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又見天才恐龍法官-駡人為龜不是侮辱
2011/03/09 09:02:55瀏覽1613|回應1|推薦8

引用文章龜=長壽…說他龜 法官認不是侮辱

請見新聞。這位法官真是天才。天才是好話,沒駡你喔!這位法官真是恐龍,恐龍是小朋友喜歡的動物,好可愛的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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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長壽說他龜 法官認不是侮辱

 

【聯合報記者蕭白雪/台北報導】

2011.03.09 03:04 am

 

 

林姓男子在網路上po文指曾在網路遊戲中獲獎的陳姓男子「番仔」、「喪家犬」等,並叫陳為「陳龜咩」,被陳提告。法院認定「番仔」等用詞構成公然侮辱,但「龜」有吉祥、長壽之意,不構成公然侮辱。 

陳姓男子曾經兩度獲得國內網路遊戲冠軍而小有名氣,還曾出國比賽。前年九月間,林姓男子卻在網路遊戲公司的官網上發表文章,指陳是「喪家犬」、「成事不足敗事有餘」、「魔人」、「人獸殊途」、「番仔」、「偽GUTS」等,並叫陳是「陳龜咩」,陳憤而控告林公然侮辱。 

高院判決指出,網路上發表文字,應注重網路禮節,不應隨意謾罵、詆毀他人。合議庭認為,罵人「番仔」、「魔人」等,在一般社會通念客觀判斷,對人有貶抑等負面評價,認定林姓男子使用這些文字在網路上形容人是公然侮辱,判他拘役五天,得易科罰金定讞。 

不過,對於林姓男子指「陳龜咩縮躲成這樣」,一審法官在判決中便引用康熙辭典等解釋,認為中國字的「龜」是指長壽的吉祥動物,取名用「龜」並無負面、貶抑他人的意思。 

陳姓男子認為林姓男子的說詞等於是指他「烏龜王八蛋」,檢方上訴也認為,語詞或語句的解釋,應綜合考量使用語詞的時間、地點、歷史背景、社會通念及對話雙方目的等因素,才能對該語詞的意義有較適切的理解。 

檢方認為,林姓男子通篇文章都在批評陳姓男子,叫陳為「龜」,怎麼可能是在祝頌或讚揚他吉祥長壽,一審法官認定事實悖離一般人對日常語言的理解。 

不過,高院仍認為,基於維護言論自由,避免箝制而產生寒蟬效應,不能只因當事人主觀上認為「龜」字是在譏諷他「烏龜王八蛋」,就認為是公然侮辱,駁回檢察官上訴,全案定讞。 

2011/03/09 聯合報】

( 時事評論政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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ggyywk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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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來是這樣, 法官的見解果然有其獨到之處
2011/03/09 23:59

既然如此, 以後我們若不幸得上法庭處理事情的話

就尊稱法官為龜公吧!

不用擔心, 我們有此判例保護啊, 還是高龜院的呢!

時季常(ubhuang) 於 2011-03-10 05:18 回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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