網路城邦
上一篇 回創作列表 下一篇  字體:
轎車遭闖紅燈騎士撞須賠169萬 判決書指出關鍵
2018/02/21 09:09:53瀏覽1270|回應0|推薦0

轎車遭闖紅燈騎士撞須賠169萬 判決書指出關鍵

一名女網友PO文指駕車依規綠燈直行,被闖紅燈的騎士撞上,無肇責卻被判刑及賠償,相當不服決定上訴。圖為判決書擷圖。 圖擷自爆料公社

依照交通規則綠燈行駛,遭到闖紅燈的機車騎士撞上,

經鑑定無違失責任,卻被判拘役50天,並須賠償169萬元!

網友一片譁然諷「台灣優質司法」,做出判決的台中地院拒媒體採訪,但可從判決書上看出判賠的關鍵點,

但當事人不服,仍決定上訴。

判決書中說明,為何初判無肇責原由。 圖/擷自司法院法院資料檢索系統

台中一名游小姐於「爆料公社」PO文,

指2年前8月與一名67歲郭姓阿伯所騎機車發生交通事故,

游女稱自己當時是綠燈直行,

郭姓阿伯的機車突然從左側路口衝出撞上,

阿伯在事發7個月後死亡。游女被依過失傷害罪起訴,

遭求償400萬元。

原PO寫道,事故發生後郭姓騎士並未做筆錄、車禍鑑定,

檢察官同情死者情況下,自己被依過失傷害罪起訴,

但依郭姓騎士家屬所遞送的車禍鑑定報告,自己並無肇責,

且死亡證明書註明郭姓阿伯屬「自然死亡」,

法醫複查「死亡與車禍無關」。

據「TVBS」報導,案經一審判決,游小姐被判過失傷害,

得拘役50天,並賠償郭姓騎士家屬169萬元。

游小姐氣憤地說,自己遵守交通規則綠燈通行,

對方闖紅燈撞上,為何對方可以依此提告,

難不成全台灣的人,都不用遵守交通規則,

那要交通號誌做什麼,好看用的嗎?

據游小姐說明,事發後因工作因素無法到院探視郭姓騎士,

都有以簡訊慰問,但都未獲回應,

且當時騎士家屬已領走強制險210萬,

現又要求民事賠償,實在令她不解。

但郭姓騎士家屬表示,

因轎車駕駛游小姐一直強調自己無肇責,沒有道歉,

才會循法律途徑求公道,

另一名家屬張小姐表示,只要對方一個道歉,

一毛錢沒拿也都無所謂。

對於游小姐的貼文,網友多數一面倒地支持,

認為「闖紅燈還敢要求賠償?」、

「亂道歉會被當作是自己認罪」,

還以「臺灣法院最棒了」反諷法官。

但也有網友認為應先看過判決書後再做論斷。

依照網友比對找出該案判決書。

判決書指出,初認無肇責是因鑑定委員會未參酌所附監視錄影光碟,再經調閱監視器畫面,

顯見郭姓騎士確有闖紅燈之實,

但案發時轎車駕駛人路段當時已由綠燈轉換為黃燈,

且轎車尚未達路口停止線前卻未減速,未盡應注意義務,

再經測量勘驗事故現場狀況,故判定不予採信被告之說詞。

政大法律系副教授劉宏恩也在臉書貼文表示,

依判決書記載,轎車駕駛人是「闖黃燈」,

但「黃燈不等於綠燈」,

在駕駛人有無違反注意義務和肇事責任的認定上,

「闖黃燈」跟「綠燈通行」當然可能不一樣。

大家開車騎車上路若是想要貪快搶黃燈就要自己心裡想清楚︰黃燈不等於綠燈,若發生事故自己也會有責任。

目前,此案被告人游小姐已決定上訴,

真相仍須待後續調查。

from:https://udn.com/news/story/7321/2437452

( 知識學習檔案分享 )
推薦文章 列印 加入我的文摘
上一篇 回創作列表 下一篇

引用
引用網址:https://classic-blog.udn.com/article/trackback.jsp?uid=sunnyjerry&aid=10190513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