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沒有偵查,哪來的「偵查不公開」?
2013/07/22 08:18:55瀏覽3956|回應16|推薦101

陸軍542裝甲旅下士洪仲丘於退伍前幾天在269旅禁閉室被施與激烈的體能操練而在7月4日早上因熱衰竭過世。﹝1﹞此一事件引起的關注恐怕大大超過軍方的預料,7月20日由公民1985行動聯盟發起的聲援洪仲丘行動或有超過三萬人參與。﹝2

整件事會像雪球般越滾越大和軍方的處理態度有很大的關係,軍方一開始似乎只想以洪仲丘中暑和相關人員疏失來給外界交代。國防部於7月9日對外承認此案件確有許多缺失,像處分程序不夠周延,禁閉室管理欠當,戒護管理人員訓練不足,危險天氣未按規定調整操課,幹部緊急救護知識不足等無關痛養的理由。﹝3

但新聞媒體和洪仲丘家屬無法接受軍方的處理方式,於是新聞報導的強度與日俱增。等到7月11日,國防部表示,542旅旅長、副旅長,269旅旅長,陸軍第六軍團指揮官等四人因督導不周而分別處申誡到記過等懲處,可是卻完全不提涉案的人員有任何刑責。﹝4﹞國防部還振振有詞表示,軍檢還在進行查證階段,基於「偵查不公開」無法對外說明。﹝5

關心此事的讀者或許早已發現軍方「偵查」的速度似乎比外界還慢,由於外界質疑許多應負責任之軍、士官並未被懲處,國防部於7月15日晚上又發表了第二波懲處名單。在對外說明洪仲丘案的偵辦進度時,國防部最高軍事檢察署檢察長曹金生表示,542旅確實有高階軍官向低階施壓,要求非關洪仲丘禁閉不可。 當媒體詢問曹金生這位高階軍官是否就是542旅副旅長,曹金生以「偵查不公開」為由表示不能透露。﹝6

「偵查不公開」有其必要性,因為一但檢察官等調查人員公開了偵查內容,這很可能會造成媒體審判或人民公審,日後若判決被告無罪,對被告的傷害將無法挽回。但在這裡的情況完全不是這樣,當媒體詢問曹金生那位向低階施壓的高階軍官是否就是542旅副旅長時,曹金生以偵查不公開為由表示不能透露。可是當媒體有這樣的訊息而能點出副旅長時,顯然外界已經有許多推測了。結果,幾個小時後,也就是7月16日凌晨三點多542旅副旅長何江忠上校就被裁定羈押了。﹝7

軍事審判法中沒有提到「偵查不公開」的原則,軍方以「偵查不公開」來回應外界應該是根據軍事審判法提到的只要刑事訴訟法的規定與軍事審判法不牴觸,可以使用刑事訴訟法。刑事訴訟法第 245 條對於「偵查不公開」有明文規定:「檢察官、檢察事務官、司法警察官、司法警察、辯護人、告訴代理人或其他於偵查程序依法執行職務之人員,除依法令或為維護公共利益或保護合法權益有必要者外,偵查中因執行職務知悉之事項,不得公開或揭露予執行法定職務必要範圍以外之人員。」

刑事訴訟法明定適用「偵查不公開」的對象包括檢察官等人員,但是卻不包括被告,也不包括被害人或被害人的家屬。奇怪的是洪仲丘的母親表示軍事檢察官5日晚間召開偵查庭時,竟要求她簽下偵查不公開切結書。國防部方面則澄清絕無此事,並保證絕對不會要求家屬簽署類似的切結書。﹝8

另外,刑事訴訟法第 245條規定的對象必須有偵查中因執行職務知悉的事項才有資格談「偵查不公開」。換句話說,如果沒有進行偵查,哪有公開或不公開的問題,這是簡單的邏輯。但洪仲丘的事情反倒像是媒體爆料到哪裡,軍方就「偵查」到哪裡。要不是媒體持續報導造成的輿論壓力,或許早就被國防部以中暑死亡結案了,軍方的「偵查」在哪裡?

