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與惡質網友打一場網路誹謗官司。
2009/06/10 08:51:13瀏覽1498|回應0|推薦23

人是個很奇特的動物,「念念不忘」被別人嚴重傷害的感受,卻極容易忽略自己也曾嚴重傷害別人。來部落格寫文將近三年,直到如今,才真正享受到寫文之樂。原因在於不再理會網友的批判與攻擊。如果誰來我的部落格挑釁、撒野,我一定嚴厲反擊,再將這位網友列入黑名單,不要讓這種「沒事找事」、「刻意挑釁」的網友影響自己寫文的心情。

針對在部落格公開點名批判及抨擊段譽的網友,我的做法很簡單,先留言給電小二,看電小二如何處理網路匿名攻擊,如果電小二「不理不睬」、「不聞不問」,我就直接強力反擊,狠狠修理這些「沒事找事」、「刻意滋事」的網友。

之所以會先告知電小二,,原因在於之前被電小二留言警告,認為我刻意滋事,寫文抨擊網友,既然電小二要插手介入網路爭端,只要有人公開發文點名抨擊段譽,我就去質問電小二,看電小二如何處理網路「匿名攻擊」事件。

以我的心態與做法,根本就不需要電小二介入處理網路「匿名攻擊」。原因在於我有強大的反擊能力,我能寫文嚴厲抨擊惡質網友,也敢上法院控告惡質網友妨害名譽與加重誹謗。至於惡質網友揚言控告段譽公然誹謗,在我看來根本就是個笑話,與惡質網友打官司,我還求之不得,又怎會懼怕惡質網友的控告。就算是網友不斷的發文辱罵、抨擊,我都不痛不癢。因為筆戰經歷多了,也就不以為意。但既便是我不去跟電小二投訴,惡質網友寫文攻擊段譽,惡質網友還會「惡人先告狀」,去檢舉段譽寫文反擊惡質網友,而電小二的做法就是筆戰雙方各打五十大板,以示公平,卻不去瞭解事情的原委究竟如何。

在部落格有一些網路敗類常「沒事找事」、「刻意滋事」,以為別人會有所畏懼,不敢招惹這些網路敗類,但偏偏我根本不吃這一套。就算是不停的打筆戰,我也奉陪到底。既然這些網路敗類一面攻擊段譽,另一方面又去向電小二檢舉段譽的文章違反城邦規定,要求予以停權處份。並且揚言控告段譽「公然誹謗」及「妨害名譽」我也比照惡質網友的做法,先去向電小二檢舉,看電小二如何處理網路「匿名攻擊」。如果電小二不聞不問」、「不予回應」我就直接發文強烈反擊這些惡質網友,甚至去法院「按鈴控告」惡質網友加重誹謗或妨害名譽等罪名,這就是我目前處理網路匿名攻擊的做法。

在城邦寫文三年,寫了一千六百多篇文章,經歷了多次的筆戰,我甚至還去派出所控告網友「加重誹謗」及「妨害名譽」我太懂得如何修理這些網路敗類。目前我正在搜集惡質網友「加重誹謗」的證據,我會在控告有效期限之內,再控告1~2位網友「加重誹謗」及「妨害名譽」我不是嚇唬網友,我是真的會如此做,我會改變做法,不去派出所報案,而是直接向法院「按鈴控告」,與惡質網友打一場網路誹謗官司。將網路匿名攻擊事件,拉到現實社會以司法解決網路爭端。

( 時事評論雜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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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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