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程曉農:「水」落「稅」出開啟窮政府時代 ( 下 )
2019/05/26 07:53:30瀏覽139|回應0|推薦0

20190324

由於不少地方政府今年的賣地收入將大幅減少,財政壓力進一步加大,城市建設支出吃緊。在已公布2019年財政預算草案的24個省級政府中,過半省份宣布,今年政府性基金收入將負增長,其中,湖北、江西和四川下降30%以上,浙江、青海的這一收入比去年減少20%以上。賣地收入減少,目前已經影響到城市建設開支;同時,也逼迫地方政府借更多債,令未來的還債能力進一步下降。於是,尋找新的財政收入來源,以填補財政「窟窿」,就成了「長遠之計」。

三、從離婚買房到離婚減稅?

目前,北京當局填補財政「窟窿」的新辦法是,從城市中產家庭為主的社會群體中徵收房地產稅,目的是用房地產稅部分替代土地出讓收入。為此,今年的人代會期間,立法機構全國人大常委會宣布,將在明年完成房地產稅的立法,而此前開始的各地房產登記資料的全國聯網已接近完成,等房地產稅立法通過、異地住房登記資料可跨地追索之後,開徵房地產稅的條件便初步完成了。房地產稅屬於地方稅種,收入歸地方財政,徵稅權也歸地方政府,所以,各地政府何時開徵、免徵面積是多少、稅率如何,並沒有全國統一的規定,而是因地而異。

究竟房產稅能否緩解地方財政的困境?房地產研究員夏磊、黃什的估計是,如果人均免徵面積30平米、稅率0.3%,房地產稅收僅為1,678億,相當於2017年土地出讓收入均值的3.2%;當房地產稅率達到3.5%時,可能徵收19,579億,大約相當於土地出讓收入的38%。而按照國泰君安的測算,若每人20平米減免情況下,房產稅稅率為0.5%時,徵收的房地產稅數額將占地方財政收入約4%;若房產稅為1.5%,則對地方財政收入的貢獻為12%。這兩個測算的結論大致相同,如果房地產稅稅率較低,就很難充填地方財政的「窟窿」。按照這個兩個測算的結論推理,如果經濟下行難以扭轉,財政「窟窿」越來越大,那麼,即使開徵房地產稅時稅率不高,以後顯然存在著提高稅率的可能。

現在中國的城市中產家庭財富的主體是房產,擁有多套房的家庭早晚會面臨房地產稅負。對這樣的家庭來說,採取什麼樣的避稅措施,很自然地就會成為一個熱議話題。如果一些地方政府對居民自住的首套房減免房地產稅負,那麼,對擁有多套住房的城市家庭來說,離婚避稅就可能成為許多家庭的選項之一,因為離婚的雙方可以把本來要交房地產稅的第二套房,分別歸入各自的首套自住房,從而避開房地產稅負。

類似的方法早就被發明出來了。2010430日北京市發布住房限購新規,即每個家庭不管以前有多少套房,此後只能再購買1套新房,於是,北京市不分年齡層,離婚率都大幅度上升,因為「假離婚」的家庭成員能夠分別各買1套新房,且享受相應的85折優惠利率;結果,1次「假離婚」,可以在新房按揭利息上少付幾十萬,相當於普通職工十年的收入。就這樣,離婚買房便成為中國模式的一種家庭經濟策略;今後開徵房地產稅之時,如果不少家庭考慮離婚減稅(房地產稅)這一新的家庭經濟策略,似乎並不令人感到意外。

中國人很重視傳統的家庭關係,但是,這樣的家庭關係正經受著即將出台的房地產稅的衝擊。「上有政策,下有對策」,歷來是中國特色,在房地產稅面前,稅收政策和民眾對策的相互較量的戲碼,還將繼續演下去;只要政府老是缺錢,而城市家庭要捂緊荷包,雙方的博弈就可能進一步毀壞傳統的家庭關係。目前,中國的離婚率本來就已經夠高的了,據《智谷趨勢》的報導,2002年中國每7對結婚的夫妻中只有1對離婚;2017年每3對結婚的家庭中就會有1對夫妻離婚;20184季度北方每結婚100對夫妻,同時就有另外60對離婚。當我們談論中國前景時,生態環境和社會道德的不斷惡化,早已不是新鮮事,今後,是不是還要在中國前景中再加上家庭關係毀壞這個「改革開放」年代的「成果」呢?

( 時事評論兩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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