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修憲法不如修公投法 ---- 劉一德
2017/10/14 07:37:00瀏覽121|回應0|推薦0

2017-10-05

民進黨日前召開全國黨代表大會,總統兼黨主席蔡英文拋出「憲改」,內行人都知道這是個假議題,因為,不過在兩年前,立法院第八屆朝野兩大黨才騙過人民一次,所以有人說是為了轉移焦點。但偏偏有人還跟著打假球,提出總統制或內閣制的修憲案。完全不提已進入黨團協商的公投法修正案,只要增列人民對憲法的創制權,即可解決當前國家的憲政困境。

上次修憲時,國民黨為了捍衛「一中憲法」架構,訂出全世界最嚴苛的修憲門檻。以立委總席次一百一十三席計算,必須要有二十九人提議(四分之一),八十五人出席(四分之三),出席委員四分之三決議。在國民黨仍保有三十五席的情況下,立法院要通過決議,幾乎不可能。就算奇蹟出現,立院通過修正案,公告半年後,還要選舉人投票複決(第十四任總統大選選舉人數一千八百七十八萬多人),有效同意票超過選舉人總額之半數(約九百四十萬人),修憲案才通過。除非太陽從西邊出來,否則絕對通過不了,所以修憲完全是個假議題。

再者,當陳水扁、蔡英文擔任總統時,國民黨就主張憲法應該內閣制,說總統是虛位元首,要尊重行政院長的職權;民進黨就主張總統制,說總統為全民多數選出,應該保有很大的權力。反之,馬英九當總統時,民進黨便主張內閣制,理由與現在國民黨主張內閣制一樣。可見藍綠兩大黨都由屁股決定腦袋,為的是政黨利益,而不是為台灣的長治久安。

憲法第十七條賦予人民選舉、罷免、創制、複決之參政權,惟審視當前憲法增修條文,人民卻僅保有選舉、罷免及複決權,直接民權層次之「創制權」,卻未獲制度性保障。現行公投法對公民投票權所施加之桎梏,與公投法「確保國民直接民權行使」之立法意旨有所違背,故被稱為「鳥籠公投」,亟待修正。

上屆立法院,民進黨潘孟安等委員所提之「公投法部分條文修正草案」,即包括增列人民對憲法修正案之創制權。本屆立法院,公投法修正案只差臨門一腳,賦予人民憲法創制權,落實國民直接民權,修憲、制憲都可行。且由全民一起承擔公投制憲的後果,政黨得以迴避造成兩岸關係緊張的困擾。(作者現任台聯黨主席)

( 時事評論政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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