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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顧臺灣數百年的歷史中,有哪些族群曾經被稱作「外人」?
2018/08/14 12:18:26瀏覽40|回應0|推薦0

回顧臺灣數百年的歷史中,

有哪些族群曾經被稱作「外人」?


日常生活中「我們」常會用到「我們」、「你們」、「他們」這樣的用語。

通常被說成「他們」的一群人,語意上接近「外人」,

也就是我們「認可的範圍」以外的人,

包括關係疏遠的人、從外地來的人、外國人等等,

都可說是「外人」。

簡言之,「他們」所代表的「外人」,就是跟「我們」「不一樣」的人。

 

誰跟我們一樣?

誰跟我們不一樣?

其實是很主觀的。

每個社會都有一套區分誰是我們、誰是他們的觀念跟想法,例如為了要凝聚、加強認同感跟向心力,需要一個跟我們不一樣的對立群體建立,或是為了建構我群的優越感,就要區分社會中階級地位的高低。

一般社會中被視為「外人」的人,通常不在主流、不在中心的邊緣位置。

被推向邊緣位置的人,也常是社會的底層、弱勢的人。

因此,社會中被「你」、「我」視為「外人」的人,

常處在「邊緣」、「非主流」的位置,

當中一些人也是社會中較「底層」、「弱勢」的人。

底下我們就來談一些過去臺灣歷史上「外人」的故事,

看看是誰被認為不一樣?

清代地圖中臺灣島上出現「番界」等描述文字。

 

界內還是界外?

漢人常喜歡說別人是「番」,原住民是「番」,

外國人也是「番」。

總之只要不是漢族,中華文化教化以外之地,就是「番」。

 

早期閩南人說,到南洋去打拚叫「落番」,

到南洋娶當地女子叫「牽番婆」;

其實臺灣在明代中國人的紀錄裡,也被視為「東番」,

或是「荒服之地」,

所謂「荒服」意指距離皇帝所居京城最偏遠之地。

過去臺灣被稱做「東番」,

但漢人移民到臺灣後,把很多「番地」開墾成田,落地生根,

然後漢人把所居以外之地說成「番地」。

漢人所居地跟原住民所居的「番地」間,因此逐漸形成「番界」。這條界線不是固定的,隨著漢人拓墾的腳步,番界線會往東推移。

漢人當時把原住民稱做「番」,並依教化的程度,

以及是否歸順官府區分為「生番」及「熟番」。

「熟番」是向官府輸餉納稅,或是服徭役的原住民。

成為「熟番」被認為脫離了「生番」階段,

通常會被劃入番界內,成為界內人。

雖然還是被認為是「番仔」,

但已是逐漸接近「人」(漢人)的「熟番」了。

到南洋討生活打拼的閩南人,常娶當地女子為妻。(翻攝自《艾爾摩沙:大航海時代的臺灣與西班牙》)

 

誰非漢人?

我們常說清代臺灣是移民社會,

但也可以說是「漢番雜處」的社會。

所謂「漢番雜處」,

是因漢移民形成的街庄起初會鄰近番社之旁,

久之漢庄與番社越來越難區分。

在當時移民社會的情境下,

區辨誰是「漢」誰「非漢」會是日常生活中一個會面對的問題。

漢番混居共處日久,界線可能趨於模糊化,對「漢人」而言,這是有認同危機的。

在「漢人」是社會優勢群體的現況下,

為了展示「漢人身份」,「漢人們」

(這當中也包括一些對外宣稱自己是「漢人」的原住民)

的策略是去嘲笑別人是「番」,嘲笑隔壁村子的人是「番」,

嘲笑他們「番」的風俗。

在清代漢番共處的移民社會,

也是臺灣歷史上漢人社會形成的重要時期,

如何說別人是「番」,突顯自己是「漢」應該是重要課題。

 

因此,所謂原住民的「漢化」,有可能是策略性的宣稱與推動,

實際上原住民的情感與認同,甚至生活實踐上真的有「漢化」嗎?

