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離譜的司法觀念:為可能得到的遺產而結婚犯了詐欺罪?
2010/12/29 19:28:09瀏覽1760|回應1|推薦14

引用文章妻改嫁病翁繼承千萬 前夫告詐欺

一名大陸女子來台與甲男結婚後,認識年老的乙男,因為認為乙男生命不長,希望得到乙男的遺產,於是要求甲男同意和她離婚,好改嫁給了乙男。甲男在取得該女子同意將來得到遺產後,與他復婚的前題下,同意離婚。

乙男與該女結婚後不到一個月後就去世,該女於是繼承了千萬元價值的遺產,然後就離開台灣,回到大陸。

甲男於是到宜蘭地檢署申告該女對他詐欺。做筆記的警員表示,如果此事屬實,則甲男和該女都是詐欺犯。

我真搞不懂台灣的詐欺罪到底是怎麼定義的,更感到可笑的是法院竟然會去受理這種案子。

該女子是合法離婚後改嫁,夫死後依法繼承遺產,那有什麼詐欺呢?

說要和人復婚,這是一種沒有法律效力的承諾,要不要遵守,完全是個人的事,與法律根本無關。

為了貪圖遺產而和一個將死的老人結婚,我們固然在道德上感到低下,你可以說這個人出賣自己的靈魂,但只要雙方你情我願,這完全是個人的自由,也沒有犯任何法律。

如果這有犯法,那全天下只愛錢不愛人,卻假裝愛人的女人,豈不都成了詐欺犯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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妻改嫁病翁繼承千萬 前夫告詐欺
 
【聯合報╱記者羅建旺/宜蘭報導】 2010.12.29 02:51 am
 
 
宜蘭縣一名84歲老翁向地檢署按鈴申告,指57歲的大陸配偶跟他假離婚,另嫁癌末彭姓老翁,彭翁病逝後,她繼承千萬遺產,卻未依約與他復婚,涉嫌詐欺;不過,老翁妻子回大陸,無法傳喚到案,警方昨天把查辦情況函復檢察官,全案還要追查。

84歲的唐姓老翁日前向宜蘭地檢署按鈴申告,10年前他娶了吳姓婦人,3年前,妻子去當85歲的彭姓老翁的女看護。今年7月,妻子告訴他,彭姓老翁孤家寡人,名下有財產,但沒有妻子兒女且是肝癌癌末病患,不久人世,兩人可以先辦假離婚,她改嫁給彭翁,等彭翁過世,她繼承遺產後,兩人再復婚。

唐姓老翁原本不答應,但妻子一再央求與保證,後來勉強答應,兩人在今年8月18日離婚,10月11日她改嫁給彭翁,彭翁同月25日在醫院病逝,吳婦繼承彭翁名下的百萬元存款、房子、股票等價值共千萬元遺產。

唐姓老翁指控,前妻繼承遺產後,他要求復婚,但前妻不理,就回大陸去了,至今下落不明。

宜蘭地檢署受理後,交由警方調查,但吳婦已回大陸,傳喚不到,彭姓老翁又病逝,僅有唐姓老翁的控詞,唐姓老翁昨天到警分局製做筆錄。警方表示,如果此事查證屬實,不僅吳婦涉嫌詐欺,唐姓老翁也可能是共犯,唐姓老翁聞言喊冤「我也是被害人」。

【2010/12/29 聯合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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老賊
等級: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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雖有法條但無觀念。
2010/12/29 19:44
這就是民主的盲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