網路城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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城邦格友冬雨的聲音
2010/07/22 10:33:50瀏覽2790|回應17|推薦9

引用文章網路正義的真相

野台戲 嗆大老鷹的文章,之後平安旅者增文提及有人私下又以 0983XXX188 VI電話 繼續造謠生事,這電話 是 冬雨 在使用滴(目前亦是)...所以 亦指 VI與冬雨同人....” 我沒跟VI通過電話,但我跟冬雨通過好幾次電話,冬雨的國語有很濃厚的廣東腔。(摘自網路正義的真相)

我跟冬雨通過十幾次的電話,就算是冬雨目前生病,聲音沙啞。但我還是聽得出她的聲音。聯網有許多人跟冬雨通過電話,也有人聽過VI的聲音。冬雨到底是不是VI,相信聽過VI聲音的格友,一聽即可辨別出到底VI與冬雨是不是同一個人。

格友anybody離網之前,也跟冬雨通過多次電話。因為anybody曾經跟VI通過電話,所以anybody清楚知道冬雨跟VI是不同的人。anybody曾經跟大老鷹多次提及冬雨不是VI,但大老鷹還是認定VI就是冬雨,她認為是VI找人打電話給anybody,讓anybody誤以為冬雨跟VI是不同的人。所以大老鷹不斷的在部落格將冬雨跟VI連結在一起,告知格友冬雨就是VI。冬雨的朋友榴槤學士、言相映、楚十三、子衡、靈烈都是冬雨的分身。所以這些人的證詞,大老鷹一概不予採信。

Oskar出面澄清冬雨不是VI,大老鷹認為OskarVI的乾弟弟,所以說謊欺騙格友。平安旅者發文”嗆大老鷹”,澄清VI不是冬雨。大老鷹認為平安旅者被冬雨誤導。矇騙。所以才看不清楚事實真相,冬雨其實就是VI的分身。

為什麼我會對大老鷹如此不屑,原因也在於此。「她認定誰是壞人,誰就是壞人。她認為誰有錯,誰就有錯。」所以X女寫文諷刺冬雨是老公車,引起anybody等格友的不滿,到X女的部落格質疑為什麼要罵冬雨是老公車。大老鷹沒有經過anybody等格友的同意,主動到X女的部落格文章回應,代替anybody等格友向X女道歉,她認為anybody等格友是被冬雨矇騙,看不清楚事實的真相。結果反而讓anybody等格友遭受到更大的羞辱,被X女那群人辱罵anybody等格友是「老破麻」、「畜生」,但大老鷹仍然堅持她的作法是對的,

城邦有許多格友也有跟冬雨通過電話,應該也認得出這是冬雨的聲音。冬雨到底是不是VI,相信不難查明。但我只希望網路城邦格友以後不要僅憑臆測,推斷,就「入人於罪」。有一分證據,說一分話。不要「指鹿為馬、顛倒黑白」。如果網路城邦這種無憑無據指控格友的風氣不改,誰敢保證自己不是下一個被無端指控的對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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冬雨☆楚十三☆
等級: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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VI永遠是我冬雨的朋友。
2010/07/06 16:05

哥哥,十三已到北港看她,等下直接打電話給你,我也說點感想,她以前的朋友們憎恨VI是很應該的,因為她撒謊對待朋友,不勇於面對錯誤還使用謊言圓她撒的謊。

但,從我認識VI,她就告訴我所有她的錯誤,VI最常說自己是畜生不是人,常說自己是變態應不得好死,所以她受的懲罰是生不如死的活著,被她以前的朋友們永遠唾棄而活著。

冬雨在這告訴UDN所有的格友們,VI永遠是我的朋友,她以前的朋友們怎麼看我我才懶的理,今天的VI改過重新做人,我還去?爺和大老鷹的訪客簿公開留言說對不起,這件事我也從未告訴過VI,做人吃點虧沒啥!

