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八里雙屍案 謝依涵一審判死刑
2014/08/24 14:14:12瀏覽809|回應1|推薦2

八里雙屍案 謝依涵一審死刑

2013-10-30

謝的犯行 已到最殘酷程度

〔記者錢利忠、張文川、吳柏軒、洪定宏、侯柏青/綜合報導〕轟動社會的八里雙屍命案昨宣判,士林地院合 議庭認定「蛇蠍女」謝依涵謀財害命,對遭下藥昏迷「如嬰兒般無力抵抗」的陳進福、張翠萍夫婦痛下殺手,為求脫罪還編出計中計,且「多次翻供牽連無辜,求其 生而不可得」,法官直指謝依涵犯行已到了「最殘酷」程度,依強盜殺人等罪判死刑、褫奪公權終身。

  • 八里雙屍命案昨天宣判,士林地院合議庭認定謝依涵謀財害命,依強盜殺人等罪判死刑。(資料照)

    八里雙屍命案昨天宣判,士林地院合議庭認定謝依涵謀財害命,依強盜殺人等罪判死刑。(資料照)

法官表示,無論謝依涵有沒有被陳進福迷姦、包養,她都沒理由殺害張翠萍,「她殺害無辜的張翠萍,光這點就該判死!」且謝女犯案兩天後就喬裝盜領財物,殺人動機顯然包括謀財。

合議庭認為,謝女犯案歷時甚長,若人性尚存,隨時可停止,以她的求學、工作經驗研判,智識程度高,「不該做出這般殘忍犯行!」須為犯行負全責。

謝穿紅內衣 想博好運無效

謝依涵昨被拍到剪短頭髮、配戴粉色小花頭飾,還刻意穿紅色內衣出庭聽判,想要博好運,法官宣判前她喃喃自語,狀似禱告,聽到被判死刑後,霎時倒抽一口氣,隨即恢復冷靜,委任律師鄭凱鴻說一定上訴,並說最後一次律見謝依涵時,她說:「就算判死刑,也會坦然面對。」

殺害無辜張翠萍 就該判死

陳進福胞妹聽判後激動說:「該死,死一次不夠!」張翠萍胞弟拭淚說:「感謝法官還給我們公道!」但死者家屬認為謝女不可能獨力完成全案,質疑其男友祝宜峯是共犯,並已提告,案由士林地檢署偵辦;另媽媽嘴咖啡店負責人呂炳宏三人獲不起訴案,高檢署再議中,近日作出結果。

謝女被判死,呂炳宏昨說:「她必須承擔自己的所作所為。」股東歐石城也說:「這是對死者最好的安慰!」謝依涵住在高雄的母親,自女兒被收押後就不曾在社區出現,無法得知其反應;但有鄰居說:「才一審而已,要等三審定讞才算數。」

對於判決是否違反人權兩公約的精神?合議庭解釋,台灣尚未廢除死刑,法院無權決定廢死,謝依涵犯行已到了「最殘酷」程度,可以判死。

死者家屬 不信謝一人犯案

判 決指出,今年二月十六日,謝女在新北市八里左岸「媽媽嘴咖啡店」下藥迷昏陳進福、張翠萍夫婦,分別攙扶兩人到距離咖啡店一百卅公尺外淡水河畔的紅樹林,持 水果刀割斷兩人頸部動脈,棄屍紅樹林內。檢警勘驗屍體時,謝女還假意向未婚夫祝宜峯哭訴:「他們怎麼那麼狠心!」意圖誣指咖啡店股東涉案,誤導偵辦。

謝依涵變裝扮老,假冒張翠萍去農會開保險箱未遂,行兇後又拿張女身分證試圖開箱,盜領陳的存款,落網前還侃侃而談,無絲毫膽怯;檢警回想辦案經過,不寒而慄說:「心機太重啦!」

士院比對她近三年的薪資收入,扣除與案情無關款項,多出九十幾萬元,推論她可能接受陳的資助,交情匪淺,她卻在殺人後,春節開工首日就迫不及待去冒名盜領財物,足認有謀財的殺人動機。

非為錢? 謝依涵2審駁強盜殺人死刑

震驚社會的八里雙屍命案,被告謝依涵遭起訴,一審判處死刑,高院2審下午再開庭,提訊謝依涵,上回法官自掏腰包買了日本描述死刑犯心境的知名小說,當庭送給謝依涵,期待她說真話,這回她帶著書再度出庭,卻始終保持沉默。

