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道歉的層次
2005/10/31 01:28:51瀏覽3711|回應0|推薦1

本文於10/31, 2005同時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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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高捷案越滾越大,陳水扁的親信重臣陳哲男在賭場照片曝光後中箭落馬,民進黨的立委李文忠說,陳水扁應該為自己“識人不明,用人不當”向人民道歉。陳水扁在隨後的幾天,在大卡車上“開講”時,兩次表示“見笑”,“歹勢”。未來整件事的發展如何,還不知道,但就道歉一事來看,我覺得真是一齣荒謬劇。

        我們的同胞,尤其當官的,不愛道歉是出了名的。我常常想,道歉有什麼了不起呢?不過就是鞠個躬,說一聲對不起,小學生都知道該做的事。但是換了有權有勢的人物,要他道個歉,簡直比登天還難,好像道歉之後,顏面就無光到不能見人一樣。老實說,要大官人們像子路一樣“聞過則喜”,似乎太強人所難,但好歹應該知道你既然是一號人物,那麼“君子之過如日月之蝕焉,人人得而見之”,這個道理總該懂吧?何況道歉的條件,不是你有沒有做錯事,而是對方心裡的感受。就算無過,法律拿你沒奈何,民情洶洶,識實務的還是真心誠意的道個歉吧。

        沒錯,最要緊的就是真心誠意。在我看來,政治人物的道歉是有層次的。歷來從官員口中,我們最常聽到的一種道歉,其公式為:

“如果當事人覺得……,那麼我願意表示我的歉意。”

看吧,這是一種有條件的道歉,當事人常常就是我們老百姓,有什麼辦法表示說我們覺得如何如何?難道要公投嗎?你既然無從表達你的“覺得”,那這道歉自然也不作數了!何況高高在上的長官還只是“願意”“表示歉意”,不過是心裡的意向而已,還弄得如此文謅謅的,顯見我們的大官地位崇高,學問也大,能“表示”一下就算夠給你面子了,小老百姓大可以感激涕零矣!

另外一種,是趕鴨子上架式的道歉,也就是心裡壓根兒就認為自己沒錯,但是基於“大局考量”,被可恨的同志們押出來道歉的。民進黨的三寶都幹過這種事,君不見美國官方文件批了包道格幾句,當年罵他瘋狗,被黨團逼出來道歉的立委不是一副還我清白,“我罵的沒錯”的態度?這種道歉當然不但是假的,而且看來噁心,嘴巴賤,口沒遮攔,要就敢做敢當,要就誠心道歉,前倨後恭,不甘不願,還不如閉嘴。

這兩種假道歉,一種是有條件,一種是不甘願,層次是很低的,大概有點腦子的人都看得出來。那麼李文忠要陳水扁道歉,是真的還是假的?

要問真假,其實是小孩子的問題,因為只有在小孩子的世界裡,才有分明的好壞真假。在我看,李文忠被同黨同志罵假道德,實在是罵錯了,李的要求,只是轉移焦點的策略,根本無任何道德可言。我們試看看陳水扁在整件事情上最大的漏洞,就是透過陳文宗說“總統府不知情,總統也不知情”。怪怪,你的副秘書長在上班時間不請假就出國了,你不知道?彼時選戰方殷,你身邊的左右手消失了,你連問都沒問?檢調老早就公佈了,陳哲男有出境韓國的記錄,你看了難道不覺得奇怪,不主動去查一查,一定要等照片出來了才說不知情?這位老兄從台北市時代就跟著你,快十年了,外頭風雨從來沒斷過,你不但從無懷疑他的操守,還頒兩次勳章給他!這哪裡是什麼“識人不明,用人不當”呢?挺陳水扁的,出來說個話吧!我們的國家,現在在一個什麼都不知情的糊塗蛋手上!這種沒一點擔當,碰上事情只會說不知情的領導者,其實不是包庇縱容,就是與之勾結,還能有第三種解釋嗎?

李文忠之言,說穿了不過是個障眼法,把陳水扁的過錯停留在“一時不察”的位階,但這種塗脂抹粉有什麼用?民調出來了,幾乎沒有人相信總統不知情。陳水扁明明白白的在扯謊,在遮掩,在騙人,而不是在道歉──這個道歉也是為了騙選票,哦,不,是在騙他的支持者不要趕他下台!這不是他不要臉,不是他不知恥,他的字典裡大概已經沒有“臉”和“恥”這兩個字了吧?

        民進黨以前最愛講憲改,但二次憲改根本是癡人說夢;最近則流行“切割”,但開除陳哲男的動作,好像是把屍體拉出來砍頭一樣索然無味。我建議民進黨,秉持著這兩個理念,先把憲法第五十二條“總統除犯內亂或外患罪外,非經罷免或解職,不受刑事上之訴究。”給修掉,以落實陳水扁的宣示,讓檢調真的能毫無顧忌,不只是皇親國戚,總統本人一樣可以辦;再召開一次中評會,把陳水扁開除黨籍,這一來民進黨就和這個政府劃清界線,也是在野黨啦!可以和國民黨比賽來監督政府,清除積弊,黨員同志講話也就不必那麼扭扭捏捏,當然更可以痛痛快快的上2100了。最後,別忘了,千萬別忘了出來道個歉,真心誠意的向全民道個歉,為民進黨五年來一件事也沒做好,反倒養出這麼一堆禍胎道歉。那麼,這個道歉的層次,或許還可以得到我們的幾分肯定。

田英奇

wcwang54@gmail.com

 

 

 

 

 

 

 

 

 

 

 

( 時事評論政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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