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蔣中正文膽 張祖詒見證的政壇祕聞-二二八事件(之2)
2012/11/12 19:59:24瀏覽590|回應0|推薦1

蔣中正文膽 張祖詒見證的政壇祕聞-(之2)

二二八事件

事件一經發生,星火燎原,迅速蔓延全省各地,共黨分子乘機煽動,進行滲透,以致事態擴大,此一因素,實不能完全排除。

而且當事態擴大、中央決定准陳儀之請派遣軍隊來台維持治安時,蔣主席隨即於3月13日親自電令陳儀:「請兄負責嚴禁軍政人員施行報復,否則以抗令論罪」。3月17日,蔣主席對台省同胞廣播時還特別強調:「涉案人員除共黨煽惑暴動者外,一律從寬免究」。

其後又因據報國軍二十一師劉雨卿部有一營士兵在追擊所謂「二七部隊」(即謝雪紅所組之「人民大隊」,亦稱「民軍」)時進入中部山區,立即(3月19日)電令蒞台宣慰之國防部長白崇禧轉囑「不可孟浪,尤應特別注意軍紀,萬不可拾取民間一草一木,軍隊補給必須充分周到,勿使官兵藉口敗壞紀律」。從以上所舉的那些指示和電令,可見當時中央政府對於處理「台灣二二八事件」的基本態度和政策,採取寬大的原則,以期台省同胞皆得早日安居樂業。

蔣主席指示寬大

之外,當不幸事件趨於平息之時,蔣主席於核定事件處理方案(要點與前述幾項原則相同)後,又特別注意到案件偵辦審理的管轄問題。依戒嚴法的規定,全案應歸軍法機關審理,依筆者以前閱過的檔案中記憶所及,蔣主席曾有批示將非軍人身分的涉案人員移歸司法機關處理,不過這次公開的檔案資料中,沒有看到此事的文件,所以不能用直接史料引證。

但從公開的資料中看到另一項文件,魏道明於5月15日抵台,16日宣告台灣省政府成立,並即日就任省政府主席,在其即日呈送蔣主席的報告中,卻有這樣的幾句話:「遵照中央既定方針,將軍法審理中未結案件情節較輕者,由警備總部移送地方法院偵訊」,間接可信當時蔣主席重視人權的保障,只是未獲執行層次的貫徹。

研究報告對於「二二八事件」的肇因和背景作了非常平實、客觀的分析,其對事件的釀成悲劇概括的歸諸於「人為疏失」,亦稱允當。但報告中詳列各種因素,獨未採列「共黨幕後的圖謀」一點,尚值商榷。

考「二二八事件」發生之始,誠如報告中所述,純是因緝私引起傷人、殺人事件,導致群眾激憤而起。之後,亦如報告中所指由於多種複雜的因素,演變為全面的抗爭衝突,初非共黨所挑起。但事件一經發生,星火燎原,迅速蔓延全省各地,共黨分子乘機煽動,進行滲透,以致事態擴大,此一因素,實不能完全排除。

人民大隊最激烈

共黨於「二二八事件」是否有幕後圖謀,固然言人人殊,且與中央應否派兵有密切關聯。認為共黨與事件無關者的主要看法是:「台灣共黨組織戰前被日本人消除殆盡,毫無活動能力,勝利後雖有一部分自內地潛入,但為數甚微,絕不足以發動此遍及全省之民變」(見「台灣革新協會」等6團體組成的「旅滬台灣六團體二二八慘案聯合後援會」發表的聲明),研究報告大概採信了此種說法。

但是很多相關資料卻指出,事件過程中,在台灣的中共組織是事實的存在,共黨分子無孔不入,進行滲透分化,擴大動亂,顯非捕風捉影。例如:

研究報告中提到於事件中若干十分活躍的人士如謝雪紅等,曾是或在當時以其他身分掩護的共產黨員,尤其是謝雪紅,乃台共創始黨員,在事件中組織「人民大隊」,占領許多政府機構,行動最為激烈。而證諸在事件發生後極短的幾天之內,迅速擴及全省,而且相互呼應,若謂全無組織的圖謀,難以置信。

共黨煽動確有據

台共建黨在民國17年,受第三國際的指揮,同時亦受中共的指導與訓練。其後確受日本人的壓制,本身內部也有激烈鬥爭,光復前謂其「毫無活動能力」固無不可。但台共逃亡人員大多投靠中共組織,成為中共黨員。迨台灣光復,又多潛返台灣,中共同時成立「台灣省委員會」,兼受中共「華東局」和「上海局」的領導,支援潛返的台共在台灣發展。到36年2月時「省工委會」的工作發展已有相當基礎,故謂事變當時中共組織已有事實的存在,應無可疑。

中共中央在事件發生之後數日,先於3月13日對台灣廣播中,再於3月23日對其「台灣省工作委員會」廣播中發出「指示」,要「爭取自治」、要「武裝鬥爭」、「必須反對妥協」、「爭取最後勝利」等,明顯地企圖煽動台灣同胞擴大事態,升高暴亂。 (待續)

( 時事評論政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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