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網路訊息不可盡信。(轉貼)
2010/09/25 12:00:59瀏覽26305|回應1|推薦0

便利商店的熟食、麵包最好不要吃! (一定要看)...

一個御便當等於二十包泡麵的防腐劑含量,日積月累很可怕的啦! 

記住!再餓都要忍!最好是回家吃媽媽煮的最棒啦!

請大家告訴大家,千萬要相信,也不要再吃便利商店的熟食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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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個御便當=20個泡麵的防腐劑含量,恐怖!

青菜都是泡漂白劑兩次、再用清水清洗一次,然後就拿去炒---么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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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家好: 

本人曾在桃園永潤食品(7-11淡水以南,新竹以北之產品都是其供應的)工作。

無論是御便當或三角飯團,裡面確實加了二種以上抑制細菌快速增長的化學物質。

為了各位身体健康,此類商品請勿多食。畢竟,身体健康才是幸福的本錢。

便當界盛名的「媽媽塔」,因受不景氣的影響,加上經營不善,所以虧損連連。

幸好統一集團出資相助,才能營運下去。7-11 的「御便當」,就是「媽媽塔」製作的。

根據其內部人員表示,因為「御便當」不是即食便當,

需經過烹煮、冷卻、包裝、冷藏、運送、到上架販賣,

最後由顧客微波後食用,因此食品保鮮劑( 防腐劑)

是一般市售泡麵的含量高出1520倍。

也就是說吃一個"御便當",相當於吃了20包泡麵的防腐劑含量。

我聽之前在賣的同事說,他親自參與,一天後就離職了!

他說他們的青菜都是泡漂白劑兩次、再用清水清洗一次,然後就拿去炒。 

他看了就離職,也不再吃 7-11的便當了。

請告知諸親朋好友吧!! 

外食的朋友們要記得,不要為圖方便或是一時的口感而犧牲自身的健康。

吃早餐盡量找傳統早餐店買現做的, 

包便當盡量到自助餐店買,買麵包最好到麵包店買; 

因為那邊的東西都是現炒現做的,新鮮安全又好吃, 

為了自己的健康不要只貪圖一時的口感, 

越是太好吃的東西一定添加無數的化學劑,只要是化學劑藥就會傷身體。

吃東西盡量吃原味及清淡,健康才是無價之寶!

御便當含有高量防腐劑? 統一超商嚴正澄清

http://www.nownews.com/2001/11/28/516-1228975.htm

根據衛生署食品衛生處的聲明內容提到「本傳言應屬網路惡作劇,毫無依據。便當為即食性食品,不可以添加防腐劑。本傳言中提及的御便當係在製造、運送過中以良好品管及低溫管制達到食物保鮮時效,並無添加防腐劑情形。」 

統一超商也在官方網頁裡嚴正澄清,以下是聲明的主要內容: 

網路謠言最近日益猖獗,連7-Eleven細心呵護的強棒產品「御便當」都遭到惡意攻擊。您可能已經收到或最近會收到朋友轉寄給你一封Email,內容提到「御便當放置過量防腐劑,並質疑媽媽塔這家公司」。對於此荒謬的訊息,我們在此向大家嚴正澄清,對7-Eleven產品的品質絕對可以有100%的信心。 

7-ELEVEN御便當是引進日本發展已經20餘年歷史的18℃便當生產技術。我們將御便當定義為鮮食類別產品;所謂鮮食產品就是強調產品的新鮮性與即時性,特別著重在高標準的生產設備、嚴格的生產品質與適合的原物料篩選,從製造到報廢的有效期限只有 24小時,絕對不可能添加「防腐劑」。 

過去在台灣消費者較熟悉加熱即時的「熱便當」。熱便當在常溫的條件之下,大約只有4個小時的有限時效,因為保存時間較短,所以並不適合在便利商店內販售。 

7-ELEVEN御便當因為有下列的條件所以有較長的保鮮時間,讓產品可以維持24小時銷售: 

18℃鮮食工廠從硬體結構到機器設備,針對生菌數要求標準相較於常溫或是冷凍食品工廠都還要嚴格,絕不容許有在廠內污染的情況。 

18℃便當的製程並不同一般的熱便當,在產品調理完成之後會直接做真空冷卻處理以避開細菌容易滋長的溫度,並且從生產、配送到銷售溫度均控制在18℃以確保品質。 

便當素材的選定從上游嚴格把關,一定選擇符合CAS標準大廠所生產豬肉、雞肉。另外也會挑選適合18℃生產的食材。 

不同於其他食品加工的生產方式,因為18℃便當所生產的為熟食產品,所以在廠內有一套最完善的生產流程。 

產品上市前會先進行保存測試,而且上市後也會委託公正的檢驗機構不定期抽檢以確保品質。 

對所有的協力鮮食廠,7-ELEVEN均以「製販同盟」的精神合作開發商品,7-ELEVEN全省各地的鮮食廠均在符合上述的高標準流程之下生產御便當,並且一切作業流程正常,絕對不會有所謂添加防腐劑的情況,請消費者可以安心食用。 (網路轉貼)

昨天收到朋友寄的郵件,標題是“便利商店的熟食、麵包最好不要吃! (一定要看)”我對網路流傳的訊息,都持保留的態度。立即上google網站查詢便利商店的熟食是否含有防腐劑。不出我所料,十年前的網路謠言,直到現在還在網路流傳。為什麼我不相信網路訊息,原因在於無從查證。

部落格寫文四年多,最深刻的體會就是不要相信未經證實的網路訊息。就算是出面指控的人言之鑿鑿、「舉證例例」。也不要太過相信。如果舉證屬實,違反公眾利益或觸犯法律,就以司法訴訟來解決問題。而不是在網路傳遞沒有經過證實的訊息。

 

( 休閒生活網路生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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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網址:https://classic-blog.udn.com/article/trackback.jsp?uid=tuankochin&aid=444343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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mioo
等級: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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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信
2010/09/27 17:50

如果真有人信這傳言那就太笨

台灣有衛生署和消基會不時抽察

不可能讓業者混到這地步

段譽(tuankochin) 於 2010-09-28 04:07 回覆:

對未經證實的部落格或郵件訊息,要持保留態度,不要盡信。例如,扁家弊案如果還沒有爆發前,有人用郵件或部落格發佈陳水扁家族將貪污索賄的錢匯至海外,存在瑞士銀行。如果未經證實,就不能夠任意評論或散佈未經查證的訊息。

但如果是經過證實,特偵組偵察終結,並且被一、二審法官判處重刑。當然可以批判、評論,因為這是經過證實的訊息。兩者差別僅在於查證屬實及無從查證。所以不要以訛傳訛,要有一分證據、說一分話。不要盡信網路傳言,要根據事實評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