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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殺頭的生意有人做,但賠錢的生意沒人會做」
2010/04/14 11:00:12瀏覽3801|回應1|推薦0

遠傳、台哥大開賣 iPhone,為台灣行動上網市場升溫,但消基會過去一年多來平均每九天接到一件行動上網申訴案。消基會並調查發現,若消費者購買後發現所在地區訊號不良、無法上網而要求解約,五家業者中,有三家表示需付違約金。NCC說,若有上網太慢情形,民眾可三天內要求業者無條件退租。

消基會分析過去一年行動上網申訴案件發現,「連線速率低落或完全連不上線,要求賠償或解約」與「資訊未詳盡告知,造成額外連線費用」這兩項占七成以上。

消基會調查中華電信、遠傳、台哥大、威寶、亞太五家業者,消費者買了三.五G網卡若無法使用、要求解約時,台哥大、威寶、遠傳都表示「需付違約金」;中華電信、亞太「視情況而定」。

依政府訂定的「行動電話業務服務契約範本」,電信服務若連續阻斷超過一二○小時時,當月月租費應全免。但實際上五家業者都表示,「需另外討論,賠償並非按照契約月租費扣減標準」。消基會抨擊業者完全沒有保障消費者權益。

電信產業發展協會執行秘書劉莉秋回應,行動上網服務沒有違約金,是消費者申辦服務時,若添購網卡、手機,由電信業者補貼,讓消費者以低價購得商品的綁約問題。若消費者提前解約,當然要退還業者先前的補貼費用。(摘自網路)

最近中華電信、台灣大哥大及遠傳都在強力促銷iPhone行動電話無線上網優惠活動,只要跟ISP電信公司綁約二年,就可以用低廉的價格購買iPhone手機無限上網。但問題在於每個月一千多元的無限上網月費並不便宜。如果消費者購買iPhone手機但很少上網,想要提前解約,只要合約沒有到期,消費者就必需支付違約金。所以不應該以3900元來計算購買iPhone的價格,還要加上二年的無限上網月費。所以正確來說,購買一支iPhone的價格將近30000萬元。就算是提前解約,支付違約金的價格加上之前的月費及購買iPhone手機的優惠價格,也差不多要三萬元左右。這也是三家通信公司大打廣告,促銷iPhone手機的原因。因為ISP電信業者團購iPhone手機,實際上支付給蘋果公司的價格,不過數千元,但因為消費者與電信業者綁約二年,所以電信業者至少可以收取綁約二年大約三萬多元的電信費。如果消費者成為長期用戶,利潤更是可觀。

電信業者行銷手機的方式,就如同高速公司己經建好,只要收取過路費,就能夠將花費巨資建設高速公路的成本賺回,重點在於每日有多少車輛通行。這就是電信業者的行銷模式,在各地花費巨資建設基地台,提升電信通話的覆蓋率。基地台、光纖電纜建好之後,就想盡辦法找尋更多的顧客使用行動電話、寬頻網路。只要收益超過成本支出,剩下的都是淨利。就好比飛機搭載乘客,要七成的旅客搭乘才能夠抵銷成本,但只要收益超過成本,多出來的乘客,不管收多少錢都是淨賺。但如果低於七成的乘客搭載,就算是收取乘客再貴的機票,航空公司還是賠錢。

所以只要是跟商家、公司行號簽訂長期合約,不管收費再便宜,都要事先瞭解如果中途解約,要支付多少的違約金。我之所以有種感觸是因為前年過年前向中華電信申請3.5G的網卡, 綁約二年、月費400元、網卡費用將近二千元。但只要用3.5G的網卡上網,當月的月費一定收取最高上限費用1100元。就算是上網一小時,中華電信也是收取\當月最高上限費用1100元。

