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阮神父的故事( 1 )
2015/12/31 20:11:28瀏覽14525|回應1|推薦33

ㄑ前言〉 2010年,阮神父由鹿寮天主堂調任為我們堂區的本堂神父。五年來,他非常努力地深耕堂區;在他默默耕耘下,堂區慢慢發揮光鹽作用,成為鎮上徬徨青少年、乏人照料老年人求助的場所。 阮神父來自越南,在南北越統一後經過九死一生才到台灣。今年初,為慶祝他晉鐸25週年與本堂建堂125週年堂慶,應各方要求,口述他的故事,由筆者記述整理修改,成一小傳,印成了一本小冊子,給參加堂慶的賓眾。我看拿到小冊子的人數不多,神父坎坷漫長的修道歷程還有很多人不清楚,甚至沒有聽說過。既然我電腦裡存有這個檔案,就在這2015的最後一天把它發佈在這裡。讓有緣的讀者看到:全能者其實一直都在。       

壹、成長背景 

     1951年,我出生於南越臨湄公河沿岸的鄉村。這個村大部分的居民,都是傳統的天主教家庭;童年時,我每天只吃午晚餐;每天睡前,全家人聚集在一起大聲唸晚課,週六晚上則頌唸玫瑰經,謹守瞻禮主日。村內居民幾乎家家如此,有ㄧ家開始頌唸,別家聽到就會趕快跟進。村子裡沒有公立學校,只有教區愛慕十字架修女會創辦的小學堂。兒童六歲入學堂,學堂裡共有一到五個年級;修女們按年級編排課程,課程宗旨不外培養學生徳智體群美。低年級時,修女們以天主教要理的傳授來教導學生認字和閱讀。學童必須背熟全部的天主教要理才能結業。小學堂畢業後若要升中學,必須參加政府的檢定考試;檢定科目有作文、歷史、地理、數學等。修女們編排的課程很紮實,我每天上課時間是:早上8點到11點,下午2點到5點。 

             我就讀小學堂那個年代,教會在南越有很大的勢力;以我們地區而言,許多土地都是堂區、教區、或修會的。需要土地又買不起的人比比皆是,教會會以合理的價格分租給教友。教友與教會有相當程度的依存關係,神職人員在地方上有非常崇高的地位。我在小學堂看修女很有權威,神父卻更有權威。在這樣的氣氛下生長的我,聖召自然很容易萌芽;小學一、二年級時,我就立志要當神父。但是與我有同樣志向的人非常多,要入修院必須堂區神父介紹。為了公平起見,要取得堂區神父的認可,必須通過ㄧ層層多方面的考驗: (一) 學業成績突出 (二)就讀小學堂五年來的各項表現,如日常的神功與靈修、輔祭、堂區服務、對神長的態度…等等 (三)家庭背景 家長對教會是否熱忱?公益活動是否熱心參與?是否熱心參與教會活動?本堂神父有ㄧ面鼓,他與輔祭們約定用不同的鼓聲來叫人,無論你在哪裡,只要聽到叫喚你的鼓聲,就ㄧ定要飛快出現在神父面前。 

             當時南越的天主教會幅員很大,我所屬的教區含三個省;每ㄧ教區設有ㄧ小修院,修院自設有學校,講授國高中課程。我通過種種考核,小學堂畢業後,終於由本堂神父介紹去報考永隆省的小修院。這個修院每屆只錄取60,各堂區介紹來報考的總共卻有300多人。1963年,我通過考試,進入小修院。註冊費 、學費與生活費都是家長負責。中學學制分國中課程四年,高中課程三年。學校課業與修院的課程評量相當嚴格,每年因個人不適應或課程考核未過而被淘汰的約20人。以我那ㄧ屆來說,當初錄取了60人,高中畢業能進入大修院的,只剩下12人。在那個年代,三個教區聯合設立一個大修院,大修院裡設有大學。我1970年進入大修院,第ㄧ年算預修,研讀哲學入門課程。第二年起主修哲學,三年的課程與一般大學哲學系的課程相當。完成大修院整個培養神父的歷程需要七年,大修士的學雜費、生活費由教區提供。三年的哲學所有課程通過後,分發到堂區實習兩年,由本堂神父考核。若兩年的實習通過了,我當神職人員的心志仍不動搖,依規定得返回原先就讀的大修院研讀神學。大修院的神職人員養成教育,主要有兩大系統:前期是三年的哲學教育,後期的神學教育需時四年。大修士經由大修院培育七年,加上實習兩年;整整九年培育,完成課程、通過考核,才由主教祝聖為神父。未經祝聖的修士,永遠只是修士。 

             我是1974年到堂區實習的,1975年南越淪陷;我才實習一年,就被迫返回大修道院。原先三個教區聯合成立的大修道院,變成各教區自行負責;不屬於該教區修院的修士,就得回到自己的教區。我所屬的教區正是我原先就讀的大修院之所在,我遂回大修院讀神學。1978年,共產黨霸佔這所大修院,所有修院裡的人員全遷離到教區的小修院。小修院也被共產黨佔住一半,原先在裡面的小修院人員全部被解散。經過這樣的大變動,留在這裡的大修院人員剩不到30人,但神長們仍舊自行組織起來,繼續神學課程。 

            1979年,我完成了神學課程,本來應該受祝聖為神父,但是我的家庭背景被共產黨列為「血債家族」,只要對社會有丁點影響的職位,我家族完全被拒在門外。所謂的血債家族,就是越南共產黨歸類為得償還血債的對象。因家父在南北越對峙時,在親美派政府任職鄉長,同時負責鄉理的防役工作。1968年,南北越協議:新年期間停火;南越停火了,北越卻違背協議,在除夕總動員,攻擊、占領南越許多地方。家父接到消息,趕著回鄉公所應變,半路上被逮捕,當晚立刻被處決。從此以後,我家族被貼了標籤;只要政府掌控得到的任何機構、行業或部門,包括可以影響社會的神職,完全沒有我們進得去的空間。共產黨統一南北越以後,教會所有土地、建築物全部收歸國有,由政府統一、分配使用;教會所有,僅剩教堂。修會修院的所有人員,全部返歸戶籍地;沒有戶籍登記的神職人員,全部驅逐出境。政治敵對的氣氛下,神職人員飽受威脅;許許多多的神職人員都有心理準備,也備好一套行裝,以便隨時被捕。到處看得到的「共產黨萬歲」標語或旗幟,對我來說,意思就是:只要共產黨掌權一天,你就是活一萬歲,也當不成神父。逃離越南的念頭在我心裡浮起、萌芽、茁壯,而化為暗暗探路的行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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