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死刑該廢嗎?-----談大快人心
2010/03/10 17:37:16瀏覽1538|回應17|推薦45

 

我不知道歷史上有沒有包公包龍圖

祇知道

戲台上包公處斬大惡不赦之人
戲台下的戲迷同感大快人心
為什麼"大快人心"因為正義得以伸張
 
 
談死刑該廢還是不該廢
不宜從宗教寬容和尊重生命的觀點出發
人的世界就要 人的觀點
或說
"你不是神你無權奪人之命你無權判人於死"
"神才有權定人生死"
天啊
人類歷史從來不曾出現神的審判
 
縱觀有史以來
"大快人心"
就是一條鐵則
對 大惡不赦人之人處以極刑必然"大快人心"
除非
發生錯誤的審判
在鐵證如山之下的死刑判決不宜廢除
不為報復
不為教化
很單純的就是要"大快人心"
要能"大快人心"就是要能伸張正義
不能伸張正義的世界必定是亂世
廢死刑怕會發生更多的勒索撕票案
那不就是亂世嗎?
誰來伸張正義------法律
 
 
人嘛
敢做敢當
總要對自己的行為負責
誰廢死刑誰就要對整體社會的後果負責
尊重生命之人絕不會做極惡之事
尊重生命之人絕對不是喪心病狂之人
做極惡之事的喪心病狂之人絕對不知尊重生命
既然不知尊重生命
處以極刑也是應該
殺人者和貪腐敗國重大犯罪者......等等
被確定是大惡不赦之人
應該被處以極刑
才會"大快人心"因為那是伸張正義
 
 
立法當局如能把類似"死刑之廢與不廢"等爭議不下的政法大事
集中起來
交給政院
辦個公投
 
為爭議解套
這錢花得不很值得嗎?
 
  
除了修法之外
直接相關的政務負責人員
實不宜發表個人意見
因為公務員的守則就是依法行政
 
補充:  

廢死刑就代表有人權嗎?正正當當地依法處決罪證確鑿,罪無可赦  天理難容的人犯是不人道嗎?值得思考!職司法務的政務人員,努力把治安做好,沒有罪犯,老百姓能免於恐懼樂業安居,生活品質良好,照顧到絕大多數人的人權,這樣的社會才是有人權的社會吧! 

除非廢死刑的目的是要擠進世界潮流,但是.潮流一定正確嗎?對壞人寬容就是對絕對多數的好人殘忍,仁慈不要用錯地方!儘管這位政務主管的個人操守和私德一等一的良好,但是因為認知和觀點偏差,言行不當,沒能在職務上兼善天下 依法行政,這樣的政務官應該下台(不用下地獄) ,才會順天應人!!!

要不然,解套方案也很簡單:

解套方案一:公投.廢或不廢,直接訴諸民意公決.

解套方案二:保留死刑(不廢),在死刑和無期徒刑之間,修法加上"終生監禁"(不得假釋的條款),擴大判決裁量空間,也是可行辦法吧? 那麼,會判決犯人死刑的法官自然會大大減少吧?法官若錯判誤判而造成死刑冤獄,法官自負其責,要受到追究.

100313加註: 

 寧願下地獄也不殺人的"慈善部?"部長於昨(11)日晚間辭職下台

看昨天的東森和中天電視的電話投票加總 十一萬多票,贊成廢死刑的不及上萬,不到一成大約8-9% ,下台也是順天應人吧!期望繼任者要是一個法家和儒家思想兼容並蓄的公僕,不光是個慈善家,至少要依法行政兼善天下.

下台風爆也許是肇因於議題祇呈現了一半:

廢除死刑.....廢除死刑......頭頭尾尾都祇聽到在爭議死刑廢或不廢    

而廢除死刑之後如何呢?沒下文?

如果能出現

要維持死刑還是要終生監禁且不得假釋;還是兩者並存?的完整議題

這樣就有討論空間

大概就不會有一面倒的反對聲浪

不過政務官坐上那位子

修法之前仍應依法執行既定案件

我想她是因堅持"不殺死囚"的信念而坐錯位子吧

下台收場也是必然

( 時事評論雜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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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
引用網址:https://classic-blog.udn.com/article/trackback.jsp?uid=snflwrhy&aid=384169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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阿璋
等級: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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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快人心?
2010/08/24 11:55

上天有好生之德,以暴制暴只是因為大快人心?

