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死刑的存廢 要符合法治
2010/03/11 08:50:44瀏覽6673|回應15|推薦10
我看過死刑判決,法官沉痛得寫下「求其生而不可得」,這些三審定讞可能也更審過很多次的判決應該一一檢視,或者法務部應該提案立法決定暫緩執行才對,這是公共政策,但也涉及社會正義,不是一人可以決定的

 民主與法治是一體的,法律是民意代表國會制定,法治是全國人民一體適用,如果哪一個死刑犯的判決有問題,檢察總長應該提出非常上訴來救濟,就像蘇建和一樣,但不提非常上訴只是停止執行,對於現行法制是有傷害的,雖然我們不能排除冤獄的可能性,但非常上訴及最高法院都有救濟程序,在此之前,停止執行跟是不是廢除死刑其實是兩回事

( 在地生活大台北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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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清峰絕對應該要自行請辭,下台!
2010/03/11 15:24
王清峰是否腦殼壞去?

她不是替殺人犯辯護,又故意指責被害人家屬有悲情心結是錯誤的王律師.
她也不是勸化被害人家屬的牧師佈道家.


她現在是中華民國法務部長!
她是每月領取人民血汗錢,必須悍衛執行中華民國法官們,根據中華民國法律,三審定讞的重大刑案!


如果王清峰懷疑中華民國的法律和中華民國法官們的能力,而且根本拒絕執行已經三審定讞的死刑案,
王清峰就絕對不再適任中華民國的法務部長!
王清峰絕對應該要自行請辭,下台!

philosopher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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樓下Tomas,思想深刻、見識廣博,甚為欽佩。
2010/03/11 13:58

若從大自然的角度來看,沒有所謂的是非、好壞、善惡、對錯。

隨便舉個例,大自然發怒,八八水災來臨時,人世間的善人、惡人,一視同仁。

Tomas有堅持的價值觀,從大自然來看,也是很自然的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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蛋頭部長
2010/03/11 13:10
永久與社會隔離,不是只有死刑,關到死,不也是一種死刑,只是一種死的快,一種死的慢。把他關到死,王部長的手雖然不會沾滿血,但是被凌遲的靈魂,是王部長所不能救贖的。

philosopher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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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應樓下網友:王清峰,應不是虛偽,也不是譁眾取寵。
2010/03/11 13:10

扁,令人深感同情。他的行為,按哲學上決定論的看法,是無自由意志的結果。雖然,國法無情,但感情上與哲思上,願同情他。這都是命啊!

他,若三審定讞,不是無期徒刑而是死刑,王清峰更要一視同仁對待他。


Epicurus' Garde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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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以囉,可以有許多種不同的角度看事情啦!
2010/03/11 12:53

法律,從某一種角度,是拘束守法者﹝呆子﹞,無法拘束.........

法律,從另一種角度,是保護弱者,抑制強者。否則,叢林社會,弱肉強食。

法律,從某一種角度,是強者的利益。一個政權推翻另一個政權後﹝如:明朝推滿清朝,清推翻明朝........等等﹞,成則王,王即是朕,朕即是法律。

法律,從另一種角度.................去想想吧...............舉一反三

所謂:殺人則死...........孫文推翻滿清..........毛澤東內戰勝利................殺了好多人喔..................法律是啥東東ㄚ


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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樓下tomas
2010/03/11 12:52

你那篇文已經被很多人點出盲點與錯誤了,

你還有臉一直到處重複貼啊?

真的是跟王清峰一個樣!


sleeper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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虛偽 嘩眾取寵
2010/03/11 12:42
王清峰 疼惜重刑犯罪人
            對扁家卻一點也不仁慈
            從"勵馨"一路走來
             一切作為
             只為政壇鋪路
             小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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憤怒
2010/03/11 12:34
當法務部都不執行國家所訂定的法律時,我們人民為何還需要遵守法律。

Toma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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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故意殺人的行為"是"絕對的錯誤",國家組織應該是理性的,不該犯同樣的錯誤!!
2010/03/11 12:15

以台灣目前的"價值觀",在法律上廢除死刑的宣判,是不能完成立法的,但是,
支持王清峰部長的道德勇氣及堅持-----不行使對死刑犯執行的簽署權!!
中古世紀前普羅大眾都認為地球是不動的----膽敢有人提出"地動的模型",要燒死!!
"故意殺人的行為"是"絕對的錯誤"-----不僅在道德上該被譴責,更是要被"公權力"追訴刑責的!!
那麼,運用公權力"故意殺人的行為"也是"絕對的錯誤"------國家組織應該是理性的,國家組織的暴力是可怕的,必須節制,就不該犯同樣的錯誤!!    
但是更可怕的是"義和團式的民粹非理性暴力"-----有理性的人要站出來傳遞理性,正面,積極及"想法子"的價值觀!!

犯錯的人,應該再教育或與社會隔絕,但不能用舊約的思維---以牙還牙,以眼還眼---以暴制暴的思維是仇恨的,欠缺包容,會產生更多的暴力----看看猶太教及伊斯蘭教教義產生的影響!!
看看阿富汗;伊拉克-----殺人是稀鬆平常的,報復是嚴厲的-----治安是什麼樣的水平?
用自己的理性深刻的想一想!!


Tomas

冷酷理性的人民頭家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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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清楓對國家法律的傷害遠超過一百個死刑犯的傷害
2010/03/11 12:08
我相信絕大部分的人都懂法律,也知道執法者不可以依照自己的理念或是私慾影響執法,因此從這點來看,王清楓已經沒有不立即下台的理由了!!

今日基層員警反映,如果警察耽誤公事,會被查辦或是調職,為何法務部長反而可以違法怠忽職守還振振有詞?相信其他所有的執法人員都會有相同的質疑.所以說,王清楓事件如果不迅速處理,將會摧毀執法人員對法律的信念,將來任何人都無法要求公務人員依法行政!!

王清楓應該立即辭職,不要等上頭表態,自己在作態,上演官場醜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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