委任律師說,希望法院重新調查謝依涵和死者陳進福的不倫戀,希望法官親自勘查被害人陳進福家,但法官認為肉體關係去現場看不出來,暫時裁定駁回,全案最快農曆年前宣判。

記者vs.被告謝依涵:「謝依涵,妳書看了嗎?妳認罪嗎?」

八 里雙屍案再度開庭,被告謝依涵一臉平靜踏進法院,戴著手銬的雙手捧著「與絕望奮鬥」,描述日本少年死刑犯心境的寫實小說,是上一回法官當庭贈送的禮物,承 審法官邱忠義還說,讀完不哭的人無心悔改,當時謝依涵微微點頭,原本法官期待她能說實話,再開庭卻換來謝依涵的保持沉默。

一審獲判死刑,委任律師2審拚翻盤,提出重新調查,希望犯案動機能往不倫戀方向調查,律師還說,希望法庭實地勘驗現場陳進福家,但法官質疑,肉體關係去現場看得出來嗎?裁定暫時駁回。

律師還希望法庭舉辦量刑辯論,強調與其看小說,不如幫謝依涵做人格調查,評估再犯可能性,能藉此證明謝依涵有心悔改,獲得法官同意。

犯案後始終強調下手動機是情殺,否認貪財,謝依涵的律師還申請鑑定17件珠寶真偽和價值,就是證明陳進福和被告關係密切,企圖扭轉強盜殺人罪名。承審法官表示,會聽取被告意見,進行調查,這起震驚社會的殺人案最快農曆年前就會宣判。

八里雙屍案

八里雙屍案
座標 25.142831°N 121.448163°E座標25.142831°N 121.448163°E
日期 2013年2月16日
地點  中華民國臺灣新北市八里區媽媽嘴咖啡廳,但棄屍於 中華民國臺灣新北市八里區淡水河畔
動機 殺人謀財情殺
武器 水果刀、安眠藥、麻袋
死亡人數 2
受害者 陳進福張翠萍
主兇 謝依涵
關閉的媽媽嘴咖啡

2013年八里雙屍案,又稱八里雙屍命案媽媽嘴咖啡店命案媽媽嘴咖啡店殺人事件,簡稱為媽媽嘴命案媽媽嘴案,是一起發生於臺灣的刑事案件[1]。被害人為臺灣富商陳進福(1934年生、79歲)和實踐大學副教授張翠萍 (1956年生、57歲)夫婦,分別於2013年2月26日及3月2日被人發現陳屍在新北市八里區淡水河岸邊,經過辦案人員相驗解剖後,認為案件有「他殺」嫌疑。[2]新聞媒體在報導時稱此為《龍門客棧》現代版。[3]

事件關係人

被害人(死者)
主兇
  • ,媽媽嘴咖啡店女店長,1985年出生,2009年畢業於資訊管理學系,案發時28歲。謝依涵在中,曾自爆,同時交往八位男子。謝依涵長庚大學日記劈腿[4]
已撤銷罪名

曾在謝依涵初供時,被指為實際動手之兇手,遭到聲押,因證據不足而被駁回;目前皆已因查無事證,陸續被撤銷嫌疑。

經過

疑似案發原因一
謝依涵覬覦張翠萍的價值高達新臺幣4000萬元的珠寶,在取得陳進福贈與的鑽石戒指後,曾戴著鑽戒炫耀給張翠萍看,「這是陳伯伯送我的!」。引發張翠萍的戒心,張於2012年9月將其珠寶移往臺北市北投區農會保管箱存放。謝依涵期間多次前往設法打開保管箱,但因未攜帶張翠萍身分證而被行員拒絕。最後才會以呂炳宏的小孩滿周歲為由,邀請夫妻倆到店內慶賀,計畫謀財害命。[6]
疑似案發原因二
雙屍命案發生後,死者陳進福帳戶內的300萬元遭盜領一空,專案小組發現謝依涵自2012年起,就有幫陳進福操作股票之跡象,疑陳進福因其戶頭資金,遭謝女在股票操作失利與款項被盜領(帳面損失約200萬)的情況下,2013年起,持續向謝女追討短缺之資金。案發當天可能是雙方談判失和,因而遭致被謝女殺害棄屍。[7][8]