洪仲丘在禁閉室期間原本是有錄影的,可是有兩段時間共110分鐘的錄影畫面消失了,這當然會讓人質疑。﹝9﹞軍方於是將錄影帶送往調查局鑑定還原,調查局受理案件後,依照數位鑑識作業流程, 19日下午趕在下班前將結果送往國防部。但外界擔憂,好不容易還原的影像又送回軍方調查,在封閉體系中是否能釐清真相。﹝10﹞可是,正如外界所擔憂的,最高軍事檢察長曹金生20日表示,269旅禁閉室內外16支監視鏡頭錄影帶消失的110分鐘畫面已經還原,目前「有檔案、沒畫面」,還在解讀哪裡出問題。﹝11﹞我相信許多人也都很想知道哪裡出了問題?怎麼會有多個錄影機同時變成不能錄影一段時間,然後又同時恢復成可以錄影?要讓人不往有人動手腳的方向去想實在很難。圍繞著洪仲丘的死因還有許多其他的疑點,外界對軍方辦案的期待就像那110分鐘的錄影畫面一樣早已消失了,軍方若希望外界恢復對軍方辦案的信心﹝如果原來有的話﹞,那就請證明給大家看吧。

根據軍事審判法規定,軍法警察官知道有犯罪嫌疑者,應即開始調查。如果軍方從一開始就積極公正的偵查,也就不會發生後來上萬人參與聲援洪仲丘的行動。因為如果根本就沒有積極公正的偵查,談「偵查不公開」是很諷刺的,反而讓人覺得是在為黑箱作業找藉口。

參考資料:
1. http://www.chinatimes.com/realtimenews/%E5%BD%B9%E7%94%B7%E6%9A%B4%E6%96%83-%E5%AE%B6%E5%B1%AC%E8%B3%AA%E7%96%91%E8%BB%8D%E6%96%B9%E4%B8%8D%E7%95%B6%E7%AE%A1%E6%95%99-20130704003060-260402
2. http://udn.com/NEWS/NATIONAL/NAT2/8041874.shtml?ch=pdm_main
3. http://www.appledaily.com.tw/appledaily/article/headline/20130710/35139124/%E6%8F%AA%E5%87%BA%E7%9C%9F%E5%85%87%E6%93%8D%E6%AD%BB%E5%BD%B9%E7%94%B7%E9%81%93%E6%AD%89%E4%BD%95%E7%94%A8
4. http://www.appledaily.com.tw/realtimenews/article/politics/20130711/223464/%ACx%A5%F2%A5C%AAP%A6%BA%B0%EA%A8%BE%B3%A1%C3g%B3B27%A4H%A6W%B3%E6%A4%BD%A5%AC
5. http://www.ettoday.net/news/20130711/239406.htm#ixzz2ZelBcBEQ
6. http://udn.com/NEWS/NATIONAL/NAT2/8030441.shtml
7. http://udn.com/NEWS/NATIONAL/NAT2/8031678.shtml
8. http://news.pts.org.tw/detail.php?NEENO=244629
9. http://udn.com/NEWS/NATIONAL/NAT2/8041879.shtml
10. http://www.ettoday.net/news/20130719/244046.htm
11. http://www.ettoday.net/news/20130720/244342.htm

( 時事評論公共議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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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網址:https://classic-blog.udn.com/article/trackback.jsp?uid=sjwang2&aid=799046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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路人Juno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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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3/08/01 00:49

胡思空想:

存在其他原因,軍方卻沒有公佈的理由是什麼?
 存在其他原因,這個原因是否足以支撐洪被關禁閉?
 存在其他原因,這個原因是否足以支撐其受到如此強度操練?
 存在其他原因,這個原因是否足以支撐造成洪仲丘死亡的結果? 

