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識人之明
2011/08/14 08:11:22瀏覽496|回應1|推薦0

記得幾年前,有位女網友以悄悄話留言問我,對女記者抄襲事件有何看法。我表達我的看法,但隔沒幾天,我的悄悄話留言竟然被其他人公開發表,而且針對我的悄悄話留言回覆「嚴厲批判」。我的感覺就像被網友出賣,氣憤不已。

但事過境遷之後,我也對人性更加的清楚與明白。「說人是非者,即是是非人」這位女網友平時就很會「說人長短,道人是非」。只能怪自己沒有「識人之明」。才會被這位女網友出賣。要怪只能怪自己,怨不得別人。

十幾年前在軍中發生的女童被強姦致死案件,嫌疑人江國慶被判處死刑,執行槍決。但真正的兇手許榮洲卻逍遙法外,但性侵女童對許榮洲這種人是一種癖好,十多年來不斷的性侵女童,也因性侵女童被判刑確定。檢察官將許榮洲的DNA與十多年前女童性侵案兇嫌的DNA比對,完全吻合。再加上兇嫌許榮洲具體描述十多年前強姦女童致死的過程。原來兇嫌不是江國慶,而是另有其人。但女童命案之所以能夠偵破,江國慶沈冤得雪。是因為許榮洲一犯再犯,比對許榮洲與犯案現場兇嫌所留下的DNA,才得以偵破。如果許榮洲在女童性侵致死案後,不再性侵女童,江國慶就成了替死鬼,永遠揹負強姦女童致死的污名。

十四年前涉嫌性侵兩名女大學生的「東海之狼」,經DNA比對後,原來兇嫌另有其人,不是被檢方起訴死刑的紀富仁,而是另有其人。而「東海之狼」性侵女大學生案件,也是因為真正的兇嫌一再的犯案,才得以偵破。如果東海之狼,案發後,不再犯案,也不會被逮補。但就是因為第一次性侵得逞,沒有受到懲戒,才會一而再的犯案,直到事跡敗露,再來懊悔,也已經無濟於事。

人是習慣養成的動物,所以要觀察一個人,就看這個人平時有什麼習慣與嗜好。只要用心觀察,寫下觀察心得,再對照這個人的所作所為。就能夠更加的看清楚這個人是什麼樣子的一個人。每當發生事情時,我就會深自檢討與反省,原因何在?時間久了,識人的功力也不斷的提升。人是習慣養成的動物,所以做人處事,都有依循的習慣。只要用心觀察,不難發覺與瞭解。用習慣來評估一個人,精準度會比用「人性本善」或「人性本惡」更加的準確。正如我文章開頭所言,會說人是非者,就是會說人是非,道人長短。會性侵的強姦案,就算是逃過一次法律的制裁,也會一再的犯案,直到事跡敗露。而這就是人性。

 

( 時事評論雜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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段譽
等級: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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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經證實的訊息,不看也罷。
2011/08/14 14:34

如果有什麼不滿,就用書寫的方式,盡情發表。寫完之後,就會瞭解原因為何?越寫越明白,越寫越清楚,這就是書寫的功用。寫日記是檢討、反省自己的所作所為極好的方式。部落格是公開日誌,涉及私人隱私的事情,盡可能不要在部落格發表,以免被有心人士利用,當作攻擊的題材。

記得何飛鵬年輕時在報社上班,在路上等紅綠燈時,看到主管開車載著一位小姐,也在等紅綠燈。本來何飛鵬想跟這位主管打招呼,轉念一想,又覺得不妥,因為他不知道主管車上的小姐是主管的情婦或客戶。如果那天主管外遇的消息傳到主管太太的耳裡,主管可能會懷疑是何飛鵬打的小報告,不知道就沒事,知道了,除了增加「論八卦、道是非」的題材,對自己沒有任何的好處。所以當有人要告訴自己別人的隱私或八卦,我的反應是沒興趣,我也不想瞭解箇中緣因,畢竟未經證實的訊息,不看也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