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推動分級醫療 更要例外條款
2019/08/27 11:11:42瀏覽1212|回應0|推薦5
  分級醫療是蔡英文政府在醫療面的轉型正義政策。分級醫療政策的設計,初衷是源於減少資源浪費,並採取以價制量手段予以推動,但細究該政策實質內容,仍存有待補充與商榷的餘地。
  
  分級醫療是「大病看大醫院,小病看小醫院。」但是,首要補充作法是:分級醫療有沒有例外條款的設計?
  
  分級醫療的政策目標,是為達成醫療資源的妥善分配,但以價制量的推動方法,就是要調漲門診部分負擔,這樣單一的途徑,對於必須定期、無須轉診就要回大型醫院看診,這些患有多種慢性病、罕見疾病的「醫療選擇僵固型病人」,只會增加有經濟困難者的負擔。

  分級醫療的實施,對於這類「醫療選擇僵固型病人」而言,公平嗎?有沒有另外的配套措施,例如針對這類病患,設計相應的「例外條款」或「排除條款」。

  其次,要解決急診壅塞,以價制量是對經濟弱勢病人的不適當手段。拯救醫療弱勢的偏鄉急診病人,調漲急診部分負擔是不是應該要緩一緩。

  病人就醫習慣不是那麼容易改變,多數人不會為了省五十元就去診所,何況是那些病況緊急、危險,非得去大醫院急診不可的病人。

  針對拉高門診藥品部分的負擔上限,有沒有配套作法,假若,為了要避免民眾拿藥不吃而造成浪費,調漲價格不是唯一方法,更不是所謂的「必要前提」。

  對某些需長期用藥或需要使用特別高單價藥的病人,一旦調高藥品的部分負擔上限,導致經濟弱勢病人不敢看病,以致於積小病成大病。

  以價制量不會是醫療的轉型正義,也實在不是促進分級醫療的最適單一作法,需要「例外管理」的條款規範,才能夠更加穩靠可行。
( 時事評論公共議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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