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經營臉書的感慨
2018/10/14 14:25:51瀏覽260|回應0|推薦11

我混跡臉書幾年,有些側面觀察。有些人屬於秘密警察基因的。他們內建一種性格,就是喜歡監看別人,然後畫出一道道紅線。這道紅線還不可被討論。總之,他們用一個不可被討論的標準來監看你,隨時提醒你不可踩線。

當然,還有一種人再加碼,擁有檢察官兼法官性格。他們彷彿擁有特權,可以對你展開蒐證、調查並提訴。他們往往比較自許為「包青天」一類的法官,卻沒有基本能力。未審先判,而且不用證據,我的以為就是判決書。我對這類人,敬而遠之。

以前台灣有新聞檢查制度,就是出版品或影視作品要送去審查。秘密警察性格的人,和我是格格不入。我是喜歡寫的人,創作自由就是呼吸般自然。對於別人的作品,我喜歡的就讚美。不喜歡的,連看一眼都不想看。但是,我不會去干預,扮演「新聞檢查」的角色。對別人的作品遂行道德的、政治的 、思想的檢查。

我的觀點,任何提筆為文的人自己要有一把尺,進行自我監管。什麼可以寫,什麼不能寫,應該這人自己拿捏,文責自負。主張言論自由的同時,還有言論的責任,這個責任是自發的道德要素。一有了出版審查就壞事了,扼殺的是什麼,我想秘密文警們可能難以想像。

寫作者,最高興的是得「知音」。但是,「知音」之難得,簡直太難以想像了。知音,往往是唱和的。讀到作者意在言外的,作者簡直快要以身相許。所謂士為知己者死,你懂我懂,捻花微笑,多少內涵在其中傳遞。這我還沒碰著幾個!但是不是沒有。

警察啊,就是想管別人。中共不只是警察國家,還運用上高科技給平民百姓電腦積分。思想控制到這種地步,人性就沒有了。

我常有寂寞感,但是很淡。因為本來啊,要找一個我來懂我,實在太難了。我就是自己,我認為可以,也就可以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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什麼是「不理智」,就是拿「感覺」當事實,把「相信」當成「證據」。這種人,台灣有很多,想不到美國也不少。

「信」是非理性領域,你可以信你信的,但是不要強迫別人。公領域,個人「信」什麼,或是一群人信什麼那都不甚重要。「是」什麼才重要。「是」必須奠基在「事實」,還有「合理」、「推論」,講白了,要證明為「是」必須有「證據」和「推論」。但是,證據往往不可得,所以就有空子可鑽。是就是,沒有證據並不能確認為「不是」,所以有「無罪推定原則」,這是法律講的。但是,倫理上要求更高,人會受良心的審判。

「感覺」與「記憶」都不能當「證據」,它可能是部分事實,但是也可能摻入太多偏見與個人的修飾。所以,公眾領域不要隨便以「信」取代「是」。其實,「信」並不可靠,就以信仰的領域來說,「信」也只是叫你「信神」,並沒有要你盲目地信一個什麼東西。人可以自信,但是更需要接受檢驗。真實的人從來服膺真理,不是信仰!

與「信」對立的就是「不信」,或是「懷疑」。「不信」也不是理性的態度,「懷疑」亦然。科學講究求證,你可以不信,也可以信「萬有引力」。你可以信「相對論」也可以不信或懷疑相對論。但是,科學講的是證明。你可以證明,或是否證。這是求證,屬於科學的方式。

我們講「證實」。既不是科學的證明,也不是盲信或迷信。

當然,一般來說,生活中的事情要理性與尊重事實。神神叨叨不可取,人的信往往是情感起作用。真正的人是超理性的,不是一般的理性而已。但是,卻不執著於理性本身。

這篇很淺白,沒什麼內涵。

( 時事評論公共議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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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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