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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貸新招/月繳以30年計算 只還20年   
2011/06/30 16:48:13瀏覽634|回應0|推薦0

     
2011/06/30
【聯合報╱記者孫中英/台北報導】

房貸族如果收入有限,想要降低每月的房貸金額,該怎麼辦?

銀行主管昨天說,房貸族若想降低每月月付金,多半會選「長年期」房貸,例如30年房貸;或選擇有寬限期(只還息不還本)的房貸。

另外,第一、元大、萬泰等部分銀行最近陸續推出新的計算房貸方式,用30年計算房貸月付金,但房貸貸款期限仍為20年,好處是每月月付金可先減輕。

但銀行主管提醒房貸族注意:若選擇這種房貸,每月還款金額的確可降低;但當20年房貸期限一到,「將會有一筆未償還貸款金額」。

換句話說,這種房貸計算方式,等於房貸族還有10年的未償餘額未繳,必須在房貸到期時一次還清。

萬泰銀行個人金融產品處協理莊木隆說,當房貸到期時必須一次繳清未來10年的未償餘額,銀行多半會視個人信用,提供房貸戶展期貸款;或借新還舊貸款,清償這筆資金。

莊木隆說,市場一般房貸僅提供2到3年的寬限期,這種房貸等於提供這筆「未償餘額」有20年的寬限期。

他認為,同樣面對300多萬元餘額,客戶在20年前,財力可能較難負擔,但是20年後還款能力應該大增。

不過,也有銀行同業認為,這種房貸產品雖然讓固定還款金額降低,但房貸戶在帳上還是有一大筆錢沒還,且20年後房貸戶的財務狀況是否一定能提升,也有變數,值得借款人審慎評估。

萬泰銀行昨天推出Super購屋貸專案,莊木隆舉例,以貸款800萬元、利率2.3%、貸款20年計算,每月房貸月付金要4萬多元;但若用30年為基期,每月月付金可降為3萬784元。

若以前述800萬元房貸為例,客戶在還款20年後,未償還餘額還有329萬多元。

莊木隆說,用30年的基期來計算,可將房貸月付金馬上降低,讓房貸族維持生活品質,例如手中的現金可規畫其他運用,進行投資理財或子女教育用途等,頗適合領固定薪的上班族或雙薪小家庭有首購及換屋需求者。

( 時事評論財經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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