( 時事評論雜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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段譽
等級: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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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呆才會替人作保
2010/07/25 16:58
人呆才會替人作保
段譽(tuankochin) 於 2010-07-25 17:00 回覆:
1、 人都是邏輯不通、不講道理、只顧自己的。但不管怎樣,還是要愛人。

2、 你做好事,好人說你為自己打算。但不管怎樣,還是要做好事。
3、 你成功以後,會獲得假朋友和真敵人。但不管怎樣,還是要成功。
4、 你今天所行的善事,明天就會被遺忘。但不管怎樣,還是要行善。
5、 誠實與坦率待人,常使你受到傷害。但不管怎樣,還是要誠實坦率。
6、 眼光遠大的人,會被心胸狹隘的小人打擊。但不管怎樣,還是要眼光遠大。
7、 人都會同情弱者,可是只追隨贏家。但不管怎樣,還是要為弱者奮鬥。
8、 你多年建立起來的東西,極可能毀於一旦。但不管怎樣,還是要建設。
9、 別人急需幫助,你幫了忙以後竟然被他們攻擊。但不管怎樣,還是要助人。
10、你把最好的自己獻給了世界,卻大大受挫。但不管怎樣,還是要獻上最好的你
(摘自不管怎樣,還是要…)
段譽(tuankochin) 於 2010-07-25 18:15 回覆:
段譽(tuankochin) 於 2010-07-25 21:14 回覆:

聖經詩篇32篇

你們大家攻擊一個人,把他毀壞

如同毀壞歪斜的牆,將倒的壁,要到何時呢?


張爺
等級: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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代轉
2010/07/24 22:47

Rebec不想跟你們口水戰

但是關於段譽

我會回你


段譽(tuankochin) 於 2010-07-24 22:53 回覆:

是VI?或不是VI?

就一句話,還需要口水戰嗎?

段譽(tuankochin) 於 2010-07-24 23:21 回覆:

不管張爺回覆什麼?但我可以肯定的是我跟張爺不可能有交集。除非找到VI是冬雨的有力證據,否則也不可能讓我改變主意,力挺冬雨不是VI。如果最後證明冬雨跟VI是同一個人,我一定會嚴厲抨擊冬雨,不是因為VI過去犯過的錯誤,我不原諒她。而是為了冬雨是不是VI,已經爭執了二年多。冬雨如果是VI,她否認到底的行為就極其可惡。但如果冬雨不是VI,試問這一年多來指控冬雨是VI的人,是不是要發文向冬雨道歉,還是繼續漠視事實,污衊、抹黑到底?

張爺無需回覆我,因為我們的觀點南轅北轍。我只要張爺提出冬雨是VI的有力證據。證明VI跟冬雨是同一人的證據。還有什麼證據比得上我上傳冬雨的聲音,讓格友公評來得有說服力。如果不是我肯定冬雨絕對不是VI的分身,否則我也不會力挺冬雨到底。


段譽
等級: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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曾參殺人,眾口鑠金
2010/07/24 21:38
 

為了力挺冬雨,有人將我移除好友,有人將我加入好友。但這些都影響不了我的心情。我發文幫高閻澄清,他不是詐騙金錢的網狼,有網友將我加入好友,也有網友刪除推薦。但不管是加入好友或刪除好友。我都不會在意,我在意的是自己是否做錯事情而不自知。要指控格友,就必須提出充份的證據,而不是光憑臆測及推斷,但卻沒有充份的證據,證明自己的指控屬實。

這二年多來,城邦許多格友都跟冬雨通過電話,我上傳冬雨的聲音,就是一翻兩瞪眼的事情,如果冬雨是VI的分身,一定會被格友踢爆。但現在聽過冬雨聲音的格友已經將近上千人次,但卻沒有格友出面指控上傳的聲音是VI的聲音,也沒有人出面指控,跟她通話的冬雨,跟上傳的冬雨聲音的是不同的二個人。

