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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敢看屍體的記者(收錄在爾雅版作家日記《鄉野隨想》)
2020/08/22 10:24:46瀏覽2903|回應1|推薦26
不敢看屍體的記者 吳敏顯

●鋸出榫頭鑿好凹槽

兒子阿平從阿姆斯特丹回來休假,告訴我們倆老說,兩個月前他向服務了二十年的電子公司請辭,目前是離職前的補休假。至於新的工作單位,正洽談中。

他要倆老寛心。以他累積的電子設計技術與業務開發經驗,不愁無處可去。

阿平口氣中,已完全擺脫我這個老爸年輕時期那種自閉保守,面對事情經常搖擺不定的個性。

回想自己這大半輩,當過職業軍人,當過高中老師,做過報社編輯和記者。轉換工作滿順利,彷若事先鋸出榫頭並鑿好凹槽。軍中退伍前一年,獲准每星期六在宜蘭高中教四堂課,星期五下班從桃園大漢營區坐交通車到台北火車站,轉搭火車回宜蘭。週日晚上或星期一再趕車回營區陸軍出版社上班。退伍當天正式銜接教師職務。

教書兩年多,在一個寒假結束前有兩家報社主管要安排我進報社。最後我到其中一家,在礁溪、頭城跑一年多新聞,便被調總社副刊組擔任編輯和一個版面的主編,後來受不了編輯部天天菸霧迷漫,一年過後請調回宜蘭繼續幹了二十幾年記者。

這家報社不斷調整員工待遇,按照創辦人設計的資深績優員工制度,讓我這個地方記者工作十幾年後,已取得等同副總編輯、副總主筆薪級,領到的薪資超過剛進報社起薪的十五倍。

大半輩子順利,使自己心境變成一個拎著鳥籠四處遛躂的老人。有時不免異想天開,將那鳥抓在手心把玩,心裡有點忐忑不安,因為抓得太緊怕掐死牠,稍稍鬆手又怕牠飛掉。

兒子顯然不一樣。幾天前他回到台灣,就在新竹、桃園、台北、花蓮到處跑,和老同學老同事聊天餐敘,確實拿得起放得下,樂於與人交往。完全不像我這個動輒只會關起門來,讀讀寫寫好擺脫胡思亂想的宅老。

●不敢看屍體的記者

和兒子談他即將轉換的工作,不免回顧過往,使記憶線索越扯越長。形同海釣釣竿附加遠投捲線器,不費多大力氣便把躲在又遠又深的魚兒,鉤了回來。

我說,報社工作近二十五年,經過三次自動請退才獲准。要求提早退休原因不是報社待我不好,主要想給自己多留點時間讀書寫作。這嗜好早已成癮,戒不掉。

我告訴兒子說,報社待員工不錯,連他和姐姐讀高中讀大學出國留學時期,每年都能拿到四萬元到七萬元獎學金。卻也遇到過很差勁的長官,真不知他們是怎麼從基層當上領導?等哪天來了興致,我可能找他們擔任小說裡的主角。

試舉一例,主角是每天審閱我稿件的某內勤組長,這人官架十足自以為是,面對頂頭上司立刻變成唯諾諾的哈巴狗。

話說某日傍晚,宜蘭市區下著大雨。得知市公所一名里幹事失蹤三天後,被人發現陳屍在離北門口住家不遠的空屋。死者面壁躺在床上,腳下有只空瓶。警方接獲報案,我即趕到現場,也是唯一到場的媒體,翌日見報仍是獨家。

當年沒手機,利用公共電話先向這個跑過地方新聞、幹過大縣市特派員的組長,做初步概況報告。至於死者究竟死於自殺他殺,要等驗屍。

他竟然兇巴巴吼道:「記者都到了,為什麼檢察官、法醫還沒到?」

我答:「檢察官根據警方報告,知道現場屬老舊空屋,斷水斷電,已指示警方向附近鄰居接電照明,才方便勘驗。」

組長聽我這一說火氣更大,在電話裡叫說:「豈有此理!如果在阿里山半山腰發現屍體,難道還要等電力公司去栽電杆架電線送電照明?明天你就寫一篇特稿,狠狠修理這個檢察官。」

回到市區採訪辦事處,把情況向特派員報告,特派員說別理他,他不過是主任愛將才當上組長,在台北有誰不知道他過去新聞跑得鴉鴉烏。

未料,隔沒多久鴉鴉烏組長又來電話,問那個里幹事到底是自殺或他殺?

