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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條道路預算全被砍 馬特拉案判賠排擠預算!
2006/11/22 10:54:51瀏覽1404|回應0|推薦1
2005/9/20
台北市議員黃珊珊20日(二)於市長報告時指出,台北市政府九十五年預算書中完全看不到台北市任何一條道路的新建預算,原因就出在馬特拉的官司,台北市政府打輸了,加上這12年的利息、訴訟費用等等,總共要賠上新台幣21億多,所以市政府沒錢,只好大砍其他單位的年度預算。

黃珊珊議員表示,原先市府工務局95年規劃包括廣州街、承德路、金湖路等約10條的新建道路,但是相關預算到了主計處全部被刪除了,原因就是台北市政府打輸了馬特拉的官司,要賠20幾億,所以「破天荒」的將全部新建道路預算近8億元全部刪除,使得95年的年度預算中,第一次沒有出現新建道路的相關預算,黃珊珊議員認為,台北市政府在處理馬特拉相關訴訟中充滿了行政瑕疵,最後也賠上市民的權益。

黃珊珊議員指出,其實台北市政府就算輸了馬特拉的官司,其實原本也可以不必賠到現在的20多億元。馬特拉案的訴訟標的,也就是第1533號仲裁,是新台幣385465432元、法郎108238054元、美金5334030元,依82年當時的匯率為12億元。不管是從82年~89年在撤銷仲裁判斷之訴中,或是從90年~94年的債務人異議之訴中,台北市政府其實可以多做一個法律動作,就是將這筆82年1533號仲裁的金額,全部提存法院,再來進行後續的相關訴訟,如此一來,也不會為了這12年來的衍生利息,讓台北市政府多支付10億元,也讓台北市的相關建設因此遭到排擠。說穿了台北市政府當初沒有作提存法院的動作,就是太有自信,太相信能打贏這個官司,太相信市府中所謂的法律專家的意見,才會現在嚐到這份苦果,但是市府這種錯誤的決定,難道就要台北市民買單嗎?,

同樣的情況也出現在東興大樓的案例中,91年台北地方法院判決市政府要賠4億8千多萬,台灣高等法院也於94年5月1日判賠3億3千多萬元,而現在台北市政府也是聽從相關法律學者以及法規會的意見,認為案子一定會打贏,所以繼續上訴到底。相同的案例還有勞、健保費的爭議,這些都是馬市長2屆以來幾個重大,金額上億的訴訟案件,但是,從目前呈現的結果來看,沒有一件是對台北市政府有利的,這些法律意見到底由哪些人決策,事關市民的利益,市民有權利了解!

黃珊珊議員最後表示,馬市府最後決定在馬特拉案件上鬆手,不再上訴,必須再更清楚地將理由及相關人等的意見說明白,也必須將90年1月5日市府決定提起債務人異議之訴時的理由及意見一併說明,否則,同樣是敗訴,馬特拉不上訴,東興大樓卻上訴到底,這豈不是有「圖利財團、欺壓市民」的錯覺。馬市長也必須將為何不提存法院的理由說清楚,不然,台北市民這10億的利息豈不是付的不明不白!
( 在地生活大台北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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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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