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笨蛋,問題不在雙薪,是在替代率!
2013/05/07 08:31:03瀏覽124|回應0|推薦2

某校長於公職退休轉私校,引發"領雙薪"的討論。在自由經濟體系下,除非政府明文規定退休公務人員不得再覓新職,否則不論是高階、低階公務員,卸任公職退休後另尋頭路,這和一般勞工從職場上退休後另外找個工作,再創事業第二春的可能,實屬天經地義,何罪之有?

世界各國公務人員退休替代率不儘相同,雖然說除台灣外,德、法兩國也是身處於替代率高的一列。但是德、法兩國的經濟實力、國民所得、社會安全補助等,也都比台灣強、比台灣高,做得比台灣好。話雖如此,德、法兩國亦開始減低退休所得替代率,以防步上希臘的後麈。

而美國,也是另外一個減低替代率至一年1%的現狀。一年1%是指在政府工作幾年就領幾%,所有年資都算,不論做滿幾年,離開政府,転到其他私人機構後,退休時除私人機構可領的退休金外,也可領在當年在政府做事的退休金,做一年領1%,兩年領2%,十年領10%,二十年領20%...以此類推。雖然還可領社會安全金,但全部加起來,也不超過原所得的6成。所有收入均需申報個人所得稅。

公司的職員退休後二度就業,不會引發這麼大的討論,那麼為什麼公職人員再度就業就引發軒然大波呢? 很簡單,一般勞工,就算原來是高階主管,退休後,領取勞保月退金與同職級的退休公務人員所領取的月退俸相比,兩者的所得替代率相距太遠。以目前一般勞工的退休替代率平均為40%左右,即領退休前薪資的4成,而目前公務人員退休替代率多在70%以上,即退休前薪資的7成以上。兩已者相距甚遠,現在又有退休高官領雙薪的事件,引起民怨,在所難免。

該檢討的不是雙薪,是公務人員退休所得的高替代率!

( 心情隨筆雜記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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