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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非不分的社會
2013/04/27 06:29:50瀏覽92|回應0|推薦1

又是一件鬧不完的新聞, 前總統陳水扁先生到底應不應該居家療養?

陳前總統經審判, 罪名成立, 判刑確定, 因此進入監獄服刑. 天子犯法與庶民同罪, 陳前總統現在的身份是受刑人. 既是受刑人, 不管喜歡也好, 不喜歡也罷, 就應該要遵照國家規定, 接受與一般受刑人相同的規矩與待遇. 

現在, 陳前總統不但已經在北榮接受了一般受刑人不可能得到的長達七個月的戒護就醫, 並且據報載由於陳前總統排斥回台北監獄, 但又不符合保外就醫, 因此矯正署決定轉送環境更優美, 空間更寬闊的台中培德醫院幾繼續接受治療且享有無限次的家署探訪.

此一特別安排一出, 羨煞了多少和陳前總統一樣有重度憂鬱, 有輕生念頭的受刑人啊! 只能怨嘆: 同人不同命...

更令人費解的是前總統夫人吳女士, 也是經法院判定有罪, 但因其家屬及支持者的爭取, 以身體嚴重不適的理由, 免去到培德醫院服刑的窘境, 改為居家療養. 但居家療養的前總統夫人的身份還是受刑人啊! 一位受刑人如何能以其家屬的身份經常的去探訪另外一位受刑人呢? 這位特殊的受刑人不但可以任意以家屬身份探望另一為受刑人, 並且可以大剌剌的接受記者的訪問?

我能理解受刑人家屬心疼受刑人在獄中不能享受到一般人所有的自由, 並且極力的想利用更種不同的管道促成放行陳前總統. 但是要明白, 今天陳前總統的身份已經轉換為一般受刑人, 如果家屬不服判決, 應舉出對判決不服的理據, 繼續詢法律途徑為其申冤. 如果全案已經判定, 不能再上述, 是不是就應該虛心檢討, 而不是硬凹? 陳家有兩為法律人, 卻不能展現法律人應有的風範, 一再的做出負面的示範, 才是讓曾經也是扁帽工廠的支持者大為反感.

我們常自傲的說我們已晉升為已開發國家, 是一個法治國家, 但是卻連最簡單的法律之前人人平等的這種道理都不能明白, 不能堅持. 那麼, 我們應該拿什麼標準來教育我們的下一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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