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榮民證 遲來的榮耀及權益
2012/05/10 18:14:06瀏覽5425|回應2|推薦42

陸軍第一士校四年半領導士官班,79年2月9日之前已進入軍校者,快去申辦榮民證! 

兩天前收到退輔會以限時掛號寄達,公文封內附書函及榮民證,距離送件申辦四月十六日,迄五月八日送達僅只二十三天,遠比傳聞及預期的一個月快多了!

退伍轉眼間已二十四載春秋,睽違多年此刻方纔拿到榮民證!真是百感交集,溢於言表。

若不是四月十四日,偶然間瀏覽到網上三年半憲校預士,以及三年半海陸士官班預士,早在九十八年間於論壇發表,已經申辦取得榮民證之訊息,恐怕到了此刻仍被蒙在鼓裡!怒吼

連短短三年半的都已取得榮民證了,第一士校四年半的準士官長居然不知情...尖叫

總算也經由網路得知訊息,尋回這原本早該擁有的榮耀及權益。

想必仍有昔日袍澤,由於退輔會及後指部未主動通知,至今仍未請領榮民證。

 

 

 



( 時事評論國防軍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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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網址:https://classic-blog.udn.com/article/trackback.jsp?uid=soaring&aid=64420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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感謝告知.也回響起以前的一些回憶
2012/07/11 16:57
感謝告知.也回響起以前的一些回憶

凌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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志願役預士申請榮民證事宜
2012/05/14 14:51

經查詢行政院國軍退除役官兵輔導委員會相關規定,依據民國79年2月9日 修正公佈「國軍退除役官兵輔導條例施行細則」第二條第一項,即規定軍官、士官需服役(自初次任官日起)滿10年,使具退除役官兵身份。同條第三項:本細則修正發布前,各軍事學校已在訓之學生,於受訓結(畢)業依規定服役期滿退伍者,其輔導安置仍照原規定辦理。因此如在79年2月9日 之前入伍,於軍事學校受訓之學生,則適用先前法令規定,即預備軍官、士官召服現役期滿,志願留營合計滿3年以上退伍者,始符合輔導安置對象資格。

以上資料是參考國軍退除役官兵輔導委員會99年5月19日 發行之榮光雙周刊之報導摘要內容。

因此陸軍第一士校四年半領士班、憲校及海陸三年半預士班,只要是79年2月9日 前入伍的期別,服役期滿者即可申請榮民證。

榮民證申請:
一、榮民證申請時,應繳驗證件:退伍令、身分證、三個
月內二吋相片一張、戶口名簿、私章、或受託人身分
證及私章。
二、採隨到隨辦,一般作業時間:十分鐘。

http://tw.myblog.yahoo.com/jw!vngTYHGYCRLHX2vl1GGm/article?mid=282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