我答:「目前沒發現遺書,現場屍體面壁,屋裡又沒電,檢察官未到場誰也不敢翻動呀!因此不知道身上有沒有血跡或傷痕?也不清楚空瓶子是原先就在那兒,或是死者帶去的,更無法分辨那是農藥瓶還是飲料瓶。我馬上再趕去現場……」

他沒等我把話說完,便在電話裡大吼大叫:「吳敏顯,你跑過社會新聞、跑過醫藥衛生,哼,怎麼連屍體都不敢看!晚上誰值班,你找他接電話!」

組長知道特派員不太甩他,要我把話筒直接交給當晚值班的同事。對值班人員下了一道命令說:「吳敏顯不敢看屍體,你幫他到現場去看看。」

辦事處所有同事全領教過這名組長狐狸官威,整則新聞當然還是由我繼續採訪處理。

深夜處理完新聞,即有掌管其他縣市版面的兩位內勤組長,打電話來關心。他們很訝異,一個除了剛進報社那年因年資未滿一年,依規定考績不能給特優外,幾乎年年特優,已經得過兩座模範記者獎的同事,怎麼不敢看屍體。

我說出來龍去脈,他們結論是,那就不用理他。不過憑良心說,我心裡還是非常不服氣。
沒想到,老天爺很快還我公道。

隔沒多久,採訪轄區員山鄉有個國中女生離奇死亡,檢警從台北請名法醫楊日松來宜蘭解剖。照說冰存和剖驗屍體地點在蘇澳榮民醫院太平間,理當由駐在當地同事負責採訪。我向特派員請纓,就讓吳某某這個「不敢看屍體的記者」一路跑到底,從宜蘭遠赴蘇澳「歷練歷練」。

於是撰寫新聞之外,我特別更換望遠鏡頭,從解剖室外挑不同角度拍攝楊法醫解剖情形,沖洗相片後隨新聞稿袋交火車托運,讓那個威風凜凜的組長見識一下,是誰不敢看屍體。

辦事處同事都在猜,組長接到相片會怎麼罵人。未料,他一句話都不敢吭。可這件事例,倒是害到負責採訪羅東、五結新聞的同事。

當時五結鄉有位老先生騎腳踏車出門,不幸連人帶車、頭下腳上栽進路邊圳溝,被發現時已經死亡。採訪同事根據我先前遭遇,怕被那個鴉鴉烏組長把他也歸類為「連屍體都不敢看」的記者,於是拍攝屍體倒栽葱被腳踏車壓住的鏡頭,隨稿寄出。

結果,當天晚上即被海削一頓:「你這個幹了二三十年的資深記者,難道不懂得屍體照片不能見報嗎?」

這笑話,在宜蘭新聞採訪辦事處流傳了好些年。

●老闆一句話扭轉乾坤

二十五年的編輯、記者生涯,到處遇到好長官,而爛長官當然不只這麼一個組長。當時掌管整個地方新聞的主任,就曾交代他這個手下愛將:「以後吳敏顯特稿,能用的改成新聞,不然就丟到字紙簍。」

特稿最能表現一個記者筆下功夫,以及對新聞事件所能掌握的「眉角」。其他內勤組長路見不平,偷偷提醒要防著點。於是,組長持續扣押多篇特稿,企圖逼我不寫,好扣上吳某人一頂偷懶或不會寫特稿的帽子。為了避免落入這個圈套,他不登,我照寫。

然後,把他丟進字紙簍的特稿,包括礁溪龍潭湖有人大規模養豬汙染水質,鄉下田野間被架設巨網捕捉候鳥,以及工廠排放廢料汙染水圳溪河等等,逐一改寫成散文,分別投寄聯合報副刊、中國時報人間副刊、中央日報副刊。

如果沒記錯,一九九0年七月出版的散文集《與河對話》書中,〈潭邊〉〈候鳥〉〈此時彼時〉〈河口〉〈水圳彎彎〉諸篇,以及收錄在九歌出版的《我的平原》裡那篇〈鳥劫〉等,全是那樣逼出來。

我的看法是,報社給我優渥薪水,做錯事或漏掉新聞挨罵被處分,活該;若是根本沒犯過錯遭你亂咬,老實說,我只好把你當作爛長官當作瘋子,了不起考不上特優考績。

倒是這類長官,每每跟演技純熟的演員差不多,隨時可以根據情勢變化做精湛演出。

就在被胡亂整肅那一年多,報社創辦人突然在總社員工餐廰席開兩桌,親自開列陪他老人家用餐人員名單,其中竟然有我。席間包括少數主管和編輯,外加五六個外縣市記者,他們都很資深,以我年資最淺。

當創辦人逐一個別對談,正要輪到我時,主任禮貌地開口要介紹這個宜蘭來的吳某某,沒想到創辦人迅速擺手阻止。然後朝著我親切地詢問:「吳敏顯,你進報社很多年了吧!」

我趕緊回報,進報社未滿十年,只能算新兵,要學習的地方還很多。

創辦人立刻笑著說:「新兵?那更了不起,除我們報紙,還看到你在其他報紙副刊寫過不少文章哩!很好很好!」

從那場餐敘之後,主任和組長就不再針對我找碴、丟棄特稿。總算迎回來職場的和平共存年代,往後繼續獲得幾座模範或績優獎牌。

唉,年紀大了逮到機會就嘮叨個不停,自以為在寫回憶錄哩!

──原載《文訊雜誌》並收錄在爾雅出版社2020年2月出版的作家日記《鄉野隨想》書中。
( 創作散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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ellen chou 雨僧 晴時多雲
等級: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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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08/24 06:45

從後面往前面看就ㄧ目了然!

我當小記者時,跑了獨家大案,寫了半版,資深記者卻施壓把屬名摘掉改成(本報記者)。

大笑

美國大報編輯政策也是不登屍體照片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