================

那不需要,你先讀一下起訴書及調查報告再繼續討論哪裡不對吧。  發現調查報告沒解答你疑問的再討論也不遲。

http://udn.com/NEWS/NATIONAL/NATS3/8064464.shtml


驅逐低端人口,這樣對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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路人
2013/07/30 00:53
1,你說的規定在哪兒呢? 另外你確定行動電話是洪被處分的原因嗎? 還是還有其他的原因或藉口?
、、、
請問這一段的來源?

——》

來源我不是第一時間就已經有給你了嗎?

攜帶行動電話是處分的原因嗎?你認為是其他原因的來源是什麼?

存在其他原因,軍方卻沒有公佈的理由是什麼?
存在其他原因,這個原因是否足以支撐洪被關禁閉?
存在其他原因,這個原因是否足以支撐其受到如此強度操練?
存在其他原因,這個原因是否足以支撐造成洪仲丘死亡的結果?

2,一個全身抽搐發抖的人還能繼續罵五字經罵五到十分鐘?
如果我是戒護士,你能罵我我不會生氣,
但能飆罵五到十分鐘顯然不需要氧氣鋼瓶急救。
那種罵了一句就沒聲音的才代表有問題。

——》

你認為一個全身抽搐發抖的人就不能繼續罵五字經五到十分鐘?
你認為能飆罵五到十分鐘顯然不需要氧氣鋼瓶急救?

抽搐發抖?
那究竟是指chills?還是twitch?還是seizure?

他們代表的臨床意義以及需要的處置是不同的!

如果以體溫發燒到44度而言,洪仲丘至少會有畏寒(chills),
他的飆罵很可能就是在此階段(還在chills)、就快要進入瀕死前的抽筋(seizure)的遺言,
接下來他人還在禁閉室裡很快就已經喪失意識(loss of consciousness)了!

我懷疑當時在他喪失意識之前出現的狀態根本已經是在seizure了!

到了醫院他的昏迷指數(GCS, Glasgow Coma Scale)只剩四分,
可見在到達醫院之前的這段時間一定有經過了很嚴重的缺氧(hypoxia)!

光是chills或twitch是不會讓他缺氧變成GCS只剩四分的!
此徵諸後來的低血鈉(低血鈉的症狀就包括seizure)亦可知。

也就是說,所謂的“抽搐發抖”,
當時的情況很可能已經不是fever and chills,
而是低血鈉到了快瀕死前的狀態,
出現類似一般人口裡說的羊癲瘋(epilepsy)發作的俗稱的抽筋(seizure)了!

我沒有看到現場,純粹就我的理解的推測。
軍方又不公佈畫面。
為昭公信,你就去問幾個你所熟識的醫生們來求證我的推測有沒有可能吧!!

驅逐低端人口,這樣對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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路人
2013/07/30 00:29
3,你中暑的時候體溫就會升高。 給你這個資料:

24歲的女子Margaret L. Bradley去美國大峽谷健行,沒帶足夠的水。
她能跑完波士頓馬拉松,據估計應該是美國前二十五名的長跑好手,夏天去大峽谷,
沒帶足夠的水,一樣因脫水而送命。
美國檢察官(這可不是台灣國防部的軍官)開的驗屍報告是"意外"
(The death was determined to be accidental)。

你覺得體重98公斤的洪仲丘如果水分和鈉補充不夠,可不可能中暑送命?

——>

1,法醫石台平上周說,洪仲丘的死因是「他為」,軍檢如獲至寶,立即打蛇隨棍上,不知羞恥地揚言:「他為包括意外。」
意思是給一狗票殺人的共犯結構脫罪。
石台平看不下去,前天乾脆挑明說:「他為就是他殺。」
而原來說他為不願直接說他殺,是因為他殺字眼太過直接激烈,怕家屬受不了。
沒想到軍檢還拿「他為」做文章給自己人脫罪開後門。
檢察官所為何事?應專注起訴加害人,竟變成保護加害人的律師,角色顛倒,不禁讓人悲從中來。

http://www.appledaily.com.tw/appledaily/article/headline
/20130729/35183427/%E8%98%8B%E8%AB%96%EF%BC%9A%E8%BB%8D%E6%
AA%A2%E8%AE%8A%E5%BE%8B%E5%B8%AB

