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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健保局設陷阱還是醫院惡劣
2005/08/21 20:14:19瀏覽532|回應0|推薦1
今天剛好看到這篇文章,第一段是談有位醫師請假,但是還適用他的名義申報,結果被檢舉。接下來,該TVBS週刊的記者就開始回顧過去要懲處罰款的建保違規案件。
看完這篇報導,讀者會有什麼感想─「噁心」「醫師賺那麼多錢,還要這樣騙人」「不要臉!」但是事實真的是這樣嗎?

以林口長庚的案件為例,主要是因為林口長庚的放射線科,仗著購進新機器,能提供進一步的電腦服務,所以,每個電腦斷層檢查,都多申報了一次,來彌補高科技服務的部分。從這裡以後,健保局又更落井下石地宣布,「同一天只能做一個部位的電腦斷層」「若是有需要做到兩個部位以上,另一個部位不予給付」也就是說,一個癌症病人,若是需要同時檢查胸部,腹部,骨盆腔,那麼同一天做,只能申報一次,其他必須三個月後做才可以申報。所以,就是強迫醫院做白工,做三個部位花的電費跟做一個部位一樣?

健保的行政命令,各種法規都是非常多漏洞的,只要有洞,就有人要鑽,為了生存,也是無可厚非。但是健保局對於鑽漏洞這件事,與其說是憤怒,不如說是一種「救急生財之道」。請問健保局罰林口長庚2400萬,實際受惠多少?除了2400萬不必給長庚醫院,更從那裡拿了2400萬回來,這麼一來一往,健保局部但少付錢,還有回饋,等於拿了進五千萬。5000萬說多不多,說少也不少,有了這種運作模式,我們就不難看出恩主公醫院的災難是怎麼來的。

說穿了,由於漏洞不少,跟M$ Windows的狀況差不多,健保局根本無力去規範彌補這些漏洞,所以,放任人家鑽漏洞。但是,這也非無為而治,而是貫徹「公務員太極拳全套」裡面,「視狀況,隨機應變」這招的奧義。當有需要的時候,就回頭來追蹤漏洞,然後把所有用過漏洞的醫院,通通用行政命令格殺,然後要大家交罰款。如此,不但可以順利減少支出,還有意外的收入,不知道有沒有個人績效獎金?

自己沒有做好管理工作,然後都怪別人不聽自己的話,講得理直氣壯,還發動媒體來搞醫院醫師,沒事就有員工到醫院示威要求VIP服務,這就是膽敢一年拿四個半月年終獎金的健保局。難怪人家會在選字的時候故意選「貝」字邊的那個字,一點都不奇怪。
( 時事評論雜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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