值得思考。

 

紅毛與烏鬼

荷蘭人在歷史上被漢人稱為「紅毛番」,

漢人因為荷蘭人長的「深目長鼻,毛髮皆赤」,

所以稱他們為「紅毛番」、「紅毛鬼」。

臺灣也有不少以「紅毛」為名之地名及建物,

例如紅毛城、紅毛樓、紅毛寮、紅毛厝、紅毛港等等。

其中位在彰化

田中鎮的大紅毛社、

田尾鄉的小紅毛社,

則是因為居住這個地方的平埔原住民髮色較漢人淡,

所以被稱為「紅毛」。

不過伊能嘉矩在 19 世紀末進行的調查報告裡,

則說此地原住民在家門口懸掛紅毛人像,所以被外人稱做紅毛社。

紅毛荷蘭人來時,帶來了另一群外國人,

臺灣人稱為「烏鬼」。

所謂「烏鬼」,

明清時代的文獻大概都是說「烏鬼,番國名,紅毛奴也。

其人遍體純黑,入水不沉,走海面若平地」。

1939 年(昭和 14 年)《臺灣歷史畫帖》

中描繪鄭成功圍城期間,荷蘭亨布魯克木牧師與女兒訣別圖。

途中出現一位貌似黑人奴隸者,

應該就是荷蘭人帶來的「烏鬼」。

(臺史博館藏,館藏號2009.011.0348)

這群「烏鬼」是那裡人呢?

連橫說他們是非洲的土人,也就是黑奴。

事實上,17 世紀隨著荷蘭人、西班牙人來到臺灣的「烏鬼」,

大多是東南亞地區的南島原住民。

這群被歐洲人帶到臺灣的東南亞原住民,

也可說是臺灣歷史上最早的一批「外籍移工」。

當時也有些「移工」因受不了歐洲人的奴役壓榨而逃離,

跑到臺灣山林之中躲起來。

荷蘭人戰敗離臺後,他們帶來的「烏鬼」也被鄭成功接收,

甚至還組了人數可能有 7、80 人的「烏鬼步槍隊」。

17 世紀這些滯留臺灣的東南亞原住民,

想必也成為日後一些臺灣人的祖先吧!

1939 年(昭和 14 年)《臺灣歷史畫帖》中描繪鄭成功圍城期間,荷蘭亨布魯克木牧師與女兒訣別圖。途中出現一位貌似黑人奴隸者,應該就是荷蘭人帶來的「烏鬼」。(臺史博館藏,館藏號2009.011.0348)

 

良民與賤民

傳統漢人社會裡,位居社會底層跟邊緣的人一般被視為「賤民」。

賤民通常是做「伺候人」的工作。

有賤民,自然就有相對而言的非賤民 ——「良民」。

清代的四民是士農工商「四民為良,奴僕及娼、優、隸、卒為賤」,另外包括樂戶、丐戶、惰民、蜑民等也都屬賤民階級。

賤民不能參加科舉考試、不許通過捐納做官、不許與良民通婚,

也不許穿戴良民的服飾。有的賤民雖有姓氏,

但是卻被完全排除在宗族組織之外,不能進祠堂、不能拜祖先。


清代因規定男子要剃髮留辮,使得剃頭業開始興起。

清代臺灣理髮舖少,一般多是剃頭人擔著剪髮工具在街巷、

市集攬客,而且除了剃髮之外,還兼梳辮子跟按摩打背,

一次索價僅 3 錢。通常,有錢人會固定叫剃頭師到家中剪髮,

當清代官員要長期出巡地方時,也常會編制剃頭匠隨行,

以定時整理門面。

另外,有一群人雖不是身份世襲的賤民階級,但他們從事的工作,

普遍被社會輕視,例如剃頭師、轎夫、苦力、擔糞等等。

這些人從事非主流、社會邊緣底層的工作,因此社會地位不高,

但相較賤民,他們是自由的。有些職業雖被認為低賤,

卻是日常生活所必須。

轎夫(臺史博館藏,館藏號2001.008.0084.0001.020)

 

化外之人

被排除在漢人禮教、禮法範圍外的人,

也常是官府管教所不及的「化外之人」。

前述臺灣「生番」也被視為「化外異類」。

但是遊走社會邊緣、禮法邊緣的人,如果集結起來,

也可能形成讓主流社會有危機感的化外、法外力量。

所以中國有句話「儒以文犯法,俠以武犯禁」,

這個「俠」的身份其實是與社會底層、邊緣的人重疊,

或是隱身在內。

以乞丐為例,

當一群乞丐集結成黨時,就會引起官府注意。

一群乞丐住的地方,臺灣人稱為「乞食寮」。

清代臺灣的乞丐常出現在民間酬神、演戲、嫁娶等熱鬧場合,

有時會群集 3、40 名之多,

清代文獻說他們「強行乞討,要錢要飯」,

而且是「不索不休」。

後來官府為了管理乞丐聚眾的問題,設置「丐首」來管理群丐。

但有趣的是官府所任命的「丐首」很多其實不是乞丐,

而是有錢人,他們向官府捐輸不少錢以當上丐首。

為什麼良民要自願出錢當乞丐頭?