Rebec跟VI認識十多年,她難道聽不出VI的聲音嗎?我們接觸的就是這位冬雨,如果目前的冬雨不是VI,試問指控格友需不需要出面道歉,還是繼續漠視事實,睜眼說瞎話,繼續抹黑到底。反正曾參殺人,眾口鑠金。只要大家都指控冬雨就是VI,就算冬雨不是VI,又有什麼關係呢?反正受到傷害的人是冬雨,又不是自己受到傷害。



平安旅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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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貓 ✽ 託偶代轉...
2010/07/24 20:40


✽ 貓 ✽

既然有人要舊事重提﹐而且扭曲事實﹐我就不得不作出說明﹐以正視聽。

(一)在說明一件事或提到一個人時﹐扯到其他不相干的事或人的﹐都不太高明﹐就別五十步笑百步了。

(二)我認識VI﹐而她如果有做得不對的﹐我不會偏幫她。但冬雨是不是VI以及冬雨當時以悄悄話去問老張時是不是別有用心﹐我無法替她回答。

(三)至於我﹐當時是冬雨來留言給我告訴我關於老張說我的那些話﹐而我當時正被老張、anybody以及大老鷹聯合攻擊﹐而老張還一派“光明磊落”的樣子﹐甚至還是他自己要求我公佈、大聲嚷嚷要我「儘管明講」的﹐就別賊喊捉賊、惡人先告狀和加害者裝被害者了(這才是所謂的「栽贓誣衊」)。

相關存證可以看老張當時誣賴、譭謗我(今天卻來扭曲事實、顛倒是非黑白和賊喊捉賊)的存證 關於關於【張爺】的存證和說明  下的 瞧瞧*貓*對張爺的報復手段  。

而我為了顧及他的面子﹐也希望可以得饒人處且饒人﹐所以我當時還特別先告訴老張:按著他的要求將要被公開的那些悄悄話﹐還包括了他對網友(冬雨)說我的那些壞話(不實的指控)。

而我也沒有栽贓或誣衊老張甚麼﹐所有我所公開的證據﹐我都是一字不漏的貼出﹐並不是栽贓也不是誣衊(除非老張想否認他說過那些話)。

所以﹐根本是老張自己(一再逼我)要我公開的﹐而且那些話都是他自己說的﹐今天卻企圖扭曲事實和顛倒是非﹐因此我當然要出面說明﹐免得網友只看到老張企圖隱瞞一些事實和片段的片面之詞。

也由此可見﹐段譽說「我的情況跟當初張爺的情況極其雷同」、「張爺質疑冬雨設局陷害你,主動以悄悄話留言問張爺問題,結果張爺回覆冬雨的問題,隔沒多久,貓就公佈張爺的悄悄話留言回覆,並嚴厲抨擊張爺。張爺的情況跟我的情況又有什麼不同?」﹐並非事實﹐因為我的情況根本不是「設局陷害」﹐也不是沒有問過就公開他人的悄悄話﹐我只是說出我所知道的事實﹐並且按對方的要求公佈相關的證據。

至於段譽說我是「公開點名抨擊」﹐我同樣有話要說 ——「公開點名」我承認﹐因為我一向是明著來的﹐並不像有些人喜歡用悄悄話暗中中傷人﹐但「抨擊」我就不同意了﹐因為我甚至是先被老張等人聯合起來攻擊和譭謗﹐所以我當時才必須作出說明和公開證據﹐請段譽別沒弄清楚來龍去脈就亂說話和妄下評論。

說到底﹐這件事已經是很久以前的事了﹐如果不是因為有人又提起我和這件事﹐我不會再提到它。就如anybody當時雖然對我做了那樣的事﹐事後也沒有一個道歉﹐但看在她已經刪除那些扭曲事實和譭謗我的文章也沒有再繼續做同樣的事的份上﹐我也就算了。