我相當納悶,就打電話到中華電信詢問3.5G的網卡是如何計算費率。中華電信服務人員告知是以下載上傳封包計算。400元的月費每月可以使用60M的封包,但如果超過60M的限額,按比例計算費用,但當月最高上限收取費用是1100元。第一個月我只用3.5G網卡上網一小時,但當月份中華電信的帳單是1100元,原因在於電腦會自動下載系統更新及防毒軟體更新。而系統及防毒更新至少十幾M的封包,所以每個月我只要用3.5G的網卡上網,當月份的3.5G上網費用一定是1100元。所以我就改用每月8503.5G無限上網。但因為很少用3.5G網卡上網,所以想要中途解約。

但因為與中華電信綁約二年,還剩十個月合約才會到期,所以我以為中華電信會扣除二千元的解約費,但因為我幾乎不使用3.5G網卡上網,所以我認為還是划算。但詢問中華電信服務人員之後才瞭解只要中途解約,中華電信就要扣5000元的違約金。而我只剩十個月就到期,但如果不解約、不使用3.5G網卡上網,十個月的費用是4000元,但中途解約的違約金是5000元。但如果我用3.5G的網卡上網,當月的上網月費幾乎都是1100元。所以只要上網,我就要事先更改費率,每月850元的無限上網。如果以850X10=8500元,我如果使用3.5G網卡上網,費用是8500元,這就是綁約二年的後果。

當我與中華電信綁約二年,就算是我都不使用3.5G網卡上網,二年的上網最低費用計算是400X24=9600元加二千元的3.5G網卡。我雖然在一年多前只繳了二千元購買網卡,但實際上至少要支付中華電信11600元的電信費用。所以當你想要跟ISP電信業者綁約二年以低廉的價格購買iPhone手機,思考一下,有沒有這個必要,因為消費者實際上要支付給ISP電信業者的費用是三萬元以上。如果不常用手機上網,這筆花費就沒有必要。要與賣家簽約時,要事先瞭解中途解約的賠償及違約金是多少,因為賣方絕對不會主動提醒買方,如果為了中途解約,賠償大筆的違約金,又不可能打贏官司。還不如不要簽約,反而可以避免無謂的紛爭與困擾。因為「殺頭的生意有人做,但賠錢的生意沒人會做」

( 時事評論雜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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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網址:https://classic-blog.udn.com/article/trackback.jsp?uid=tuankochin&aid=394185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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段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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電信業者坑人!
2010/05/22 16:24

iPhone手機席捲全台,但消保會調查發現,消費者在中華電信、遠傳申辦
iPhone,若提前解約不但得付違約金,預繳的電話費業者也不退還,等於
消費者一違約得付出四萬多元的代價,消保官痛批不合理。

對此,國家通訊傳播委員會(NCC)昨日強調,消費者若中途解約,
業者應該依民眾使用天數,按比例退還。

NCC營管處科長陳英?表示,假設民眾在申辦iPhone資費時,繳了
四千元費用,電信業者的手機補貼金額為二萬一千元,相當一筆二年
廿四期的分期付款,民眾如果中途解約,電信業者有權向民眾收取解約金。

消保官日前喬裝成消費者至全台包括離島地區調查,發現中華電信、遠傳、
台哥大等三家業者推出iPhone方案(以十六GB為例),除要求綁約兩年
就能以三千九百元購入iPhone,還要求消費者需預繳一筆約一萬九千元的
電話費。消保會發現,消費者若提前解約,中華電信、遠傳不但要求繳交
近二萬元的違約金,預繳的電話費也不退還!



消保官組長吳政學表示,由於一台十六GB的iPhone單機售價約二萬五千多元,
業者怕有人以綁約低價購入後「落跑」,要求消費者預繳電話費實屬合理;
但若消費者提前在第一季解約,中華電信、遠傳不但要求消費者付一筆
違約金,預繳金額也不退,形同消費者買一台二萬多元的手機,違約金
卻得付高達四萬多元的不平等現象。(摘自中時電子報)

附註:解約不是賠償電信業者補貼的二萬一千元的手機費用,還要再加上
9000元的預繳通話費,如果中途解約,電信業者要收取違約金四萬多元,
而不是三萬多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