因為當上官府認可的丐首後,可以有官府保障的合法行乞權,

可以光明正大命底下眾丐,以官府保障權力四處強行乞討。

丐首的設置因此適得其反。

清代官府也試圖把乞丐安置在「養濟院」內,

但這只是名義上的家,事實上遊走四方行乞才是乞丐的常態。

20世紀初,伊能嘉矩所調查之臺灣乞丐的影像紀錄。(翻攝自《臺灣文化志》)

 

從邊緣來思考

以上談了一些過去臺灣歷史上外人、邊緣人的故事。

但中心跟邊緣之間,有時不是那麼絕對,一些被主流社會區隔的外人、邊緣人,也可能自覺主流。有時邊陲反而比中心保留更「傳統」、更「正統」的東西,所謂「禮失求諸野」,甚至有些人甘居化外,樂作邊緣人。

當然有時候這是種安慰自己的說詞,常會解釋自己原來也是主流的人,是因某種緣故而寧居化外。位處邊緣、外圍的人,其實也常是處在一種「之間」(between)的中介位置,這樣的位置,反而更有彈性,有更多的多元性跟可能性。也許這是現代社會應該強調的一種價值觀 —— 樂作邊緣人,從邊緣位置來思考社會。

 

附錄一:廟裡的戇番

臺灣很多廟宇的廟角屋簷處會出現所謂「番扛廟角」的雕塑。「番」的造型常見濃眉大眼、絡腮鬍模樣的胡人力士樣貌。

也有紅毛番、烏鬼造型,甚至穿西裝的外國人,

也有人認為「番」形象中包括平埔原住民。

這些多樣的「番」形象出現在傳統漢人的廟宇裡,

而且是做最粗重的勞力工作,

大概都反映了漢人對非漢的所有「番仔」的貶抑,

安排他們做很低下的勞力工作。

民間有的說法是:臺灣人因不滿荷蘭或日本人統治,

而把這些殖民統治者做成「番」的造型來出怨氣。

憨番扛廟角(陳柏智提供)

 

附錄二:賤民不得翻身

賤民居住地通常也有限制,例如廣東、福建沿海的蜑民是不能上岸的。

對賤民最大的限制是,賤民通常是被禁錮在所處的戶籍裡,子孫要一直延續賤民身份。這些賤民被排除及限制的部分,很明顯都是形成一個漢人社會的基本要素,等於說賤民是被排除在漢人社會禮教範圍之外的人,是傳統漢人社會中最底層者。

1895 年(光緒 21 年)賣女為婢的賣身契。奴婢被認為是賤民之一,是不自由的,(臺史博藏品,館藏號2003.007.0072)

 

附錄三:官方隔離邊緣人

清代臺灣較多人聚居的府縣城裡,會設有養濟院、普濟堂。養濟院是官方所辦,或是民間出資所辦,專門收容痳瘋、殘疾、老人、游民等社會底邊的人,也包括乞丐。養濟院也因收容社會底層之人,因此通常被安置在城市、聚落的邊緣位置,例如彰化縣的養濟院是在八卦山下。

被安放在邊緣位置,其實是要把這些社會底邊的人跟主流社會隔離。這群化外之人雖形成官府不得不重視的社會問題,官府的回應就是畫出一個限制與隔離的範圍。

清代府城的乞食寮(乞丐寮),位於城牆邊緣。

(本文作者為石文誠(國立臺灣歷史博物館),原刊於《故事》。非經同意,不得轉載。)

 

關於作者

不在 228 公園、也不在植物園,國立臺灣歷史博物館是一座位於臺南、有「臺灣」也有「歷史」的博物館,「臺史博」是我們的暱稱,為了守護臺灣共同的歷史文化與記憶,2011年 開館至今,已蒐藏了 9 萬多件藏品。
臺史博的展覽以多元角度及跨族群視野,講述人與土地的故事,鼓勵所有生活在這片土地上的人以及國外訪客,發現臺灣、發現自己。
from:https://www.matataiwan.com/2017/09/19/outsiders-in-taiwan-history/
( 知識學習檔案分享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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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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