天下沒有不公平的事,每一個罪惡之懲罰,就在他犯過的當下就已經得到了,不需等法律制裁他就已經在付出代價,至於法律制裁那又是更加的添重,所以以暴制暴就是因為大快人心?這樣感覺太恐怖了,難道說,世間人都是這麼脆弱嗎?以暴制暴反而讓人有同情死刑犯的情節生出.

thy 祈災情不再擴大(snflwrhy) 於 2010-08-25 13:36 回覆:
"大快人心"因為正義得以伸張
依法執法豈是以暴制暴

kennery分身用2
等級: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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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權團體廢死立場的可悲之處
2010/04/06 13:20
想告訴各位真相,也許各位認為是假象

.人權團體廢死立場的可悲之處:1.對犯罪的認識不清;2.對受害者的冷漠無情。

在廢死團(人權團體)眼裡,殺人犯只是牠們出名的工具,終身監禁只是替代死刑的幌子,依照《國際人權憲章》-《公民權利和政治權利的國際盟約》第三部分- 第六條
四、任何被判處死刑的人應有權要求赦免或減刑。對一切判處死刑的案件均得給予大赦、特赦或減刑。

所以牠們所說的「終身監禁但不得假釋」的配套措施,只是牠們的第一步(緩衝手段),牠們的終極目標才是「終身監禁可假釋」的標準呢!比照歐盟與《國際人權憲章》內容才是。至於假釋是否有效?請看看國內性犯罪者假釋做得好不好就可預知了。

在我兩個blog與一個udn城市裡,收集了許許多多廢死團的真面目文章與連結,讓大家了解真相為何?別再受騙了!
.人生中最重要的兩天,是出生那天和發現人生目標的那天~馬克吐溫。電影:私刑教育
.人最重要的體悟,就是認清正在過的人生,以及想要過的人生之間的差距~銀翼殺手2049-等35年也值得~那些電影教我的事 Lessons from Movies~

俗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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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清風當了法務部長不執行死刑就是瀆職,想廢死刑還是回到人權律師職位才稱職。
2010/04/02 09:51


小新(心)~
等級: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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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0/03/25 08:31

「台灣民眾太過迂腐,強幹,缺乏悲天憫人之心是實也。」

呵呵!看到這句話,會令我想噴飯!

不住在台灣,就可以給「全台灣民眾」扣上這麼一頂大帽子?!!!

好笑!

離題了吧?

不是說「...所抒針對死刑的存廢, 至於王清峰是否失職,不在討論之內。 」??


個人非常認同格主這段話~

談死刑該廢還是不該廢
不宜從宗教寬容和尊重生命的觀點出發
人的世界就要    人的觀點
或說
"你不是神你無權奪人之命你無權判人於死"    "神才有權定人生死"
天啊     人類歷史從來不曾出現神的審判


pearlz (民進黨抹黑霸凌WHO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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刀下且慢'
2010/03/23 11:52

謝謝牧谷格友的回應。 珍珠所抒針對死刑的存廢, 至於王清峰是否失職,不在討論之內。 既然提起, 個人的看法是,官員在其職權內重新審識份內工作,有何不可? 官員因貪污而怠慢職務才是罪不可赦。 如果以包拯為例,包拯也有權利說,'刀下且慢'。台灣民眾太過迂腐,強幹,缺乏悲天憫人之心是實也。


thy 祈災情不再擴大(snflwrhy) 於 2010-03-23 16:23 回覆:

是否失職

歡迎一併討論

thy 祈災情不再擴大(snflwrhy) 於 2010-03-23 16:36 回覆:

'刀下且慢'是怕發生冤獄吧!不是為了悲天憫人吧?

'刀下且慢'是必須暫不執行,因另有案情待查吧!不是為了悲天憫人吧?

