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罪惡稅與走私菸
2018/05/17 00:37:12瀏覽1203|回應1|推薦32
不可能找到最好的刑事政策,如果社會政策走錯了方向或過度的激進,如果政策制定者仍然還躲在學術的象牙塔,如果政策的制定者仍然還躲在裝設有冷氣的辦公大樓。

俗話說「賠錢的生意無人做,殺頭的生意有人做。」依據蘋果日報的標題說「菸價不斷上漲 基隆關查獲5千萬大陸私菸」(請參閱附件一),相信這僅是冰山的一角而已,也相信還有更多的走私香菸業已流入市面,原因在於緝私人力的有限及緝私人員也是擁有七情六慾。

按經濟統制的原理,政府對於無益於人民生活的某些物品課徵高額的稅捐,試圖達成以價制量的經濟目的,俗稱「罪惡稅」,這個所謂的罪惡稅並不是指政府很可惡而涉有罪惡,也不是指消費者涉有罪惡,然而於政府經濟過度統制的同時,真正的罪惡(犯罪)就產生了,這個犯罪行為是必須要由犯罪行為人基於自己的罪責能力來承擔,俗話不也說「自己造業自己承受」,然而這個犯罪的誘因卻是政府提供了有利的社會環境。

「健康捐」之為物,我想是經過美化的「罪惡稅」,按憲法第19條租稅法定原則,健康捐的議題即受到了相當大的挑戰或質疑(請參閱附件二),拉丁法諺說「法之極即為不法之極」,法治國家的法律原則從來是愛好和平、漸入佳境,而不是迷信法律強制規範的無所不能,原因在於我們又不是上帝,既然不是上帝就只能遵守人有限能力的本份,就現實社會環境來說,欲速則不達,就法律規範來說,人民法意識的形成是要有相當時間的適應,就政府激進政策來說,無疑就成了犯罪的販賣工具,因此俗話說「政策錯誤比貪污更可怕」。

附件一:引自蘋果日報 https://tw.news.appledaily.com/local/realtime/20180516/1355073/applesearch/

菸價不斷上漲 基隆關查獲5千萬大陸私菸
1503出版時間:2018/05/16 16:14

海關查獲約2000箱大陸品牌走私香菸。蔡進男攝

基隆海關今日在1艘日本來臺輪船上,查獲大陸GOLDEN BRIDGE牌香菸約2000箱,市價約5000萬元,兩只貨櫃擺在最上層,輪船在暫靠臺灣3個港口後將轉往泰國,關員研判私梟可能利用靠港時間,趁機卸櫃載出碼頭,幸好被及時截獲。

基隆關表示,進口香菸應課徵菸稅、菸品健康福利捐51.8元,另加計關稅27%及營業稅5%,合計每包稅捐在70元以上;財政部國庫署組長李貞芳指出,全國前年查獲990萬包私菸,去年2086萬包,增加1.1倍,去年到4月同期查獲323萬包私菸,今年同期已查獲589萬包,顯示私梟在有利可圖情況下,走險情形一波接著一波。

海關表示,此次根據國際情資並運用風險管理機制過濾艙單,發現這2只申報塑膠材料貨櫃異常,經於船邊開櫃檢視滿櫃都是私菸,涉案香菸將移請基隆市菸酒管理科辦理後續事宜。(突發中心蔡進男/基隆報導)

附件二:引自經濟日報 https://money.udn.com/money/story/5641/3105079

經濟日報 / 即時

廢菸品健康捐成案 超過萬人附議

2018-04-24 19:00中央社 記者陳政偉台北24日電

去年6月菸稅調漲20元後,菸品均價每包漲到新台幣100元左右,癮君子多所抱怨,有民眾在國發會提點子平台提案,建議廢除菸品健康福利捐,日前成案,已超過萬人附議。

提案指出,從租稅公平與現代國家正常稅賦制度的角度來看,「捐」的存在是相當落伍且易造成弊端的制度。回顧臺灣半個多世紀以來的租稅制度,也有各種名目的「捐」,例如:教育捐、勞軍捐、國防捐等。原因在於捐之於稅,本來性質上就具有「附加性」與「臨時性」,並不符合憲法第19條的租稅法定主義原則。

署名為台灣吸菸者權益促進會的提議者,3月在國家發展委員會公共政策網路參與平台的「提點子」提案,建議「廢除菸品健康福利捐,回歸現代國家正常稅制」。提案在4月21日超過5000人成案,主責機關需在6月21日前回應,目前附議人數甚至超過一萬人,顯見民眾對這個議題相當關注度。

提案者認為,台灣從2002年起開始針對各類菸品徵收菸品健康福利捐,但菸捐的租稅法定位階模糊以及補助浮濫、不夠公開透明等問題,使得長期以來菸捐的相關議題一直為人所詬病。

提案者說,政府應落實關於租稅正義的改革方案,修改菸害防制法第4條,全面廢除菸品健康福利捐的徵收,以符合國庫統籌統支的現代國家正常稅制。

提案者解釋,菸品健康福利捐的徵收,依據的是菸害防制法第4條,用途乍看之下似乎包山包海,功能十足,但實際上補助浮濫離譜,連國小學童齲齒防治、全國孕婦羊膜穿刺檢測、特定政黨候選人選舉文宣,以及所羅門群島的生產計劃也在補助之列。

提案者指出,之所以會有這麼多與「菸害防制」無關的用途,而後又引發種種弊端,完全是制度不良所導致。政府應依法徵稅,依據的應該是稅法,而不是菸害防制法。

提案者重申,政府的租稅改革政策措施應符合租稅正義,廢除菸品健康福利捐的徵收有其正當性。

目前菸品健康福利捐為每包菸20元,菸稅則為每包31.8元。(編輯:鄭雪文)
( 時事評論公共議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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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網址:https://classic-blog.udn.com/article/trackback.jsp?uid=u0928928469&aid=1120371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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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歐門
等級: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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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05/17 10:09

菸品健康捐絕非罪惡稅,那是強迫繳交健保費,為自己行為負責,

北歐國家早已行之多年,徵收額度更高。

走私菸當然非法,取締非法理所當然,兩者不該相提並論。

阿丙0.6(u0928928469) 於 2018-05-17 10:51 回覆:
歡迎蒞臨,謝謝回應。

所謂「罪惡稅」係指因(抽菸)是不甚合乎道德的行為(如可能自傷、傷人或其他的危害)而寓教於徵的意思,不是說這個徵收的稅是罪惡,然而抽菸行為就目前來說是有菸害防治法的規範,如果要課徵健康捐則必須要符合「專款專用」的立法目的,另也不宜無限上綱致有殺雞取卵的不符合比例原則,就鄉下農民或其他弱勢工人的經濟負擔能力諒也應稍有斟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