案件歷程

  • 2月16日,晚間,及夫婦至八里「」咖啡店消費,而後失蹤。陳進福張翠萍媽媽嘴
  • 2月20日,及夫婦的家人報警。陳進福張翠萍
  • 2月25日晚上,疑似在發現陳進福遺體的前一天,有目擊証人表示,有2人在淡水河邊燒冥紙,民眾熱烈討論其身分。
  • 2月26日,富商陳進福的遺體被發現於八里淡水河岸邊,距離咖啡店130公尺處,警方初步判斷是失足落水。
  • 2月27日,一名變裝女子於陳進福夫婦死後,冒用張翠萍的提款卡赴彰化銀行天母分行盜領未遂(因輸入密碼錯誤,致提款失敗)。[9]
  • 3月2日,實踐大學副教授張翠萍陳進福之妻)的遺體被發現於新北市八里淡水河岸邊。
  • 3月2日、3日間,張翠萍的錢包被丟棄在實踐大學女廁,事後,警方認定為行凶歹徒企圖誤導辦案。
  • 3月4日,檢警解剖遺體發現頸、胸部有多處刀傷,二人的蝶竇、氣管均無進水現象,顯為死後落水,研判為刑事(殺人棄屍)案件。
  • 3月6日,八里媽媽嘴咖啡店女店長謝依涵、負責人呂炳宏、股東歐石城及友人鍾典峰等4人涉重嫌,依涉犯殺人、有串證及湮滅證據之虞,向士林地方法院聲請羈押禁見,媽媽嘴咖啡店也於當日休業。[10]
  • 3月7日,士林地方法院作出裁定,呂炳宏以(300萬)、歐石城以(50萬)、鍾典峰以(30萬)交保候傳。眾人步出法院時,呂炳宏強調:「我們是清白的,等事情告一段落店還會繼續經營」。於此同時也指出,他不明白為何女店長謝依涵會指控他為主謀。且在3月6日以前,他也不知道謝女涉入此案。[11]
  • 3月12日,嫌犯三人交保,士林地檢署不服提出抗告,成功。高院撤銷交保裁定,發回士林地院更裁。[12][13]
  • 3月13日,下午14時30分重開羈押庭。[14][15] 合議庭最終仍維持原裁定(交保後傳、限制住居、限制出境、出海、每日定期至轄區派出所報到)結案。[16]
  • 3月14日,檢方持續至媽媽嘴咖啡店周遭,來回蒐證。[17]另已遭羈押之女店長謝依涵不服而以「警方誘導自白致遭污陷收押」及「檢警查無犯證,且無法證明是否另有共犯」等事由,提起抗告。但遭高院駁回,理由為「謝女之偵查情節,與卷內事證相符」及「其男友指證當天已徵詢警界與律師界友人意見後,才陪赴警局製作筆錄」。[18]
  • 3月15日,檢警查出涉案的「媽媽嘴咖啡店」 股東歐石城的轎車,案發後報廢且拆除後座、腳踏墊等。[19]
  • 3月19日,嫌犯呂炳宏歐石城鍾典峰等三人「二度交保、提出抗告」的最後期限為今日,檢警因查無有利新事證,下午放棄「再提出抗告」,維持先前交保裁定。[20]
  • 3月28日傍晚,警方認定為女店長謝依涵一人犯案,媽媽嘴咖啡店解除封鎖。[21]
  • 4月2日,檢方排除呂炳宏歐石城鍾典峰涉案,鎖定嫌犯謝依涵,但檢方懷疑此案另有共犯參與,即謝依涵的網友。
  • 4月12日,士林地方法院檢察署依涉嫌強盜殺人罪、詐欺取財罪、竊盜罪、傷害罪、偽造文書罪等五項刑事罪名將謝依涵提起公訴,並向法院求處最嚴厲之刑。呂炳宏歐石城鍾典峰三人因為有不在場証明,獲得不起訴處分[22]
  • 5月1日,媽媽嘴咖啡店歇業56天後,於上午10時重新開張。[23]
  • 10月29日,士林地方法院一審宣判,依強盜殺人竊盜行使偽造私文書詐欺取財未遂等罪,判處謝依涵死刑禠奪公權終身[24]

