網路城邦
上一篇 回創作列表 下一篇   字體:
民事簡易庭答辯狀範例3
2006/08/14 12:44:24瀏覽7295|回應0|推薦0

民事答辯狀

案號○○年度○○字第○○○○號      承辯股別○○

答辯人即被告○○○

原告○○○○○銀行

法定代理人○○○

為就○○年度○○字第○○○號清償債務事件,依法提出答辯事:

訴之聲明

請將原告之訴駁回。

訴訟費用由原告負擔。

事實及理由

原告聲請支付命令,主張答辯人未依約清償現金卡融資本息,並附證物一現金卡融資契約書影本乙份、二交易明細查詢表乙份為證。但副知答辯人之繕本,卻缺此二項證物,使答辯人無從據以核對真偽,似有混水摸魚之嫌。

銀行作業謹慎綿密,錙銖必較,復知司法資源有限,豈能如此疏漏,恐屬詐欺集團所為。為此狀請

鈞院鑒核,賜予判決駁回原告之訴,至感德便。

                        謹狀

台灣○○地方法院簡易庭    公鑒

( 不分類不分類 )
回應 推薦文章 列印 加入我的文摘
上一篇 回創作列表 下一篇

引用
引用網址:https://classic-blog.udn.com/article/trackback.jsp?uid=spark37&aid=39782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