所以﹐拜託相關人等就事論事﹐不要扯一堆不相干的人和事。如果再有人提到我和繼續扭曲事實﹐就別怪我讓這些人的真面目再被人看清一次和再丟臉一次。

PS

我已經說過了我是華人﹐不是馬來人﹐所以叫我「馬來貓」﹐是非常可笑的﹐正是沒有判斷和分辨能力也沒有知識和常識的證明。

建議相關人等叫我「大馬貓」﹐因為「馬來西亞」的簡稱是「大馬」﹐不是「馬來」﹐就如梁靜茹等馬來西亞歌手也應該被稱為「大馬幫」而不是「馬來幫」一樣。

謝謝。


段譽(tuankochin) 於 2010-07-24 21:01 回覆:
我不會不會刪除回應,但也不會回覆

段譽
等級: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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請指控格友提出冬雨是VI的有力證據。
2010/07/24 14:51
 

除非能夠證明現在的冬雨跟VI是同一人,否則把VI所犯的過錯,要現在的冬雨承擔,這對冬雨公平嗎?我都已經把冬雨的聲音上傳發佈,又不是沒有人聽過VI的聲音,為什麼不先去求證上傳的聲音是不是VI的聲音,再來聲討、撻伐冬雨呢?

如果依照城邦格友的作法,就算是冬雨上傳她的影像,告知格友她不是VI。指控冬雨是VI的格友也漠視事實,只是一眛的攻詰、聲討、撻伐,卻始終提不出冬雨是VI的有力證據。

請指控的人提出證據,證明VI是冬雨的證據。上傳冬雨的聲音,難道還不能夠證明冬雨不是VI嗎?我只想請問城邦格友無憑無據的抺黑、污衊要到什麼時候才肯罷休。

冬雨不是VI的人證:Oskar、平安旅者、言相映、子衡、楚十三、靈烈、榴槤學士。

物證:上傳發佈冬雨的聲音。(有誰能夠證明上傳發佈的冬雨聲音,其實就是VI的聲音。



平安旅者
等級: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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張兄
2010/07/24 12:00

尼找偶嗎?........... 哇來囉~

首先  請 張兄 收回 護花使者 四ㄍ字........ 至少 ㄍㄍ偶不是甚麼 護花使者

不是偶跟尼計較.......... 而是 任何滴文字形容詞  都是造成 模糊焦點滴引點!!

回到尼問滴問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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冬雨為甚麼會因為Oskar的介紹進入聯網,然後使用VI的部落格,然後串謀VI的同夥三人栽贓本人,這是個新進部落客會做的事麼?

請 Oskar 平安旅者 段譽  回答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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哪三ㄍ人栽贓尼 張兄??  偶不知道! 這...應該是兩年多前滴事吧!

請問  尼與 冬雨 有互動嗎??  最近是甚麼時候???  是何事互動????

據聞 Oskar兄 與尼熟識  亦同為8級元老.........

而 Oskar兄 是 所謂 新進部落客- 冬雨  滴 乾弟弟

她當時 縱使 不認識  張兄  尼..........

Oskar兄 難道不會介紹其周圍認識滴格友 先給 冬雨 知道與認識嗎??

偶們在現實生活與人交往  不也常如此

尼滴問題  偶回答完畢...........

至於其他那些  引他人文章而繼續發揮個人創作...... 偶真滴 看不懂  嘛迷有興趣!

各位...........午安!!

段譽(tuankochin) 於 2010-07-24 13:21 回覆:

如果城邦格友找到冬雨是VI的證據,證明冬雨是VI的分身。張爺的指控就完全合情合理。但如果冬雨不是VI,又沒有設局陷害張爺。為什麼我們不能力挺無辜的冬雨呢?

Rebec格友跟VI是十多年的朋友,雖然如今已經絕裂,但她一定認得VI的聲音,為什麼張爺不去詢問Rebec格友,我上傳發佈冬雨的聲音到底是不是VI本人的聲音呢?除非城邦格友能夠找出VI是冬雨的證據,否則我還是會力挺冬雨到底。正如同中國俗諺,白狗偷吃,黑狗遭殃。冬雨沒有做錯什麼事情,為什麼不能夠發文捍衛她的清白呢?


