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準國家叛徒!
2014/02/17 14:45:19瀏覽4373|回應24|推薦15

我想問在台灣的台灣人一句話:在台灣的台灣人憑什麼要求在海外有其它國籍的台灣人要"心向祖國(台灣)"?

國籍法第二十條規定,只要取得了其它國籍,這個台灣人就喪失了在台灣服公職的權利,也就是說,不能參加選舉,也不能當公務員。

這是什麼意思?所以,台灣人在海外,就不應該取得在地國的國籍?如果取得了,就變成了台灣的"準國家叛徒"或是"有叛國的嫌疑?

中國共產黨更過份,只要發現中國國民取得了外國籍,二話不說,立刻撤消其中國國籍。這是什麼意思?

美國號稱有三億人,這三億人裡,沒有一億也有五千萬人,也擁有其它國的國籍,要是美國也像中國共產黨這麼搞,那會如何?

我們長住在美國的台灣人,在美國工作和生活,賺的錢要繳稅,花的錢也要繳稅,住的房子也要繳稅,但是美國選舉的時候,我們沒有權利投票,更沒有權利被選,只因為我們沒有公民權。所以,在台灣的台灣人,認為我們在海外的台灣人就活該這樣嗎?因為我們是台灣人,所以就不應該要去取得外國的公民權嗎?

台灣人以忠厚著稱,但從這一點看來,實在是刻薄得很!我們台灣人取得其它國家的公民權,應該要被視為是我們國力的延伸才對!怎麼反而被看成是準國家叛徒了呢?

二次世界大戰時,美國人把在美國的日本人關進集中營(對,別驚訝,這是真的),為什麼?就是怕這些日本人做日本的內應。美國人雖然沒有把在美國的德國人關進集中營,但是當兵時,也儘量排除德裔的軍人擔任重要職位。另一個原因是,在美國的德裔數量太多了。(至少在十年前我讀到的統計,德裔還是美國最大的族群)

我們在海外的台灣人,生在台灣,長在台灣,絕大部份旳人是不會忘本的。但是,國籍法第二十條不改,在台灣的台灣人,永遠沒有資格要求在海外的台灣人,要"心向祖國。"因為,"祖國"根本就歧視我們!雖然沒有取消我們的台灣國籍,但是也只把我們看成半個台灣人。

請問,你願意被看成只是"半個人"嗎? 你覺得,只因你取得了其它國家的公民權,你就應該被視為是台灣的準國家叛徒嗎?

( 時事評論雜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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Norma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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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4/03/12 12:21

我的大陸人朋友不放棄中國國籍不是因為愛國,而是捨不得退休金和回中國賺錢的好處.

國籍,領域,國界都是人類發展落後的產物,要是以後人真得可以周遊宇宙,在各星球來回,甚麼國籍還是重點嗎?人類的眼睛實在太小了


reaizuguo*😻比亞迪超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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過份
2014/02/21 15:33

版主在樓下說: 『中國共產黨更過份,直接將他們的中國國民資格撤消掉。

和世界上絕大多國家一樣,大陸不承認雙重國籍,當然這樣做。

版主反共反得過份了點吧。 大笑


GolfNut — 無心的邂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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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能沒那麼僵吧?
2014/02/19 18:31

擁有雙重國籍者不能在中華民國擔任公職?此 practice 可以參考多數其他國家做法以為攻錯。美國公民若同時擁有其他國家國籍不知在擔任公職一事上之處理方式為何?中國大陸我們不必去 care。

至於國父是否持有美國國籍我想第一、須有確實證據,第二、彼時時空背景與今日之異同,這兩者都須考慮。

我有同學從 NJ 貝爾實驗室回臺灣母校當教授,同學會上好像也沒聽說他得放棄美國籍 —— 下次還得問問。綠卡持有者是特殊狀態,做為變通處分用,應不在論。


crystalsun
等級: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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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4/02/19 18:20
對了,樓下講得對,我們在德國一定要加買旅遊醫療保險,因為在國外就醫的話,本地的公家健保不給付。旅遊醫療保險不貴,在國外產生的醫療費用事後可以申請reimbursement.

crystalsun
等級: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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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4/02/19 18:13

您也誤解我先前留言的意思,旅居國外這麼久,我從沒聽過什麼準"國家叛徒"一說,有那麼嚴重嗎? 

