字體:小 中 大 | |
|
|
2020/03/01 19:38:54瀏覽3751|回應9|推薦67 | |
壹週刊終於吹了熄燈號,喜歡它也好,不喜歡也罷,它所創造的「狗仔文化」卻深深牽動著讀者的眼球。 那時代看的是中時、聯合、自由、大成,搞影視的再增添一兩家民生、星報。 壹週刊和蘋果進來後,霎時就把各報打垮。它們大肆挖角,好樣的文字、攝影都被高價請走了。文字12萬起跳;攝影18萬,且不必負責,出了事自有報社律師幫你打官司。 裸體加屍體佔據了整個版面,記者把稿子遞上,主編朝他臉上一丟:「不羶、不色、不腥不要給我!」 我在台視專職公關,但記者不要我的稿子,因為裡面沒裸體、屍體。 替藝人拍照經年,我還真拍到一些罕有的鏡頭,譬如穿幫照啦、露毛照啦、發酒瘋啦、二奶啦、車震啦……多了去!若公布出來怕不轟動武林,驚動萬教(這樣算不算狗仔?) 但盜亦有道,有損陰德的事最好還是兜著點。媒體太自由了,自由到過度膨風,天上地下唯我獨尊,比釋迦牟尼還大。 「筆尖常帶感情,筆端常指良心」。這樣才睡得著覺;攝影,不也應該如此? 所以,我雖是狗仔鼻祖,但永遠發不了財。 文:貝勒爺(李旼) |
|
( 時事評論|政治 ) |