台灣民眾太過迂腐,強幹,缺乏悲天憫人之心???此言差啊!反對廢止死刑  正是對無辜受害人而發悲天憫人之心吧!悲天憫人之心怎用錯對象?用在將被執刑者身上才算有悲天憫人之心?不會吧!

thy 祈災情不再擴大(snflwrhy) 於 2010-03-23 16:57 回覆:

很高興pearlz (pearlz01)格友 對此標題表達熱衷的看法

其實現代公民享有言論自由權

在不違背法律之情況下

應對議題表達看法

介紹妳看看Gail 格友的回應http://blog.udn.com/GAIL/3854509?raid=3231741#rep3231741Gail 格友的文章主題是 「廢除死刑」的偽善在於將好人壞人都一起「雞兔同籠」其回應也精彩


牧谷(Pokemon總動員)
等級: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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惡法亦法
2010/03/23 11:29
死刑的存廢是一個嚴肅而爭議性的題目,值得好好辯論。我對王清峰的慈悲心腸,敬佩萬分。不過惡法亦法,從法治的觀點來看,一個不依法行政的官員,顯然已經違法失職。這與死刑的存廢與否,似無關聯。
thy 祈災情不再擴大(snflwrhy) 於 2010-03-23 16:22 回覆:

我的看法與閣下相同

但不知有司(監院)是否已介入查處 未"依法行政"的 歷任公僕?如果不查?也會有失職之嫌吧?

蓄意違背"依法行政"有瀆職之罪吧?

thy 祈災情不再擴大(snflwrhy) 於 2012-12-08 10:25 回覆:

引用文章如何殺人最划算

http://blog.udn.com/songmei101/6965671


pearlz (民進黨抹黑霸凌WHO )
等級: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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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般人誤以為
2010/03/23 09:46
一般人誤以為不處死刑就是寬恕.我們這裡提到的是死刑存廢問題,不是寬恕問題.寬恕是個人的權利與涵養,不是別人可以代替受害人行寬恕之實.

就事論事,死刑是否是唯一的,最佳的懲罰手段,還有死刑是否可以杜絕犯罪.我提出來的角度是,死刑帶給國人的追加的精神迫害.除了Saddam Hussein 這樣的殺人狂外,一般人有誰願意殺人? 有殺人意願的人除了精神有問題之外,就是弱勢階級,生活到了極端的困境,無路可走的人,或尋求自殺,或洩恨求死.這些人的造成是國家社會的責任.對這樣的人,死刑對他/她並不可怕.

對一般正常的人,囚禁20年,30年比死刑還可怕,更何況無期徒刑.

當一個國家,人人高舉著旗桿吶喊一命償一命的時候,這個國家社會根本就不是一個太平的社會.當然台灣人是中國幾千年的歷史文化的接受者,還活在中國古帝國時代裡,包青天的時代裡,還沒有趕上新時代,感情上是可以了解,但是理智上是很鄉愿的.

想想大家看一個科幻電影阿凡達的激動,想想真實世界global warming帶來的天災人禍,近在眼前,幾千幾萬人的生命可以在一瞬間消失.我們自己都不能確保我們自己的生命,竟然同聲吶喊,對一個已經無路可走的生命喊殺,我覺得是很可笑的.


thy 祈災情不再擴大(snflwrhy) 於 2010-03-23 16:11 回覆:

妳我都是平凡人

平凡人的思考和觀點  

自然不可能有四海皆準之立論

何況

這樣的大題目

人言言殊

見仁見智

互相不會同意對方的說法是可以理解的

不過也可以有折衷之議

就是把議題改為"要維持死刑還是要終生監禁且不得假釋;還是兩者並存:保留死刑(不廢),在死刑和無期徒刑之間,修法加上"終生監禁?"

