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陽信板信彰銀 急售不良債
2009/05/26 11:07:54瀏覽1365|回應1|推薦0

【經濟日報╱記者夏淑賢、陳芝艷/台北報導】 2009.05.26 10:07 am 
 
金融機構出售不良債權(NPL)分五年認列損失規定將取消,不少金融機構趕搭五年攤提NPL列車,密集辦理標售,陽信銀、板信銀、萬泰銀和彰銀等業者最近委託台灣金服拍賣不動產和聯貸債權,這幾筆案件預計將在市場釋出金額約43億元的NPL。

台灣金服指出,近期委託的案件中,以彰銀聯貸案的債權金額最高,為28.33億元,擔保品內容為台中SOGO精品商圈的百貨商場。該商場近六年營收約為70億元,地下一層至地上13層的樓地板面積約1萬7,752坪,換言之,每坪樓地板約可創造40萬元的營業績效,在全國百貨商場經營中名列前茅。

此外,包括陽信銀、板信銀、萬泰銀近期也都委託台灣金服標售不動產。其中陽信銀委託筆數最多,達106筆,底價金額共約6億元,擔保品主要是在高高屏縣市的不動產,包括土地、店舖、透天住宅、公寓住宅、工業廠房等,台灣金服將比照法院拍賣不動產模式,公開底價,並以公開標售方式出售該批不動產。

板信銀則準備委託台灣金服拍賣一筆和新瑞都案有關的土地,為高雄縣湖內鄉約2.5萬坪的土地,底價約7億元,除了土地以外,建照也將一併拍賣,但日期未定。

萬泰銀是委託台灣金服拍賣八筆坐落於各縣市的不動產,底價共約1.5億元,預計7月2日公開拍賣。

陽信銀行高層主管指出,此次標售整批不良債權,主要是處理當初併購高新銀行的不良資產,此次標售一次清理乾淨,改善資產品質,由於標售資產規模不大,損失分五年攤提的機率不高,應會在今年內全數認列。

不願具名的銀行高層表示,不良債權拍賣對於呆帳覆蓋率低的銀行,若損失必須一次認列,對資產品質的立即性衝擊較大,因此趕在修法終結五年攤提損失條款之前,中小型銀行將盡可能加快清理不良債權的腳步。

 

( 時事評論財經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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NPL損失不得分五年認列 專家:提升資產品質
2009/05/26 11:09

【經濟日報╱記者夏淑賢、陳芝艷/台北報導】 2009.05.26 03:13 am 
 
金融機構合併法將刪除金融機構出售不良債權(NPL)損失可分五年認列規定,金融專家認為,此一修法有利提升金融股財報透明度與資產品質,且不良債權問題嚴重的,以未上市櫃銀行為多,短線對金融股影響有限,長線則屬正面。

大型行庫主管強調,這次拿出來拍賣的NPL,之前都已經打銷呆帳,所以和呆帳是否能分五年攤提無關。行庫在處理呆帳上一向不會分五年攤提,這次單純只是想要處理放很久的NPL,以強化銀行體質。

金融業者指出,本國銀行整體的逾放比,近幾年來持續下降,金控旗下銀行或獨立銀行,大多數資產品質不差,逾放比普遍低於2%,平均呆帳覆蓋率也拉高,因此修法規定不良債權標售損失當年認列,對金融股財報透明度有利,受衝擊的銀行多未掛牌,對金融股行情影響輕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