網路城邦
上一篇 回創作列表 下一篇  字體:
參考資料: 拗救
2013/07/17 14:56:08瀏覽303|回應0|推薦8

參考資料:

拗救         作者至仁 

在《“一三五不论”及其他》一文中,我谈到孤平“还是有办法补救的”,那指的是“孤平拗救”。在诗词格律理论中,其实还有另一种拗句的拗救,有人称之为“律诗拗救”,笔者认为欠妥——必须拗救而未经拗救的还是暂缓称“律诗”——姑且称之为“其他拗句补救” 为好。之所以加上“其他”二字,是因为凡平仄不依格律的句子都叫做“拗句”,包括孤平和非孤平而不合常格的句子,“其他拗句补救”的提法有利于区别“孤平拗救”。

    我们先探讨孤平拗救。为迁就某一成语、典故等原因不得已犯孤平,而孤平又为诗家之忌,就必须设法进行补救。在该用平声的地方用了仄声,应在其后适当的位置补上一个平声,这就是孤平拗救

上文述及,不同论者给孤平下的定义出入甚大,有众所周知的王力说,有两仄夹一平启功说,还有非两平相连即孤平的说法。笔者仍然独尊王力说,并且认为,第三种说法是难以成立的,因为那样势必把所有律绝平仄格式都变成仄仄平平平平平仄仄平平平才不致犯孤平,而那是不可能的。因此,本文只能根据王力说谈孤平拗救。

王力说规定:

孤平只发生于平脚的句子。基于此,如李白《宿五松山下荀媪家》:我宿五松下,只算拗句,不算孤平。

可能犯孤平句式特指(仄仄)平平仄仄平句式。基于此,如孟浩然《临洞庭上张丞相》:八月湖水平也只算另一种拗句,不算孤平。

在格律诗中有基本句式:

A:仄仄平平仄

B:平平仄仄平

C:平平平仄仄

D:仄仄仄平平

B句式平平仄仄平就是王力说特指的可能犯孤平句式,句末的平声字是押韵的要求,除它之外本句只有两个平声字,如果这时第一个平声字也变成了仄声字,就犯孤平了。那么,就必须把五言的第三字(或七言的第五字)变成平声来进行补救。例如杜甫《秦州杂诗》:

未息,鱼海路常难。

候火云峰峻,悬军幕井干。

风连西极动,月过北斗寒。

故老思飞将,何时议筑坛。

首联第一句的字该用平而用仄,第三字本为仄却用平,即字救了字避免了孤平。这就是本句自救。在五言诗中这种本句自救也叫一拗三救

在七言诗中仄仄平平仄仄平如第三字用仄声字那么第五字必须用平声字补救。例如邵雍《插花吟》:

头上花枝照酒卮,酒卮中有好花枝。

身经两世太平日,眼见盛时。

况复筋骸粗康健,那堪时节正芳菲。

酒涵花影红光溜,争忍花前不醉归。

这首诗颔联第二句中的字应是平声字却用了仄声字,第五字本为仄却用平,即用字补救了字避免了孤平,这也是本句救。在七言诗中,我们管这种方式叫三拗五救

孤平的本句自救的例子还可以列举一些:

颂声(韦应物《奉送从兄宰晋陵》)

若惊(王禹称《五更睡》)

意深(陈与义《寒食》)

江上胜花(王昌龄《浣纱女》)

凡经过拗救的句子,就算合律,可以叫做律句了。

 

我们再探讨“其他拗句补救”。

在“(仄仄)平平平仄仄” 句式中,因为是仄声字在句末,所以这一句一般是出句。根据“王力说”,这种句式不在讲究是否犯孤平的范围,但当它变格为“(仄仄)平平仄平仄”时,因为有“两仄夹一平”,“启功说”便作孤平论。一般也认为是拗句的一种,但由于这种格式在唐宋律诗中比较常用,自然跟一般拗句不同了。

  “其他拗句拗救”有以下几种方式:

  1.出句自救

       (仄仄)平平平仄仄”句式变成“(仄仄)平平仄”,实际上已是拗救句式,即第三字位置该用平而用了仄,于是在第四字位置补回一个平声字,叫做“三拗四救”(七言就是“五拗六救”了,也可以“三拗五救”)式。例如:

      凉风(杜甫的《天末怀李白》)

       回看雕处(王维《观猎》)

       庾信平生瑟(杜甫的《咏怀古迹》)

       落花水,疏柳映新唐。(储光羲《答王十三维》)

       愁来管,皆是断肠声。(崔垣《春怨》)

       朱实出传殿,繁花旧杂万年枝。(崔兴宗《和王维敕赐百官樱桃》)

       寒树依微外,夕阳明灭乱流中。(韦应物《自巩洛舟行入黄河》)

有的诗篇用多处本句自救的方式进行拗救,从而使诗句更加和谐上口。例如王维《和贾至舍人早朝大明宫之作》:

    绛帻鸡人报晓筹,进翠云裘。

阖开宫殿,万国衣冠拜冕旒。

日色才临仙掌动,香烟欲傍衮龙浮。

罢须裁色诏,到凤池头。

第二句(对句)的第一字“尚”该平而用仄,就在第三字“方”本仄而用了平来救。第三句第一字“九”该平用了仄,本句第三字“阊”本仄而用了平来救。这是本句自救。第七句第一字“朝”该仄而用了平,就在本句第五字“五”本平而用了仄来救。第八句第一字“佩”该平而用了仄,就在本句第三字“归”本仄而用了平来救。