以前聽說有台灣人要回台競選,所以重新拿中華民國國籍,也是合理的。

 


crystalsu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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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4/02/19 18:08
不任公職,有問題嗎? 在德國也是差不多啊! 拿外國籍有任公職限制是應該的。至於教授,要看是什麼樣的聘用方式。

張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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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4/02/19 14:38

更何況

明明是自己先效忠美國的 

你愛當美國人沒人攔你

也保留你的本國籍

但不讓你當公務員你就哇哇叫了

你說的季辛吉可是放棄德國公民身分的

要比照他  反而應該放棄中華民國身分證吧 

 


張爺
等級: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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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4/02/19 14:32

真好笑

想居留海外要怎麼服本國公職啊?

當外交官麼?那更絕了!

光是雙重效忠問題就沒資格當外交官吧,少做這種自我中心的春秋大夢


ggyywk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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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4/02/19 12:39
我發現許多海外僑民似乎太激動, 已無法平心論事;
例如健保問題, 我主張健保不給付海外醫療, 必須投保民間旅遊醫療險,
同時, 不在國內期間健保費打折, 拿去補貼你海外旅遊醫療險費用,
無停保問題, 回國後立刻納入健保, 沒有空窗期!
這其實是仿歐盟概念, 他們旅居各國情況更常見, 你進歐盟旅遊或工作,
就是要先在自己國內買旅遊醫療險, 它才放你簽證入關!
對歐盟與旅居者, 都解決了醫療問題, 歐盟也沒賺你的保險費, 彼此互益!

可我這樣主張, 就被海外網民批了, 還被詛咒你出國最好別生病;
真神奇, 我的方法, 不論你人在國內國外都有保險保障著, 沒有空窗期;
健保沒佔你便宜, 你也沒佔健保便宜!
現行作法, 停保回國要等半年才能納保, 搞不好將來還會修法再延長,
這時你受傷生病, 就得自掏腰包花大錢了!

結果呢, 居然是我反而被詛咒最好別生病, 你說這些傢伙講理嗎?
若非情緒早已淹沒理智, 就是既得利益者心態才會如此, 不是嗎?  

ggyywk
等級: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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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4/02/19 12:28
我不認同, 這是你們本位主義的看法! 你一廂情願地認為台僑都是不忘本,
版主長久來關心台灣, 我相信是的, 但不代表其他人也是,
我個人觀察, 忘本的人其實比你想像多得多!

你一旦取得他國公民權, 例如美國, 它就要你宣誓效忠美國了,
你怎能要一個已宣誓效忠它國的僑民, 還能擔任公職呢?
更何況, 平常這些人又沒在國內繳稅, 卻有資格擔任公職? 合理嗎?
法律是普及定義, 它得設想一般人性下的狀況,
而不是都假設僑民是忠貞愛國的特務情報員, 那就太扭曲了!

中華民國國籍法的規定, 我覺得很正常; 一旦你放棄他國國籍,
你服公職的權利就恢復, 哪裡不合理?
老美那種做法才奇怪, 它是藉由不承認你其他國籍來達成,
講白了就是裝做沒看見!
要不就是對自己國力有絕對自信, 把僑民取得他國國籍當成國力延伸,
但就國際現實來看, 台灣有本錢這樣做嗎?
請問若修改國籍法, 那你要如何處理同時有對岸與本國國籍的僑民?
有對岸國籍的人, 可以在中華民國擔任公職? 吵翻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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