網路城邦
上一篇 回創作列表 下一篇   字體:
銀行討債 不准直接找保人
2009/03/20 22:39:34瀏覽1790|回應1|推薦0

【經濟日報╱記者李淑慧、雷盈/台北報導】 2009.03.20 03:57 am 
 
借款人欠債不還,不少銀行直接找保證人求償,引發不少社會問題。立委賴士葆昨(19)日表示,將請金管會發文,要求銀行追討債權,必須「提出保證」,保證已確認借款人完全沒有財產,才能向保證人追償。

銀行局副局長林棟樑表示,銀行法第12條之1規定,銀行求償時,應先就借款人求償,求償不足部分,才能就連帶保證人平均求償。

林棟樑指出,如果銀行跳過向借款人,直接向保證人求償,將會有違反銀行法的問題,金管會一定予以處分。

賴士葆昨天在司法及法制委員會質詢時表示,銀行法雖然已經明文要求銀行必須先對借款人求償,但實務上,銀行根本不甩法律,只要借款人欠錢不還,就直接看哪個保證人有錢,先扣住保證人的財產再說。

銀行局官員表示,過去已有行政命令,要求銀行須先向主債務人求償,若求償不足,必須先對債務人催收。

 

( 時事評論財經 )
回應 推薦文章 列印 加入我的文摘
上一篇 回創作列表 下一篇

引用
引用網址:https://classic-blog.udn.com/article/trackback.jsp?uid=spark37&aid=2765597

 回應文章

yu
前夫之信貸保證人
2010/06/10 21:27
前夫之信貸保證人9年前離婚獨立撫養4名子女 低收身份 無力償還 我該如何?主債逃避轉移摧討保人
當初貸款買車 後來沒繳款車也被拖走 而欠款金額一樣沒變
 
車買了 載的不是我和孩子 而是數不清別的女人  法院判決他必須給付每個孩子每月5000
而我們從未收到撫養費  現在又要我償還這筆20萬債務  豈不是逼我走上絕路
10年獨立撫養孩子還不夠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