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陳完奔齊(詠史八九)
2017/08/10 06:00:00瀏覽764|回應0|推薦35

王孫國假有,叚道奔齊家。

卿拒唯謙道,酒宜成禮嘉。

國觀先耀遠,王客後奇葩。

恔憭疏資產,得懷無盡些。

 

①陳完(前706 - ?)媯姓,陳氏,陳與田古音相近,入齊國後,又改為田完,為陳厲公之子,周惠王五年(672)陳宣公殺太子禦寇,公子完怕被牽連,歸附齊國,為大夫,諡敬仲,周敬王三十九(481)八代孫田常掌控齊國政權,周敬王四十二(478)陳為楚所滅,周安王十六(386)承認其第十二代孫田和為齊侯,完因成為田齊的始祖及田姓得姓始祖。

②《左傳·莊公二十二年》:其少也。周史有以《周易》見陳侯者,陳侯使筮之,遇《觀》之《否》。曰:「是謂『觀國之光,利用賓於王。』代陳有國乎。不在此,其在異國;非此其身,在其子孫。光,遠而自他有耀者也。《坤》,土也。《巽》,風也。《乾》,天也。風為天於土上,山也。有山之材而照之以天光,於是乎居土上,故曰:『觀國之光,利用賓於王。』庭實旅百,奉之以玉帛,天地之美具焉,故曰:『利用賓於王。』猶有觀焉,故曰其在後乎。風行而著於土,故曰其在異國乎。若在異國,必姜姓也。姜,大岳之後也。山嶽則配天,物莫能兩大。陳衰,此其昌乎。」

③《史記·陳杞世家》:齊桓公欲使陳完為卿,完曰:「羈旅之臣,幸得免負檐,君之惠也,不敢當高位。」

④《史記·田敬仲完世家》:陳完者,陳厲公他之子也。完生,周太史過陳,陳厲公使卜完,卦得觀之否:「是為觀國之光,利用賓於王。此其代陳有國乎?不在此而在異國乎?非此其身也,在其子孫。若在異國,必姜姓。姜姓,四嶽之後。物莫能兩大,陳衰,此其昌乎?」厲公者,陳文公少子也,其母蔡女。文公卒,厲公兄鮑立,是為桓公。桓公與他異母。及桓公病,蔡人為他殺桓公鮑及太子免而立他,為厲公。厲公既立,娶蔡女。蔡女淫於蔡人,數歸,厲公亦數如蔡。桓公之少子林怨厲公殺其父與兄,乃令蔡人誘厲公而殺之。林自立,是為莊公。故陳完不得立,為陳大夫。厲公之殺,以淫出國,故《春秋》曰「蔡人殺陳他」,罪之也。莊公卒,立弟杵臼,是為宣公。宣公[二]十一年,殺其太子禦寇。禦寇與完相愛,恐禍及己,完故奔齊。齊桓公欲使為卿,辭曰:「羈旅之臣幸得免負檐,君之惠也,不敢當高位。」桓公使為工正。齊懿仲欲妻完,卜之,占曰:「是謂鳳皇於蜚,和鳴鏘鏘。有媯之後,將育於姜。五世其昌,並於正卿。八世之後,莫之與京。」卒妻完。完之奔齊,齊桓公立十四年矣。完卒,謚為敬仲。仲生稚孟夷。敬仲之如齊,以陳字為田氏。

⑤《藝文類聚·功臣封》:又曰:陳完奔齊,懿仲欲妻之,卜之吉。曰:是謂鳳皇于飛,和鳴鏘鏘,有媯之後,將育于姜,五世其昌,並于正卿,八世之後,莫之與京,卒妻之,完卒,謚為敬仲,六世而至田常,田常弒簡公,立簡公弟為平公,乃割齊安平以東,為己封邑,始大於齊。

⑥《太平御覽·功臣封》:又曰:陳完者,陳厲公他之子。完后奔齊,為田氏。齊懿氏欲妻之,卜之,曰:「是謂鳳凰子飛,和鳴鏘鏘;有媯之後,將育于姜。八世之後,莫之與京。」卒妻之。完卒,謚為敬仲。六世而至田常,田常殺齊簡公,立簡公弟平公,乃割齊安平以東為己封,封邑大於齊。至曾孫和,遂遷齊康公於海上,而田和立為齊侯。五世至王建,為秦所滅。

( 創作詩詞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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