張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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請講理
2010/07/24 10:46
 這兩件事性質差異甚大。

你說那是你給藍鳳凰的秘密留言,但那兩位女士可沒有公開點名喔。如今網友知道Beaver批評的對象,那也是段譽自己招認的(對Beaver的回覆),難道不是麼?

段譽是以點名的方式私下評論Beaver觀點,Beaver則是以不點名方式公開回應,而且是就事論事回應,沒有謗及你的私德,這對你而言沒甚麼不公平的。

你有權利嫌藍鳳凰太多嘴,但無權說那叫「設局」。冬雨明知道我與淘氣小貓及馬來貓勢同水火,處心積慮來我這裡作間諜套話,串謀報復本人,那才叫設局好不好!

如今段譽把Beaver的就事論事和馬來貓的栽贓誣衊混為一談,連這都分辨不清楚,這就是非不分了!

段譽後來寫文向Beaver致歉,這不就證明你一開始就小題大作了麼?一口咬定藍鳳凰設局陷害,告訴我他陷害你甚麼?你說得出來麼?如果你說得清楚又何須向Beaver道歉呢? 


段譽(tuankochin) 於 2010-07-24 14:22 回覆:

道歉不見是做錯事情才要道歉,我不認為我的評論有何失當之處。小題大作的人是Beaver而不是我,我是為了怕傷害她的感受才向她公開道歉,但我現在覺得沒有道歉的必要。

就如同張爺所言,如果當初自認沒錯,又何需道歉呢?冬雨昨晚打電話給我,向我解釋當初設局陷害張爺的人是VI而不是現在的冬雨。VI盜用模特兒照片當作自己的照片被踢爆之後,VI就離格,現在的冬雨接手原來VI以冬雨名義申請的部落格。冬雨還為了VI當初設局陷害張爺的事情,向張爺道歉。但我告知冬雨,如果妳沒有代替VI向張爺道歉,我還能夠向張爺解釋設局陷害張爺的人是VI,而妳多此一舉的幫VI做錯的事情向張爺道歉,反而落人口實。為了冬雨向張爺道歉的事情,當時anybody還不知道,原來設局陷害張爺的人是VI而不是冬雨。後來冬雨向anybody說明,anybody才知道實情。當時anybody還告訴冬雨,因為此事anybody還被張爺責罵。瞭解實情的anybody在電話中還責怪冬雨,又不是妳設局陷害張爺,為什麼當時要向張爺道歉呢?要道歉也是VI道歉,而不是接手VI部落格的冬雨道歉。

今天我都已經公佈冬雨的聲音,大老鷹及Rebec都聽過VI的聲音,為什麼張爺不先向Rebec格友求證上傳發佈的聲音是否是VI,再來指責我們為什麼要相挺冬雨。如果冬雨不是VI,沒有設局陷害張爺,沒有用女模特兒的照片欺騙格友。試問張爺為什麼我們不能力挺無辜的冬雨呢?

城邦格友就算是無憑無據的污衊、毀謗格友,如果查無實據,事後只要刪文即可,又何需道歉呢?現在我不會再跟城邦格友道歉,因為不值得。就如同anybody為了大老鷹的工作向司空摘星公開道歉,換來的卻是格友的嘲諷及指責,沒有做錯事情,為什麼要公開道歉呢?這也是為什麼anybody公開向司空摘星道歉,我對她只有敬佩,絲毫不認為她是做錯事情才要道歉。道歉要看跟誰道歉,有些人根本就無需理會。這就是我的看法與觀點。

段譽(tuankochin) 於 2010-07-24 16:18 回覆:


設局陷害就是設局陷害,還有什麼不同之處。我是回覆藍鳯凰的悄悄話留言,
不是我主動到藍鳯凰的部落格提及我對女記者抄襲事件的看法,我並沒有發文
評論,是藍鳯凰主動悄悄話留言,再將我的回覆複製、轉貼給Beaver,
對我大加撻伐。以我的觀點來看,我認為這就是設局陷害。悄悄話留言本來就是
格友與格友之間的私密對話。既是私密對話,怎麼會變成其他格友公眾撻伐的題材
張爺卻避而不談問題的本質,卻轉移問題的焦點,我悄悄話留言回覆提及Beaver
是因為藍凰凰貼上的Beaver的文章,我當然會在評論時提到Beaver格友。
所以我實在無法接受與認同張爺的看法與觀點。


等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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呵呵
2010/07/24 10:45

老實說人間的是非耳語,沸沸湯湯現在在我耳邊響起, 已經如同外星語般, 我不懂亦不解, 亦無法解讀及吸收聽入了.

