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跑步符合人性嗎?
2010/06/27 11:41:16瀏覽3039|回應0|推薦28

    基本上,跑步是一件快樂的事,腦內啡的分泌短期會讓人產生愉悅感,長期可以增加人正面思考的能量,絕對是好事一件。但種種好處不能掩蓋一個事實,當跑者追求突破時,面臨肉體的痛苦與心靈的掙扎,要挺下去,並不容易。甚至有些極端的見解,認為跑步違反人性,人的身體,尤其骨骼,不是為跑步而設計的,跑步並不符合人性。

    在看過很多跑者的照片後,我更確定這一點。固然抵達終點線後,跑者無不欣喜若狂,成就感寫滿臉上,出發前的照片,也充滿誓師的莊嚴神情。但跑步中途,尤其與陡坡奮鬥時,起碼我自己,臉部肌肉因緊繃而顯得猙獰,尊容讓人不敢領教。

    端午節過後,天氣立刻變得炎熱潮濕,極不適合跑步。去年此時,每天清晨六點帶著二二八(家犬)出門,快走加慢跑五公里,輕鬆愜意。今年立志要完成人生第一個馬拉松,天氣再熱,仍然要維持每天十公里、每周至少60公里跑步量。

    幾乎所有馬拉松重要賽事,都訂有6小時時限,因此,速度的底線至少是八分鐘一公里,才有資格考慮參加比賽。參照馬拉松前輩的訓練計畫,比賽前一年開始,至少每天要跑十公里,每周60公里,賽前3個月,更要密集訓練每周跑80100公里。現階段,我必須每天在80分鐘內跑完10公里,而且要成為習慣。

   我參加台北富邦杯馬拉松,以略略低於8分鐘一公里的速度完成21公里半馬賽,但平常訓練速度在每公里八到九分鐘之間,約84分鐘跑完十公里,是很舒服的速度。最近開始訓練速度,要求78分鐘完成。區區6分鐘,竟造成肌肉和精神上很大的煎熬。臀部、大腿前側及腳底跑時常常抽痛,跑後,總覺得腿部肌肉緊繃。

    日前休假,決定跑20公里,車停到基隆河濱,決定先往東跑到汐止,約7.5公里,往返15公里,補充水分後再往西跑2.5公里往返5公里,總共20公里。但跑到三、四公里時,約六點半,太陽一探出頭,立刻炎熱起來,河濱幾乎沒有遮陽,也沒有風,「戰袍」濕透了,汗水一滴、一滴落在地上,二二八烏黑的毛髮在陽光曝曬下,體溫一定很高,只見她吐著舌頭,圓滾滾的汗不斷落下,突然想到,要跑15公里回到停車處,才有水喝,會不會缺水?尤其二二八缺水是會有生命危險的。思念及此,原來就疼痛的肌肉,似乎更痛了,決定改跑10公里。

     到五公里處回頭,太陽忽隱忽現、河道上輕風迎面而來,跑起來不再那麼辛苦,心中閃過一個念頭,還是跑20公里吧,另一個念頭立刻說:算了!就偷懶一次吧。於是,跑完10公里 ,帶著一絲罪惡感,吃了一頓愉快早餐。

    我常想,跑者一定在追求些什麼,否則怎麼會拼死拼活、忍受肌肉疼痛,讓汗如雨下?

    我曾經詢問一些跑步同好的動機,健康、體態、愉快、習慣,都是跑步的理由。還有一位朋友說,他從跑馬拉松體會經營事業的道理,所以事業成功,每年也跑好幾次馬拉松。就我接觸到的跑者,都有共同人格特質:紀律感與成就動機。      

    但最近讀了一本書「天生就會跑」,敘述一群住在墨西哥與世隔絕、沙漠峻嶺間的原住民-塔拉烏馬拉人,仍保留人類原始時代愛跑步的天性,從他們跑步時臉上快樂的神情就可以確定這一點。作者認為,人類本能是愛跑步的,原始人既無利爪,又無獠牙,是靠逼迫獵物長途跑步、累死獵物而獲得蛋白質。非洲僅存的原始部族-布希曼人,仍維持傳統捕獵技巧:逼迫羚羊長途奔馳,直到體溫過高而累死。人類跑步本能被文明掩蓋掉了,人只要挖掘本能,就會恢復跑步的本能。

    跑者不但要愛跑步,要為愛跑步而跑步,才是真正愛跑步的人。我,為實踐馬拉松夢而跑、偶而還會偷懶,只是凡夫俗子。

( 興趣嗜好運動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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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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