網路城邦

上一篇 回創作列表 下一篇   字體:
民間企業機構的HR問題更大 (回應於王鴻薇看天下之勞工能 公務員不能?)
2010/03/24 08:37:21瀏覽762|回應0|推薦10

引用文章公務員改革 勞工都在看 

民間企業的HR問題更大,不然不會有一堆子的勞資問題。而這國內外皆然。不過,民間企業的生態原本就是雇用與辭退都是一種契約行為,被Fire掉也不過屬於其中的一環。縱使民營企業考核制度再怎麼不合理,最終受傷的可是出錢老闆,若能得逞實在是因為勞工的智識水準不足所致。再者企業的主要功能比政府機構單純,轉調調整也容易,但也有限,同時,進用也比政府機關容易,所耗費的成本上不會那麼大。一旦發生遭受不合理被辭退勞工與資方的紛爭,不會造成對整個社會產生很大的衝擊。

但公部門就不一樣,改革公部門是必須的,但別把政務體系官員跟常任文官體系給搞混了,常任文官體系的考核標準裁汰上嚴謹,其實就是為了避免產生機關首長以鬥爭的方式造成常任文官部門的不穩定,進而導致政治暨社會上之混亂。

其實常任文官公務體系值得詬病之處首在於進用與教育這一塊,國家考試或許可以達到形式上的公平性,但也產生出專業度跟基本從事公務心態是否足夠的疑慮。而後者往往深受組織氣候的影響,要從高高在上的心態轉變成不卑不亢以服務對象暨法令為尊的狀況,進而達到改革公務機關效能的目的,絕不是用考績法上的比例淘汰就能湊效的。

而現行考績法中的丙等僅有留原俸級之規定,修正草案中改成3%且有3次就必須資遣或退休,雖然比撤職查辦一塊錢都拿不到好一些,但政府體系龐大,所需不同專長領域的人才必然多於企業,而這些考列丙等的應該以轉換專長訓練為優先考量,當他經由評估找到了適合發展的專長然後給予訓練暨重新派職,絕對比滾蛋來得好。更何況現行考績制度的弊端在於標準過於抽象且多半是先決定這個受考人有整體的等地,剩下的就是如何做文章來合理化這個等地跟比序,也就造就出輪流打乙等的現象啦!

更何況有句話說「鐵打的衙門,流水的官」,主管更是如此,當主管或單位領導人彼此不相熟悉時,誰最先讓這個主管認識且建立一個不差的印象,在考績考核中就能勝出,而苦幹實幹的人往往最不擅長這一塊,但也往往是這些人才是真正公務機關中的中堅份子。

因此要以這次考績法修正草案來支撐改革公務體系的大旗,根本看不出有啥實益,倒是看出藉改革來達到鬥爭跟控制暨卸責的目的,自然反彈聲就不斷了。

( 時事評論政治 )
回應 推薦文章 列印 加入我的文摘
上一篇 回創作列表 下一篇

引用
引用網址:https://classic-blog.udn.com/article/trackback.jsp?uid=shouminc&aid=388076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