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什麼是美?
2010/01/19 00:16:02瀏覽3935|回應0|推薦25

    追求美感的人們,在那裡才能看到美呢?在文學作品中、在藝術創作中、在天然風景中,還是在某個女子不經意的微笑?文學家在文字中追尋美,藝術家在繪畫、雕刻中追尋美,這些是心靈上的美感,心靈的感受濃烈而深刻,引起震撼與癡狂,喜悲不定,甚至淚流滿面,令人著迷與動容;而鬼斧神工的自然作品與天生麗質的絕代佳人,由感官上的美感而興起,在人們心中形成純潔無暇的讚歎,視聽的欣賞觀察連繫到心靈的體會感動,在品味的瞬間,是一種愉悅、祥和、自在、光明的心境。

    所以美是什麼?美感要怎麼形容?我想可能是初昇和煦的朝陽,是夏夜閃耀的繁星,是天邊無際的彩霞,是山林清野的天籟,是蔚藍廣闊的大海,是眼底淡淡的笑容,是情人深深的擁吻,是母親低迴的吟唱,是嬰兒純真的凝視,是風采雍容的自在,是文質彬彬的自信,是一種精神境界,是一種著迷狂熱,是一種無言而喻。事實上,以美感之眼觀察世界,世界無有不美。

    曾有人問聖奧古斯丁:「時間究竟是什麼?」他回答說:「你不問我,我本來很清楚地知道它是什麼;你問我,我倒覺得茫然了。」「美」也是如此,當人們天天在應用時,不覺得它有什麼難懂的地方,但是當哲學家與藝術家煞有其事地摸索了一二千年後,「什麼是美」反而成為一個難以定論的問題。(如《莊子‧齊物論》所說的:「古之人,其知有所至矣。惡乎至?有以為未始有物者,至矣,盡矣,不可以加矣。其次,以為有物矣,而未始有封也。其次,以為有封焉,而未始有是非也。是非之彰也,道之所以虧也。」)

    「美」是人憑著主觀所定的價值,而「主觀」卻是最紛歧、最渺茫的標準,所以人們對於美的審別、和對於美的本質的討論,都非常紛歧;美的問題難點就在它一方面是主觀的價值,一方面也有幾分是客觀的價值。有些人以為美純粹是物的一種屬性,美是物所固有的,無論有人觀賞或沒有人觀賞,它永遠存在那裏。凡美都是自然美。

    從這個觀點研究美學者往往從物的本身尋求產生美感的條件。比如就簡單的線形說,柏拉圖以為最美的線形是圓和直線,畫家霍嘉茲(Hogarth)以為它是波動的曲線,據德國美學家斐西(Fechner)的實驗,它是一般畫家所說的「黃金段」(Golden Section),即寬與長成一與一.六一八之比的長方形。希臘哲學家畢特哥拉司(Pythagoras)以為美的線形和一切其它美的形相都必須具有「對稱」(Symmetry) ,至於對稱則起於數學的關係,所以美是一種數學的特質。

    近代數學家來布尼茲(Leibntz)也是這樣想,此如我們在聽音樂時都在潛意識中比較音調的數量的關係,和諧與不和諧的分別即起於數量的配合勻稱與不勻稱。藝術家達文西(Leonardo da Vinc)以為最美的人顏面與身材的長度應成一與十之比。每種藝術都有無數的傳統的秘訣和信條,在物的本身尋求美的條件的實例多至不勝枚舉。這些條件也有為某種藝術所特有的,如上述線形美諸例;也有為一切藝術所共有的,如「寓整齊於變化」(Unity in Variety)、「全體一貫」(Organic Unity)、「入情入理」(Verisimilitude)諸原則。

    在物的本身尋求美的條件,是把藝術美和自然美混為一事,把美看成一種純粹的客觀事實;結果美的條件變成數不清的,把美的本質問題改為美的條件問題,不但是離開本題,而且愈難從紛亂的議論中尋出一個合理的結論,具有最多美的條件的事物仍然不能使所有人都覺得美,故可知美不能完全當作一種客觀的事實,主觀的價值也是美的重要成因,則當我們要討論「美」的時候,不僅要討論所見之「物」,也要討論個人在觀賞中所感受體會欣賞的的個別之「美」。

    美的特質是「無限」(Infinitude)和「自由」(Freedom)【可以盡情地融入其中,悠遊自適,逍遙無為】,而最無限、最自由的莫過於「心靈」,所以心靈表現通常會是美的最高表現;模倣絕不能產生最高的美,當藝術作品純是心靈的表現,才能呈現最高的美。


