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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慶安雙重國籍案件,讓我看到民進黨的雙重標準
2011/08/24 18:33:29瀏覽528|回應0|推薦0

杜拉克說:「每個人知道的事情往往是錯的。你們必須明白,我們面對的是人。我們一定要不斷質疑我們的假設,無論假設的來源為何,對於大多數人都知道的事情或認為無庸置疑的假設,更需要抱著這樣的態度。我們應該總是對這類知識抱著懷疑的態度,並且更嚴密地檢視它。在許多情況下,眾所周知的正確資訊,結果卻是錯誤的比例高得驚人。」(摘自杜拉克教我的17堂課)

李慶安二審宣判無罪,綠營群情激憤,有網友以「司法已死」為題發起連署,並表示只要連署破10萬人,就會上街要求恐龍法官撤職、司法院長及法務部長下台。民進黨發言人康裕成表示,「判李慶安無罪的法官,竟是上次判決性侵三歲女童無罪的同一個法官,叫李英勇。」言下之意,高等法院法官只要判李慶安有罪,就是公正的裁決,否則就是「司法已死」。就是「恐龍法官」,必需被撤職。

其實,在民進黨執政時期任用的台獨派官員周叔夜、張旭成、劉寬平等“外籍”人士有數十人之多。為什麼當時不要求法官將這些外籍人士以「詐欺取財」罪名判刑定讞。如果這些擁有擁有雙重國籍的民進黨官員及立委全部以「詐欺取財」罪名,二審判刑定讞。如果法官判李慶安無罪。當然可以義正詞嚴的指責「司法不公」、「法院是國民黨開的」、「司法已死」指控國民黨操控司法。甚至糾眾上街示威、遊行抗議要求恐龍法官必須撤職、司法院長及法務部長下台。但民進黨執政時期的官員及立委,沒有一人因為具有外籍人士身份被以詐欺罪名判刑定讞。為什麼李慶安就必需被判刑,才能夠彰顯司法公正呢?

李慶安具有美國籍身份,被迫辭去立法委員職務,她也已經受到了懲罰。如今民進黨為了總統大選,刻意擴大爭端。其實是「項莊舞劍,意在沛公。」藉著李慶安具有美國籍身份,引導到馬英九擁有綠卡身份。意圖在2012年總統大選,打擊馬英九的誠信,贏得總統大選。而那位以「司法已死」為題,發起連署的網友,就是深綠人士。目的不是為了伸張司法正義,而是別有居心。

單純的司法判決案件,卻被綠營人士吵得沸沸揚揚,滿嘴的仁義道德。但陳水扁總統任內「貪污舞弊」、「以權謀私」卻沒有看到這些民進黨的正義之士,響應「倒扁運動」。難道民進黨的「正義遇到黨派會轉彎」。

如果今天擁有外籍身份的是民進黨籍。民進黨的反應是默不吭聲,一旦法院真的將擁有民進黨籍身份的官員及立委判刑定讞。民進黨還是會以「司法不公」、「司法已死」、「法院是國民黨開的」罪名抨擊國民黨。而這就是民進黨的雙重標準。

( 時事評論政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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