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超速罰單(2)上交通法庭
2006/07/18 07:29:35瀏覽4099|回應0|推薦8

正式罰款是在隔了幾周後收到。看到罰單金額,真是不敢相信自己的眼睛:$870,包括超速、駕照過期、保險過期的總價(沒有單價)。當時才買了回台灣的機票$730,心想這張罰款都可以回台灣了,非常生氣,搞了半天,那個警察看似好心,卻給我開了張天價罰單,我告訴老公,我一定要出庭,把我的可憐身世(?)跟法官訴苦。

 

交通違規者可以選擇直接付罰款了事,或是上法庭聆聽判決。如選付錢結案,監理所會有記錄,超速留三年,酒醉駕車留五年。如上法庭,通常罰金會降低,好心一點的法官會聽你的陳述,再予以更大的折扣。我小妹畢業回台灣前,被警察開一張在「停車號誌(Stop Sign)」前未停妥即開車的罰單。雖然她是外國學生,要返國了,以後要罰也罰不到她,她還是去法院陳情。

 

她告訴那位老好法官:我是外國學生,下個星期就要坐飛機回國了,我其實可以不用來,但我為了負責,還是來法院做說明。當天我是有停車,我想警察的認定,是希望我在「停車號誌」前停五分鐘後,才能開車吧?

 

老好法官:不用,只要停五秒,看清無來車即可。我可替妳降低罰款,妳要上交通規則課嗎?

 

小妹:我是學生,沒錢付罰款,而且我下周就走了,無法上交通規則課。(她違規的那個縣無法上網上課)

 

老好法官:那這樣好了,我記你一點,你也不用付罰款和上課了,反正你不在美國,這個記錄三年後就消失了。

 

當我小妹回來告訴我時,還得意的很呢。

 

我應出席的法庭是在被抓到的那一區的法院舉行,每天早上8:30前報到者,可依序入法庭等候法官裁決。法院位在交通繁忙的101公路附近,當天起個大早,7:00就出門,希望8:30開庭後,前幾個就輪到我,還趕得及上班(九點上班,遲到一下可以跟老闆解釋)。沒想到101公路的交通真是壞到極點,差得連8:30都趕不上,最後停車時,還是用小跑步進法院。

 

8:30一到,法警打開法庭大門,讓已報到過的交通違規者魚貫進入法庭。法庭中僅有法警及法庭助理坐在法官座位下的兩旁,旁邊的大黑板上寫著今天出庭者,如要申請上訴的時間表。等到所有的人都在法庭坐定後,法警要大家起立,等法官進來坐下後,我們才能坐下聽聆訊。

 

由於是公開法庭,可能聽到每種不同的案例及審判結果,聽了一陣子後,才發現自己的案子真是一塊小蛋糕(piece of cake)。有人是無照駕駛,被抓不知是第二次還第三次,法官問他今天是否能出示駕照,他還是拿不出來,也付不出罰款,法官只得要求他出去不可再開車、下次訂一個時間再來出庭。有人是闖紅燈,還拿了醫生證明出來,表示自己是不得已的,法官指示,在任何情形下都不得闖紅燈。有人稱自己馬上要出國,無法上交通規則課,法官立即告知他可網路上課。有人在法庭告知自己付出出錢來,法官設定分期付款方式;如果還是無法支付,法官還可以再多分幾期出來,真是太厲害了。

 

在到法庭之前,我已先準備好一份文情並茂的陳情書,陳述當天自己因為跟車才導致不小心超速、搬家所以沒接到監理所通知換照、保險已付款但未將保險單放在車上。

 

等了一個多小時後,法官叫到我的名字,趕緊快步走到庭前。

 

嚴肅的女法官:你是否帶有效的駕照及保險證明?

 

我:帶了。

 

助理向我要這些證件呈給法官。

 

法官審視了一下,按了一下計算機(真有趣,當庭計價的感覺):罰金為$93,是否認罪。

 

我一聽從$800多掉到不到$100,簡直喜出望外,趕緊點頭「認罪(guilty)」。

 

法官續問:這個金額是要分期付款,還是今日付清?

 

我當然一口答:今天可付完。(法院也可刷卡的)

 

法官再問:因為是第一次違規,可以上交通規則課,是否要上?

 

我直點頭稱是。

 

法官:此地可接受網路上課,是否上網?還是要到課堂上課?

 

我回答:網路上課。

 

法官:現在幫你申請網路上課,手續費用$35,到外面繳費。

 

拿了文件,前往法院的行政窗口,付完罰款後,收到一張可上交通規則課的網址。此時已是早上10點。之前準備那份陳情書,一點都沒用到。

( 休閒生活雜記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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