只是一團混亂的能量, 莫衷一是. 吵成一團之後, 沒有結論, 有的是無限的連續劇及爭吵(望段大哥別誤會我在此挑釁, 我只是傳送輕風一陣說完不再說). 小說中的段譽的首先功夫是--"凌波微步",我常常用這招來自由跳躍與飛翔.

人家質疑我的人生態度是"吃喝玩樂"就好了嗎? 我發現, 吃喝玩樂四個字妙用無窮,美滿人生常由此初起.

生命太寶貴了, 歡慶享受及接受神奇蹟都來不急了, 我不願花一秒鐘在負面無解的人事物上,若遇上了, 還是只能用歡喜心加上凌波微步來親近仙境了.

段譽(tuankochin) 於 2010-07-24 13:04 回覆:

哈!我的心境異常平和,但還是謝謝法蘭的文章回應。

等過一陣子紛爭平息之後,我會去法蘭的部落格拜訪。

也希望法蘭能夠在部落格寫文愉快、創作不斷。祝假日愉快!


張爺
等級: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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還是沒回答我的問題
2010/07/24 08:41

Beaver那段紅字引文「剛開始我直接發文...」是你寫的麼?

哪有公開點名呢?

段譽兄  您還是不要模糊焦點

回到你自己要維護的冬雨問題吧


段譽(tuankochin) 於 2010-07-24 09:08 回覆:

剛開始我直接發文...」是你寫的麼?是我寫的,是藍鳳凰悄悄話留言問我對女記者抄襲事件的看法,我回覆藍鳯凰的悄悄話留言之後,就看到Beaver公開發文抨擊,雖然沒有公開點名,但城邦許多格友都知道是在抨擊段譽。

張爺質疑冬雨設局陷害你,主動以悄悄話留言問張爺問題,結果張爺回覆冬雨的問題,隔沒多久,貓就公佈張爺的悄悄話留言回覆,並嚴厲抨擊張爺。張爺的情況跟我的情況又有什麼不同?

如果我今天反問張爺,藍鳳凰的行為可不可取,為何你要維護藍鳯凰呢?我相信張爺一定有你的理由,而且張爺覺得你受到的委屈比我大。畢竟Beaver沒有公開點名抨擊我(雖然城邦格友都知道紅字部份是我的回覆。為了此事,我還公開寫文向Beaver道歉,因為我無意傷害她,只是表達自己的看法及感受)而貓是公開點名抨擊張爺。

張爺覺得冬雨可惡,設局陷害張爺。但張爺絕對不認為藍鳯凰可惡,所以我如果不斷的要張爺公開回覆「你對藍鳯凰設局陷害格友,有何看法?」張爺的看法就是我的看法。張爺的感受就是我的感受。張爺覺得藍鳯凰設局陷害格友極為可惡,我也認為冬雨設局陷害張爺的行為極其可惡。但如果張爺為藍鳯凰開脫,為何我就不能夠為冬雨開脫呢?道理都是相通的,不能夠因人而異。


張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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請三個護花使者回答我
2010/07/24 07:13

冬雨為甚麼會因為Oskar的介紹進入聯網,然後使用VI的部落格,然後串謀VI的同夥三人栽贓本人,這是個新進部落客會做的事麼?

請 Oskar 平安旅者 段譽  回答我


段譽(tuankochin) 於 2010-07-24 08:04 回覆:

http://blog.udn.com/allthingsconsidered/1450005

 

http://blog.udn.com/tuankochin/14595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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