚴厲的處罰。
目前我們所見到的生活派的思想和行事極
大部分來自佛教、耆那教的記錄和一部分殘留
的碑銘。在耆那教的經典中有《經造支》、《
福經》、《優婆薩迦陀娑》(《十八在家耆那
教徒的故事》)、伐羅訶彌希羅(Varahami-
hira ,西元550年左右)所著的《婆羅訶吉本
生經》(Brahajja^taka)、尼彌旃陀羅(
Nemicandra)的《教義綱要》、摩利舍那(
1272)的《或然論束》、求那羅特羅(1409)
的《思擇之光》等等;在佛教經典中主要有長
部經典的《沙門果經》、中部經典的《薩遮迦
大經》、增支部經典、相應部經典、佛音的《
法句經註》、《摩訶那羅陀迦葉本生經》、《
彌蘭陀王問經》等。耆那教經典和佛教經典的
記述大致是相似的。另外,在史詩《摩訶婆羅
多》和《利論》的一些章節中也有類似的記
述。
生活派傳入南印度後,在泰米爾宗教、歷
史文獻中也有大量的闡述。其中重要的有屬於
佛教的《摩尼彌伽羅》(Man!ime^kala^i,約六
至七世紀),此書也稱《末伽黎書》,比較系
統地記錄了南印度生活派的基本理論;屬於耆
那教的有《女雄尼羅凱西詩史》(Ni^lake^ci,
約九世紀),該書提到了生活派的經典《九光
書》(Onpatu-katir),中述該派的宇宙觀、
原子論;屬於印度教濕婆派的有阿魯難提‧濕
婆闍梨耶(Arun!andi S/i^vaca^rya,約十三世紀
)所著的《濕婆智慧書》(Civan~a^na-Cittiyar
),另外,還有一些用建那陀語所寫的著作。
但是值得注意的是這些著作所傳生活派的教義
和歷史人物已與前期有所不同。(中略)
餘論
(1)如上所述。生活派在印度有長達兩千餘年
的歷史,在孔雀王朝時期是一個重要的教派。
它起源於北印度,但在南印度得到了比較廣泛
的發展。在中世紀,生活派與耆那教的空衣派
和印度教的毗濕奴派、民間信仰相結合,在群
眾中繼續流傳。在南印度迄今還保存著生活派
的很多格言。如說︰「一個人能抹掉身上的油
垢,但誰也不能除去命運中的縛繫」、「即使
一個人站在針尖上作苦行,也不能獲得比他命
定中所得更多的東西」。但是由於史料和文物
長期被淹沒無聞,佛教和耆那教對它的歪曲,
印度教的緘默不言,因此生活派一直被人所誤
解,直至近幾十年才引起人們的重視。目前對
生活派的歷史發展線索和教義仍不很清楚,需
要進一步加以研究。
(2)生活派是新興的沙門思潮之一,它是在反
對婆羅門教的精神統治中出現的。生活派的早
期學說可能與雅利安人入侵以前的土著達羅毗
荼人的精靈崇拜有關(例如認為萬物中存在著
靈魂),但也吸收過吠陀的一些宗教哲學思想
(例如吠陀關於宇宙理法(r!ta)的概念與生
活派的命定論有著很多相同的特徵)。生活派
是適應印度最早的奴隸制大國(摩揭陀、拘薩
羅等)的政治和精神統治需要所誕生的,以後
又獲得了一些專制國家的支持(孔雀王朝、戒
日王朝等)。關於這種宗教哲學的階級性格和
社會作用在目前國外學者中有著不同甚至對立
的看法。例如德‧恰托巴底亞耶認為拘舍羅的
命定論反映了印度原始部落或部族人們的消極
沒落思想。他寫道︰「在跋耆族毀滅時,拘舍
羅感到一切都幻滅了。因為跋耆族是當時存在
的最後一個自由的部落,這種毀滅對於遊方僧
意謂著失掉了原始的或部落的最後希望,這些
傳統,他是可笑地力圖給予支持的」,但巴沙
姆認為,生活派適應了印度最初專制主義國家
的興起而誕生,又隨著它們的衰落而滅亡。「
在西元前六世紀所倡導的各種新學說中,生活
派和它的固定受制的宇宙似乎最適應於緊密集
合的專制政治,在孔雀王朝時發生了最大的影
響就是表明了這種意義,(中略)由於中央集
權的旁落,出現了很多鬆散結合的小王國,這
些小國和準封建關係(quasi-feudal rela
tionship)有關,因此這個派別也就失卻了權
力,並且最終陷於覆滅。」這種見仁見智的看
法,各有理由。但我認為巴沙姆的說法可能更
符合歷史的真實,有史料證明,在拘舍羅最初
建立的僧團和在家信徒中,新興的商人、貴族
、武士占有重要的比重,剎帝利為了鞏固他們
的統治,在意識形態中宣傳命定論比之婆羅門
所鼓吹的神造說更為有效。中世紀,在印度教
的強大統治下,生活派與耆那教和印度教的某
些民間信仰結合以後,它的性質有了重要的變
化,據南印度出土的大量碑銘所記,生活派是
一個從事某種工業和手工業的下級種姓或職業
集團,它只在基層群眾中活動。
(3)隨著印度佛教傳入我國,生活派在我國也
有著一定影響。生活派是佛教的對立面。(中
略)在我國佛教的說唱文學、雕塑、繪畫等藝
術中描繪他們是不擇手段地謀求生活的「恣欲
者」,這種看法是與歷史事實不符的,我們應
該重新地給予科學的、實事求是的評價。在我
國漢譯、藏譯的早期佛教典籍中有著很多生活
派的史料,在新疆和西藏地區可能還保存著一
些文物,這對於澄清生活派的教義和行事有著
重要的意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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