2,國防部首度報告書將洪仲丘7月3日禁閉室致命虐待稱之「體能訓練」;
我想請問這是身為戰士軍旅必備的「體能標準」嗎?
根據國防部第一份調查報告,洪仲丘一小時內共做80下伏地挺身,開合跳110下,平躺抬腿30下,
30公尺操場7分鐘跑40圈?
我想外行地請教,未來凡上戰場者連長、旅長、上士等等,是否皆需具備如此體能標準?
那麼請所有軍中可能上前線的軍人們,皆接受相同的檢測;通不過者,摘除其軍職或調職。

http://www.appledaily.com.tw/appledaily/article/forum/20130727/
35179355/%E6%88%91%E7%9A%84%E9%99%B3%E6%96%87%E8%
8C%9C%EF%BC%9A%E8%A6%AA%E6%84%9B%E7%9A%84%E5%9C%
8B%E5%AE%B6%E6%88%91%E5%8F%AF%E6%8A%8A%E5%AD%A9%
E5%AD%90%E4%BA%A4%E7%B5%A6%E4%BD%A0%E5%97%8E%EF%BC%
9F%EF%BC%88%E9%99%B3%E6%96%87%E8%8C%9C%EF%BC%89

3,有誰中暑到體溫44度呢?

我是孤陋寡聞沒有見過。
但是連台大及三總這方面的專家都沒有見過!
洪仲丘的案例,就要被寫到專業的醫學期刊與國際的醫學教科書了!
台灣的軍方可真是為國爭光,讓台灣部隊的軍威,在全世界大大的露臉了~

4,你覺得98公斤的洪仲丘被送去關禁閉及操練這一段過程,
有沒有違反軍方自己定下來的規定?
你覺得軍方要有操作準則的原因是什麼?
你覺得軍方有沒有義務遵守軍方自己的規定?
你告訴我,這就是中華民國軍人號稱的武德嗎?

5,你覺得洪仲丘為什麼會水分和鈉不夠?
你覺得是洪仲丘自己不想喝的嗎?

6,那個馬拉松選手是被違法強迫參加馬拉松的,而且還被違法不給水喝的嗎?
我自願去當拳擊手去打架而被別人打死了,跟我被別人違法推上拳擊台被別人打死了,
你認為這兩者的法律效果會是一樣的嗎?

路人Juno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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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3/07/29 08:48

胡思空想:

或許你知道其實你提了奧卡姆剃刀,或許你不知道。
 (奧卡姆剃刀(Occam's Razor, Ockham's Razor),又稱「奧坎的剃刀」)
 不過,容許我提醒你,
 這個原則在自然科學與社會科學的應用是有些差異的。

==============

哈哈,俺從來沒聽說過甚麼奧卡姆剃刀,目前也不需要知道。  還是那個問題: 洪仲丘一個下士可以知道甚麼樣的大秘密要勞動這麼多軍官士官,包括少將和幾個上校,用這麼複雜的手段對付他?


路人Juno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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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3/07/29 07:35

胡思空想:

然而依照規定,攜帶照相功能之行動電話和MP3音樂隨身聽僅能處分申誡一次至二次,而非「禁閉」或「悔過」處分。

你說的規定在哪兒呢?  另外你確定攜帶行動電話是洪被處分的原因嗎?  還是還有其他的原因或藉口?

7月1日洪下士與其他六名禁閉生進行立正、稍息、坐下、蹲下等徒手基本教練,洪操作「蹲下」時扭傷右腳,向戒護士反應,戒護士反問:「你的腳為甚麼會這樣子?」洪說「因為太胖了。」(洪下士體重98.2公斤,BMI值高達33),戒護士卻沒讓洪休息,反而下令「換腳」,要求繼續做,害洪左腳也扭傷。

請問這一段的來源?

