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短 評-檔案法有用嗎?
2010/10/13 11:19:57瀏覽469|回應1|推薦0

2010-10-13 中國時報 【本報訊】

     特偵組經過連續四天啟封,從前總統陳水扁辦公室查扣五十八箱公文,其中包括一千一百卅六件機密公文,六百八十八件非機密公文,難以想像陳水扁卸任前,到底是什麼心態,讓他和幕僚可以如此光明正大的把公文搬走?

     陳水扁擔任過市議員、立委,爆料是他的問政特長,這個長才,在他當選總統之後,並未收斂,甚至發揚光大。第一任第一年,他就出版《世紀首航》,透露國安機密,當時,無人以為意,總統要爆國家機密之料,媒體樂得配合宣傳,總統不把機密當回事,誰還需要當回事?

     不過,再怎麼爆料,就是沒人想到,陳水扁會大剌剌的把公文帶走,一帶就是五十八箱,若非特偵組前往搜索查扣,陳水扁和其幕僚肯定沒人想到,這些公文應該繳回政府列檔。

     最誇張的是,除總統府公文之外,甚至包括國安局、調查局、軍情局、國防部、外交部等機關的機密文件,若非特偵組查扣,這些單位竟也悶不吭聲兩年,不加追討。

     陳水扁抗議特偵組非法濫權,完全沒想過自己違法在前,身為國家領導人,完全無視國家法治,這些他扛走的公文,不是私人日記,而是中華民國的國家資產,而非他個人資產。最離譜的是,《國家檔案法》還是他任內立法三讀通過的,如果每任總統都私下搬走公文,要《檔案法》何用?國家機密都能拿來賣書賺錢,還有什麼不能賣的?

( 時事評論財經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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星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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共犯結構
2010/10/13 11:20
那些不吭氣的單位是共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