妳的高見?


thy 祈災情不再擴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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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0/03/22 20:11
引用文章日本第1個未成年的死刑案例

日本第1個未成年的死刑案例
harutyann (Harumomo) 2010/03/20 16:48


日本第1個未成年的死刑案例

前陣子,我們為了 廢不廢死刑?大家吵得天翻地覆。......,法律之前雖說是人人平等,但長久以來給民眾的感覺,總覺得法律是在保護壞人、財團、有錢人、特權等等。
除此之外,加上一些說著冠冕堂皇又道貌岸然的人權團體鼓吹和宣傳,似乎加害者的人權是神聖不可侵犯,而被害者的人權呢?卻無人聞問。
如此本末倒置的做法,實在讓人匪夷所思。........被自己殘忍殺害的人,他們的生命也是這樣的無價。 死刑存在的意義不是報復手段,而是讓犯人可以誠實面對自己所犯的惡行的方式。」。本村7年前的主張,竟然在福田身上應驗。......
.......他寫著:「這世界終究是由惡人獲勝的七、八年之後,等我出獄時,你們要舉辦盛大的party歡迎我啊!」。從信的內容裡,你完全沒有辦法感受犯人的悔意。
可是,在裁定了死刑的判決之後,福田被告終於意識到自己犯行的嚴重性,開始寫信給遺族表達自己的懺悔。

很遺憾的,

有些人只有在自己的生命受到威脅時,

才會了解生命的尊嚴及意義。

全文請詳http://blog.udn.com/Harumomo/3870644

thy 祈災情不再擴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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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0/03/22 19:46
Gail 2010/03/15 07:02:39 引用文章「廢除死刑」的偽善在於將好人壞人都一起「雞兔同籠」........ 「冤獄」問題在扯上「廢除死刑」之前,人人都忘了「程序正義」這一回事--當案件發生,第一時間檢調人員要做的是現場採證,是保持證據「完整」「乾淨」,是充分收集證據,對嫌疑人不利的與有利的證據。再來是依據證據充分陳述,釐清何者為最重要何者不重要,案件偵辦有無搞錯方向。三來若案件「沒有搞錯方向」(幸運的話)才能夠進入法律交叉質詢。最後才是法官判決「有罪」與「無罪」。走到「有罪」這一階段,才有「資格」談及刑罰該不該上溯到死刑。

沒有跑過這一整套完整的程序正義,而直接談論廢除死刑,那是破壞程序正義,不犯小惡卻犯大惡。
.........這些因為檢調人員自己的自由心證、入人於罪的心態被調查被審判了嗎!?

那些動不動採取有色眼鏡、自以為是包青天的法官,被彈劾、被調查了嗎!?

「冤獄」不要說是嫌疑人本身無辜,「冤獄」跟「廢除死刑」掛勾不就等於放棄了去追究那些製造冤獄的法官與檢調人員!?

既然是冤獄,當然不能被判處死刑,但是,把人關在牢裡延遲執行死刑就不冤了嗎!?拖個二三十年讓一個無辜者蹲在監獄等待還他清白就不冤了嗎!?

若非「冤獄」,而是罪證確鑿,那麼執行死刑沒那樣嚴重。.......http://blog.udn.com/GAIL/3854509

thy回應

思路清晰

2010/03/22 19:13
寫得太好了
thy 祈災情不再擴大(snflwrhy) 於 2012-12-23 22:03 回覆:




台南男童割喉案兇嫌一句「殺一兩個人不會死刑」、康州小學血腥槍擊案震驚世界之後,法務部在冬至夜簽下六張...看新聞原文12345 下一頁  最終頁 │共69篇文章







六名死刑犯槍決之後,我比較在意的是,法務部再度表明逐步減少死刑的態度。其實,法務部沒有權利決定台...看新聞原文12345 下一頁  最終頁 │共46篇文章





pearlz (民進黨抹黑霸凌WHO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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矛盾
2010/03/22 11:22

天道運行

自在日常之中

獎善罰惡

由不得你我 - 依閣下言, 獎善罰惡是由庶民決定. 這批庶民夠資格替天行道嗎? 殺人可是了不得的行動啊!


thy 祈災情不再擴大(snflwrhy) 於 2010-03-22 14:33 回覆:

天指自然

道是法則

天道者

自然法則也

所謂

善有善報

惡有惡報

時間到了

不會不報

這是天道

庶民指普通老百姓

普通就是平凡

既然平凡

就無法替天行道

普通老百姓是無法替天行道

獎善罰惡這等大事

完全由天道運作的

當然不可能是由庶民決定

而是由替天行道的現代包公們

裁審定奪的

現代包公們既然職司法憲

就要執法如山

不能違背責任

何矛盾之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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