戒護士卻找不到藥,洪雙手撐在餐桌旁,手腳都在發抖,接著從板凳上倒臥在地,全身抽搐,不斷飆罵五字經「X你娘機X」足有五到十分鐘。

一個全身抽搐發抖的人還能繼續罵五字經罵五到十分鐘?  如果我是戒護士,你能罵我我不會生氣,但能飆罵五到十分鐘顯然不需要氧氣鋼瓶急救。  那種罵了一句就沒聲音的才代表有問題。

洪仲丘被違法關禁閉之時,裡面有五個人,後來少了兩個,去哪裡了呢?

 身體不舒服,就醫去了!

 那麼為什麼洪仲丘會被操到體溫飆升到44度呢?

你中暑的時候體溫就會升高。  給你這個資料:

http://articles.chicagotribune.com/2004-07-14/news/0407140271_1_grand-canyon-phantom-ranch-south-rim

24歲的女子Margaret L. Bradley去美國大峽谷健行,沒帶足夠的水。  她能跑完波士頓馬拉松,據估計應該是美國前二十五名的長跑好手,夏天去大峽谷,沒帶足夠的水,一樣因脫水而送命。  美國檢察官(這可不是台灣國防部的軍官)開的驗屍報告是"意外"(The death was determined to be accidental)。

你覺得體重98公斤的洪仲丘如果水分和鈉補充不夠,可不可能中暑送命?


驅逐低端人口,這樣對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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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3/07/27 02:06
要解釋一個現象而掰出更多待解釋的現象,不太對勁。

奧卡姆理論雖然在自然科學(如物理學等)領域有很廣泛的應用性,但是在法律學,心理學,宇宙學方面普遍被認為不很適用。如法律學,講究的是越多越好的證據,推斷,假設等;至於心理學宇宙學等,都是偏向複雜解釋的學科。

http://zh.m.wikipedia.org/wiki/奥卡姆剃刀

或許你知道其實你提了奧卡姆剃刀,或許你不知道。
(奧卡姆剃刀(Occam's Razor, Ockham's Razor),又稱「奧坎的剃刀」)
不過,容許我提醒你,
這個原則在自然科學與社會科學的應用是有些差異的。

驅逐低端人口,這樣對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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要解釋一個現象而掰出更多待解釋的現象,不太對勁。 你說的對,謝謝你樓下的示範。
2013/07/26 20:10
故意凌虐是一個可能,但不能說禁閉室的戒護下士必定是要凌虐洪仲丘。

那當然有人為因素,但十有八九是一個戒護士就能做的(比方說,拿黑布蓋住攝影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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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比較駑鈍,監視畫面是怎麼回事,你的猜測看法呢?十有八九是一個戒護士就能做的?是這個意思嗎?
2013/07/26 20:06
那當然有人為因素,但十有八九是一個戒護士就能做的(比方說,拿黑布蓋住攝影機)。 要說有其他長官其他人動手竄改檔案,那麼問題是這是要保護誰? 為什麼這些長官要保護一個小排長或小戒護士? 唯一的答案是這些長官要保護自己或自己的長官,那麼這又扯出另一個問題: 洪有甚麼別人的把柄值得這麼多到少將的軍官來對付他? 他真的擋人財路,不必等到待退,這些長官早就把他調離旅部連讓他擋不了別人的財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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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的問題,驗證了我樓下的猜測。
2013/07/26 20:02
那就言重了。 故意凌虐是一個可能,但不能說禁閉室的戒護下士必定是要凌虐洪仲丘。

——》

副旅長何江忠接到報告說下士洪仲丘攜帶照相功能之行動電話,疑似要嚴懲洪仲丘,後來決定要將洪仲丘送禁閉室處分。然而依照規定,攜帶照相功能之行動電話和MP3音樂隨身聽僅能處分申誡一次至二次,而非「禁閉」或「悔過」處分。