    二種類似的歷程:美感與體道

 
    美的感受與體「道」是一種類似的歷程。

    體道首先須「擱置知識」,實際的做法則是「制心一處」,將心思專注於真、善、美、聖的事物上,自然是個最好的對象,因為它不能起佔有之心,所以老子說「法地」、「法天」,由法地的廣博無私,再由法天的高明悠遠,而能進於物我合一、超越自我的「無我」之境,謂之「天地與我並生,而萬物與我為一」;而美感經驗也是一種極端的聚精會神的心理狀態,「用志不紛,乃凝於神」,美感經驗就是凝神的境界。在凝神的境界中,不但忘去欣賞對象以外的世界,並且忘記自己的存在;在凝神中沒有自覺,自覺起於物我的區分,忘記這種區分纔能達到凝神的可能,美感經驗的特徵也在物我兩忘。

    物、我兩忘的結果是物、我同一。觀賞者在興高采烈之際,無暇區別物、我,於是我的生命和物的生命往復交流,在無意之中我以我的性格灌輸到物,同時也把物的姿態吸收於我。比如觀賞一棵古松,玩味到聚精會神的時候,我們常不知不覺地把自己心中的清風、亮節的氣概移注到古松,同時又把古松的蒼勁的姿態吸收於我,於是古松儼然變成一個人,人也儼然變成一棵古松。總而言之,在美感經驗中,我和物的界限完全消滅,我沒入大自然,大自然也沒入我,我和大自然打成一氣,在一塊生展,在一塊震顫。

    在這裡,與體道過程中心境幾乎是完全相同的,「天地有大美而不言」,在物我兩忘、物我合一的境界中,在體道的歷程與美感的經驗中,才能領會天地之大美。所以康德說美感是「無所為而為的觀賞」(Disinterested Contemplation),德國心理學家閔斯特堡(Munsterberg)在他的《藝術教育原理》說:

    如果你想知道事物本身,祇有一個方法,你必須把那件事物和其他一切事物分開,使你的意識完全為這一個單獨的感覺所佔住,不留絲毫餘地讓其他事物可以同時站在它的旁邊。如果你能做到這步,結果是無可疑的:就事物說,那是完全孤立;就自我說,那有完全安息在該事物上面,這就是對於該事物完全心滿意足,總之,就是美的欣賞。」   

叔本華在《意志世界與意象世界》說:

    如果一個人憑心的力量,丟開尋常看待事物的方法,不受充足理由律(The Law of Sufficient Reason)的控制去推求諸事物中的關係條理,這種推求的最後目的總不免在效用於意志,如果他能這樣地不理會事物的「何地」、「何時」、「何故」以及「何自來」(Where、when、why、whence),祇專心觀照「何」(what)的本身;如果他不讓抽象的思考和理智的概念去盤踞意識,把全副精神專注在所覺物上面,把自己沈沒在這所覺物裏面,讓全部意識之中祇有對於風景、樹林、山嶽或是房屋之類的目前事物的恬靜觀照,使他自己「失落」在這事物裏面,忘去他自己的個性和意志,專過「純粹自我」(Pure Subjec)的生活,成為該事物的明鏡,好像祇有它在那裏,並沒有人在知覺它,好像他不把知覺者和所覺物分開,以至二者融為一體,全部意識和一個具體的圖畫(即意象)恰相疊合;如果事物這樣地和它本身以外的一切關係絕緣,而同時自我也和自己的意志絕緣,那末,所覺物便非復某某物而是「意象」(Idea)或一亙古常存的形相,……而沈沒在這所覺物之中的人也不復是其某人(因為他已把自己「失落」在這所覺物裏面)而是一個無意志、無痛苦、無時間的純粹的知識主宰(Pure Subject of Knowledge)了。

    叔本華以為人生大患在有我,我的主宰為意志。人人都是他自己的意志的奴隸,有意志於是有追求、掙扎,有追求、掙扎於是有悲苦、煩惱(與莊子之旨相似)。在欣賞文藝時暫時忘去自我,擺脫意志的束縛,由意志世界移到意象世界,所以文藝對於人生是一種解脫,淨化人的心靈;在此種美的感受進行中,與體道之旨、體道歷程完全相同。

    然而,美感經驗在感受「美」之後,在「美」的境界中雖能物我不分、徜徉自得,但因要掌握著「美」,仍帶有執著,而體道卻是連「體道」、「道」也是要消融損去;在美的感受中,暫時能得到一種心靈的自由與逍遙,但當失去美的感受,又將回到現實人世而觀事;體道則是連自由與逍遙也要化去,更無美感可言,亦無境界可執;於是,美的感受類似於體道歷程而停留於「美」的境界,而體道則尚要忘掉歷程、化去美感,達到究竟與圓滿的境界。

圖:什麼是美?是天邊的朝陽,是美麗的女子,還是開心的小狗;什麼才是美,什麼才是不美?

( 心情隨筆校園筆記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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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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