辦案技巧

  • 臺灣系統,在2013年偵辦時、調閱警方與民政系統共305具影 像資料時間長達1個月,將謝依涵、呂炳宏、張翠萍、陳進福等人的車輛軌跡與通聯紀錄輸入後、將零星、片段資料,分析影像、比對車號進行交叉比對。鎖定死者 失蹤前、屍體被發現後,失蹤當晚究竟是赴誰的約會?警方表示,「人證會有記憶上的遺漏或誤差」,但科學辦案完全以證據說話。科技防衛城八里雙屍案監視器[25][26]

後續

  • 八里雙屍案的被害人家屬委任律師王可富、魏憶龍,2013年7月25日代表家屬召開記者會,宣布對嫌犯謝依涵的男友祝宜夆提出殺人、詐欺取財、共同遺棄屍體罪等告訴。[27]
  • 2013年8月27日開 庭審理八里雙屍案,由合議庭訊問涉殺害陳進福、張翠萍夫婦的被告謝依涵,謝女自承,陳進福從4、5年前起便常到媽媽嘴咖啡店內作客而認識,法官問:為何陳 進福後來贈與她數10萬元,還有約18件飾品?謝女沉默許久、吞嚥口水後答:「是為了示好。」她說,當初陳進福主動要認她當乾女兒,但兩人從未有正式儀 式,也未對外公開,而陳進福為教她操作股票,不但匯50萬元到她戶頭,告知「賺了就算是給妳的獎勵」,還每周都到她住處1樓交誼廳教她操作股票,2人往來 密切,但陳進福要她保密。謝依涵說,之後因家中有(經濟)需要,才開口向陳進福借款,陳進福也告訴她「可以直接從妳戶頭領」。法官好奇,既然陳進福將款項 存入謝依涵元大證券戶頭,又沒寫借據,不代表贈與嗎?謝依涵答:「這是為了方便,也是他對我的信任。」法官追問,陳進福從何時開始從借款轉為贈與金錢、飾 品?謝依涵當庭說:「從我們第一次發生關係後。」她也為當庭男友祝宜夆喊冤,指外界謠傳是祝宜夆要陳進福認她當乾女兒,「這件事是沒有的。士林地院[28]
  • 2013年10月29日下午5點士林地方法院一審宣判,兇手謝依涵遭處死刑,褫奪公權終身。士院法官認定謝依涵是「強盜殺人」。刑法第332條規定,「犯強盜罪而故意殺人者,處死刑或無期徒刑。」[29]
  • 2013年11月7日全案上訴二審後,台灣高等法院召 開接押庭,決定是否繼續羈押謝依涵。接押庭法官潘長生對謝依涵說,犯後態度很重要,相信若重來,「妳會有不同做法」,「我相信人性本善,每個人都有良 心」,他相信謝依涵良心也受到折磨,希望謝依涵到下次開庭前,能夠深思,全盤托出實情。謝依涵聽聞這一番話,淚流滿面。她仍否認為財殺人,她說,殺害陳進 福的動機,是因為「陳進福對我做了一些事,把我當作玩物」。至於殺害張翠萍,謝依涵說,她聽陳進福敘述與張翠萍從相識到結婚的過程,她不滿張翠萍沒有付出 代價就得到這麼多,「我覺得很氣,不公平」;潘長生聽聞反駁,張翠萍靠著用功讀書,也有付出。謝依涵最後表示,希望盡快還給被害人及被害人家屬一個公道。 法官問,「妳所謂的公道是什麼?死刑嗎?」謝依涵想了一下說,她在看守所時曾想過,若換成她是被害人的家屬,她會希望得到這個答案。她邊哭邊說,若從頭, 她會選擇別的方式解決問題,但不管如何懊悔,她都必須負責,事出必有因,不管「因」是什麼,都不該奪走2條人命。此外,她也希望盡快還給其他被牽涉者清 白。[30]

隔年二審維持原判

原文=>http://zh.wikipedia.org/zh-tw/%E5%85%AB%E9%87%8C%E9%9B%99%E5%B1%8D%E6%A1%8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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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4/09/18 22:41
看起來她人模人樣,做起事來真是夠狠毒,所謂最毒婦人心,指的就是她這樣的人吧!立即執行死刑好了。給死者一個交代,一個說法。www.lv168.com.tw