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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會改革要貫徹轉型正義 ----林濁水
2016/02/02 13:01:59瀏覽91|回應0|推薦0

2016-02-01

第一次政黨輪替的國會就要堂堂開議了,大家對它的未來正殷切期待時,不料卻爆發了國會議長角力風波,使強調黨團自主、絕不介入的蔡主席鐵腕處理,迫使以喬事成名的柯建銘知難而退,這結局使擔心民進黨未執政先亂的人終於落下了心中的一塊大石頭。

 

誰會當選國會議長固然是社會關注焦點,但是蔡英文主席說得好:「國會改革才是要務,既然人民給民進黨過半席次,更要落實國會改革的主張。」。

    無疑的,當前的氣氛下,國會改革已被當成所有政黨在國會開議後的起身炮。大家都不敢否定國會必須要在組織和議事運作上進行全新改造,才能終結國會亂象,向民眾交代。開議前夕,新國會的各黨團已陸續提出了一些改革主張,其中,即將主導國會的民進黨團的方案合理地比較龐大,號稱有3大原則:「人民、開放與專業」,總共修改7個法,內容蠻多,強調「延續上一屆國會改革小組的工作,系統性推動改革」,但是坦白說,到目前為止,這些主張精粗並存,以致於很龐雜,甚至有的地方流於枝節粗疏卻不完備。

    例如「18歲公民權修憲」,這是對的主張,但為什麼和國會改革有關係?當做是國會改造首要項目?既然要修憲,為什麼不優先處理席次太少和區域選舉票票不等值問題?又為什麼國大已廢除,監察院也不再由省議會選舉的「參議院」,早期在抗爭時代流行的「單一國會」訴求還是現在的改革目標?這些主張放在國會改革中都很無厘頭。又如,規定委員提案程序委員會就「不得擋案」,卻未加上經法制作業的程序條件,不免粗疏;再如,民進黨憲政立場是高度偏向總統制的內閣制,卻又一方面主張內閣制體制的嚴格議長中立制度,另一方面又由不分區立委當議長,令人難以理解其憲政精神的依據是什麼?

    諸如此類的內容都讓人難以理解。這樣的改革彷彿是前七次修憲的翻版:沒有全盤配套的考量,只有短視的、精神上互相矛盾的權宜措施,實在令人擔心國會依這種權宜心態一路修改下去,結局會是如何。

    其次,民進黨的方案內容中儘管仍有許多可取的地方,但是內容項目既然龐大,涉及修法又包括修憲,可見工程浩大,不可能一蹴可及。那麽,那些內容優先,那些押後?完全沒有階段性和時序上的規劃,展現不出貫穿其中的核心價值,更談不上有什麼「系統性」的架構,欠缺和國會第一次政黨輪替相稱的氣象。所謂國會第一次政黨輪替最合宜相應的氣象,就是展現徹底的轉型正義新精神。

    我國的國會體制有三大亂源:威權時代的留下來,到現在仍紋風不動的行政院立法局體制、民主化過程中的權宜體制、屈從民粹的民粹體制。台灣的國會制度建立在把國會當行政院立法局的威權時代,許多制度非常離奇:例如,複數召委制度、委員會大風吹制度、名頭堂皇但卻曠日費時又毫無人重視的總質詢制度、國會欠缺調查權等等。這些體制和正常國家的國會迥然不同,在戒嚴時期有利於威權領袖對國會的控制,民主化之後又在極端保守的國民黨一黨獨大,或者20002008年間,在國民黨加親民黨的藍營過半聯手壟斷之下,被保護下來,動也動不了。現在這些體制除了照樣使國會欠缺有效的制衡力量之外,還成為杯葛施政能量充足本身又成不了事的亂源。於是,台灣在民主過渡期又產生了從歐美到非洲的怪象。

    全世界不管民主或獨裁國家的國會都找不到的所謂朝野協商機制,以致於國會既沒有辦法展現「院會中心主義」精彩的政黨政策辯論,做為凝聚國家共識的基礎,也完全破壞了「委員會中心主義」的專業精緻立法,使得立出來的法條一再成為眾人嘲弄的笑柄,而且還使國會從合議制被扭曲成院長-總召雙首長制。台灣的國會還在幼稚粗魯的民粹主義風之下,進行了造成席次過少以致於傷害立法品質,且對不同選區公民極端不公平的票票不等值的國會減半。

    這樣的國會體制殘破零亂,面對行政部門,無力有效制衡;面對民眾,難以將民意轉換成國家的法律規範;面對法案,失去妥善立法能力;遇到國家重大爭議,不只無法凝聚共識反而激化衝突對立。

    我國的國會之亂既然源於體制上威權遺留、民主化過程的權宜、民粹體制三大亂源,那麼扣緊當前時代意義的國會改革,其核心精神毫無疑問的便是貫徹轉型正義。只有透過轉型正義精神的貫徹,揚棄來自三大亂源的怪異殘留,國會才可能真正的脫胎換骨,成為「正常國家的國會」。可惜這樣的精神在既有的各黨團方案中仍然不見其彰顯。

    當前民眾既殷盼國會改革,而且信心不小,依「台灣指標民調」12426日的調查,60.1%民眾中,對民進黨推動國會改革不具信心的,僅29.8%。希望民進黨要善用這樣的民氣,創造一個新的憲政歷史,而其關鍵應該重新聚焦,其焦點除了貫徹轉型正義還是貫徹轉型正義。貫徹轉型正義正是民進黨受民眾、受台灣歷史託付而崛起而執政的根本原因,民進黨無論如何請勿忘初心。

( 時事評論政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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