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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04/01 05:07:30瀏覽33|回應0|推薦0 | |
兒殺小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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泡父道歉:達崩潰邊緣 快訊/樹林中午驚傳消毒人員遭砍 招魂1次就聖筊小燈泡「回家了」 檢方調查,少女去年4月某日沒準時回安置中心,在社工人員追問下,透露自己到北投捷運站與陳男會面,而且遭到強制猥褻,還聲稱同年3月被載到南港展覽館附近,在車內被強制性交,她雖抗拒,對方卻回答「很想要」進而性侵得逞。 ▲北市一名未成年少女倒追媽媽男友不成,指控遭到性侵。(示意圖/翻攝自YouTube/非本文當事人) 正拳哥重擊王嫌:哥哥幫妳討回來 但陳男到案後辯稱,這兩次見面都是少女主動邀約,且兩人只有聊天,沒有性行為。檢方後來調查少女書信,看到她在給陳男的情書上寫著「愛你不是兩三天」、「一年多來我都深愛你」,又沒有 在日記中寫到關於性侵的記載,認定罪證不足,予陳男不起訴。 搖晃騎腳踏車與母對笑想見外公 防殺童男被打鎮暴警察進駐士檢 女童爸媽擁高學歷母冷靜惹疼 緊抓王嫌勇母回神女兒已遇害 家屬懇求別轉發遺體未蓋白布照 即/新北投站捷運警察遭砍傷 狠男預謀4歲女童遭砍12刀斷頭 斷頸案警認定是精神病症明顯 聽到羈押王景玉:為何不能回家 女兒遭斷頸母勇 敢惹人憐 台北市一名未成年少女因為家庭複雜被送往安置中心,聲稱遭媽媽的陳姓男友2度性侵,一次被開車載到南港展覽館附近「車震」,一次在北投捷運站前公園被摸胸、強吻。但士林地檢署調查時卻聽到少女供稱,「陳男是我媽男友,也是我男友」,並找到少女寫給陳的情書,認定無強制性交情事,將全案不起訴。 社會中 心/台北報導 8B68F3913E6BB6D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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