前人据此编了四句口诀来帮助记忆:

“平平平仄仄→平平仄平仄。三拗四来救,一定要记得。”

值得注意的是,有人认为,这样一来就突破了“二四六分明”的规定。我却认为并没有突破,正是由于“分明”才谈得上“拗救”;倘若真“突破”了,“二四六模糊”了,怎生“救”法?何“救”之有?须知“分明”并不等于“固定”。

 

 

2.对句相救

在格律诗A式句中,也就是五言诗“仄仄平平仄”和七言诗“平平仄仄平平仄”的句式中,五言第四字,七言第六字改用仄声字,那么在对句中五言的第三字,七言的第五字,必须用一平声字来补救。这样就变成了:

仄仄平仄,平平仄平。

平平仄仄平仄,仄仄平平仄平。

野火烧尽,春风又生。(白居易《古原草》)

落日池酌,清风下来。(孟浩然《裴司事见寻》)

以上两例,都是用对句的第三字救出句的第四字。

也有因第一字该平而用了仄,就在本句第三字本仄而用了平来救,同时又在对句第一字本仄而用了平来救。即本句有拗,除了用本句相救外,还用对句来救。王维的七律《酬郭给事》中有:

阁霭余晖,李阴阴柳絮飞。

再举几个五律对句相救的例子。

1)元稹的五律《早归》中有:

山笼缩雾,树影朝辉。

出句第一字“远”该平而用了仄,在对句第一字本仄而用平来相救,此为对句相救。

2杜审言的五律《和晋陵陆丞相早春游望》颔联:

云霞海曙,柳渡江春。

同一首诗尾联:

闻歌古调,思欲沾巾。

颔联中出句第三字“出”该平而用了仄,而在对句第一字“梅”本仄而用平来救。在尾联中,出句第一字“忽”该平而用了仄,而对句第一字“归”本仄而用平来救

3.一拗两救

如果“平平仄仄平”用于对句,那么,它的出句就是“仄仄平平仄”,这种格式又可以变成“仄仄仄平仄”甚至“仄仄仄仄仄”,这时,就要把对句的第三个字位置变成平声字以相补救,这属于对句救出句。但如果这个出句又是个“孤平拗救”式,则构成这第三个平声字既救出句的第三或者第四字,又救本句的第一字,这就是“一拗两救”。

例如李白《宿五松山下荀媪家》:

我宿松下,所欢。

田家秋作苦,邻女夜春寒。

跪进雕胡饭,素盘。

令人惭漂母,三谢不能餐。

第一句“五”字和第二句“寂”字都是该平而用仄,“无”字既补救了第二句的第一字,也救了第一句的第三字。第六句是孤平拗救,属于本句自救,与第五句没有拗救关系。

陆游《夜泊水村》中有:

一身报国有死,双鬓再青。

其中的“无”就既救出句的“万”(对句相救),又救本句的“向”(本句自救),所以叫“两救”。

      有人利用这首诗构成两救的口诀:“报国有万死,向人无再青。‘无’字救两拗,此例要记清。”

4.可救可不救

A式句即五言诗“仄仄平平仄”七言诗“平平仄仄平平仄”中,五言诗第三个字或七言诗第五个字用了仄声字,而五言第四字或七言第六字没用仄声字,这种情况叫做“半拗”,可救可不救。例如杜甫《天末怀李白》:

凉风起天末,君子意如何?

鸿雁时到?江湖水多。

文章憎命达,魑魅喜人过。

应共冤魂语,投诗赠汨罗。

这首诗颔联第一句第三字“几”用了仄声字,是“半拗”。本来可救可不救的,因为“一、三”不论。但作者在第二句中第三字“秋”字给救了。“秋”救“几”也是对句救。

再以许浑《咸阳城东楼》为例看七言律诗:

独上高楼万里愁,蒹葭杨柳似汀州。

溪云初起沉阁,山雨满楼。

鸟下绿芜秦苑夕,蝉鸣黄叶汉宫秋。

行人莫问当年事,故国东来渭水流。

这首诗颔联第一句第五个字用了仄声字“日”,属“半拗”,本来也是可救可不救的,但作者却以对句第五字用“风”相救了;而且,对句本身第三字是“本平可仄”而用了仄声字“欲”,所以“风”字又救了“欲”字。因此在此诗中既有本句自救又有对句相救。

关于“半拗”,我想以上述一联为例作说明:(1)按“粘”的规则,颔联第一句的平仄与首联第二句同,其第五字本来就是仄,但由于出句末字必仄,第五字必须相应改为平,故可称为“本平可仄”。(2)按“对”的规则,对句与出句的平仄相对,“欲”字所处的位置也属于“本平可仄”,但它正好处于“三”的位置而又没有犯孤平之忧,可以随意。正因此,“日”、“欲”两字实属“半拗”,不补救也没问题。(3)出句第五字即“日”字既然为仄,对句相同位置理应以平相对。所以,这个“可救可不救”而实际上“救”了,确是“日”字给“逼”出来的。

      本来属于“可救可不救”的句子,采用适当手段拗救了,当然更加完美。君不见,“溪云初起日沉阁,山雨欲来风满楼”千百年来脍炙人口、家喻户晓!

 

 

( 創作詩詞 )
回應 推薦文章 列印 加入我的文摘
上一篇 回創作列表 下一篇

引用
引用網址:https://classic-blog.udn.com/article/trackback.jsp?uid=wy7308&aid=796116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