7月1日洪下士與其他六名禁閉生進行立正、稍息、坐下、蹲下等徒手基本教練,洪操作「蹲下」時扭傷右腳,向戒護士反應,戒護士反問:「你的腳為甚麼會這樣子?」洪說「因為太胖了。」(洪下士體重98.2公斤,BMI值高達33),戒護士卻沒讓洪休息,反而下令「換腳」,要求繼續做,害洪左腳也扭傷。

7月3日下午由於室外溫度過高達「紅旗警戒(危險係數為41)[注 1]」[29],上午進行體能訓練時,全體禁閉生被要求做高難度的伏地挺身,腳置板凳上、手放在地板上,呈現高低落差姿勢,手在胸口還要併攏為心型(俗稱「心型伏地挺身」)[30]。洪下士做了十幾下,腳撐不住,不斷從板凳摔到地上,最後勉力撐完五十下,戒護士陳毅勳還消遣洪:「你剛不是說做不下?」洪要求喝水,第一次陳毅勳有給予飲水,十幾分鐘後,洪請求再次飲水,陳毅勳惱答:「你剛剛不是才喝,現在又要喝,你是在耍我嗎?」不讓洪喝水。

下午17時,戒護士交接,陳毅勳離開,由李念祖就班。17時30分操課結束,正在盥洗準備開飯,洪向戒護士李念祖反應小時候有氣喘,現在呼吸困難,洪邊喘氣、緊張且害怕地大聲說:「我差三天就退伍了,不會拿自己生命開玩笑!」戒護士卻找不到藥,洪雙手撐在餐桌旁,手腳都在發抖,接著從板凳上倒臥在地,全身抽搐,不斷飆罵五字經「X你娘機X」足有五到十分鐘。戒護士趕緊從外面拿來氧氣鋼瓶讓洪吸取,但已沒用,約十幾分鐘後,救護車趕至,將洪送往楊梅天成醫院急救。

http://zh.wikipedia.org/wiki/%E6%B4%AA%E4%BB%B2%E4%B8%98%E4%BA%8B%E4%BB%B6


洪仲丘被違法關禁閉之時,裡面有五個人,後來少了兩個,去哪裡了呢?

身體不舒服,就醫去了!

那麼為什麼洪仲丘會被操到體溫飆升到44度呢?

?????????

路人Juno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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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3/07/26 02:40

胡思空想:

洪仲丘的死亡,
 我相信這些軍方只有凌虐故意,
 應該也沒有致死意圖。
 長官不仁,以下屬為芻狗!

那就言重了。 故意凌虐是一個可能,但不能說禁閉室的戒護下士必定是要凌虐洪仲丘。
(1) 每一個進禁閉室受處分的人依常理大概都會報告他無法繼續下去,體能無法負荷。  你是戒護士,你必須立刻做出判斷這個人是真的無法負荷,還是只是偷懶藉口。  你往這個方向做決定,結果是把禁閉室變成夏令營。  你往另一個方向,那就是另一個洪仲丘事件。
(2) 當時洪不是唯一在禁閉室受處分的人,如果他接受的體能訓練和另外幾個受處分士兵一樣(或較輕微,因為他是士官,他去那裏是悔過的),那麼他就不是凌虐的對象。  另外的幾個禁閉室士兵現在應該已經和調查的軍事檢察官描述過情形。

 但是監視錄影畫面不翼而飛,
 要說沒有人為故意,有誰會信?

那當然有人為因素,但十有八九是一個戒護士就能做的(比方說,拿黑布蓋住攝影機)。  要說有其他長官其他人動手竄改檔案,那麼問題是這是要保護誰?  為什麼這些長官要保護一個小排長或小戒護士?  唯一的答案是這些長官要保護自己或自己的長官,那麼這又扯出另一個問題: 洪有甚麼別人的把柄值得這麼多到少將的軍官來對付他?   他真的擋人財路,不必等到待退,這些長官早就把他調離旅部連讓他擋不了別人的財路。

要解釋一個現象而掰出更多待解釋的現象,不太對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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